
近日,媒体人员接到群众举报,位于驻马店泌阳县羊册镇郭明吴村有一处违建房,举报者杨恒启称自己的老宅本来挨着坑塘,环境优美,他拆除了旧房,打算新建。但是,如今那个属于集体所有的坑塘却被填平,加盖了房子,还侵占了自己的宅基地,杨恒启多次向羊册镇有关部门反映,一直得不到制止。

为了全面了解情况,11月20日,媒体人驱车来到泌阳县羊册镇郭明吴村,杨恒启带领媒体人找到了这个违建房,杨恒启告诉媒体人,他曾拒绝对方占自己的宅基地,但却因此挨了打。而且,在他住院期间,对方强占了宅基地。

根据郭明吴村相关负责人对填坑塘盖房出具的证明来看,该违建房占用的坑塘属于郭明吴村集体所有。
举报人杨恒启说,羊册镇郭明吴村的坑塘被违法占用后,每到雨季村民家中积水无处可排,污水四处蔓延,严重损害了广大村民的利益。杨恒启为维护自己的菜地不被侵占,自己和家人又被对方纠集10多人殴打,性质非常恶劣。
媒体人员就此咨询了一位法律界人士,这位法律界人士表示,依据《土地管理法》对应的法律责任条款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另外,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故意打人造成受害者轻伤的话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群众多次向羊册镇有关部门反映违法建房一事,一直得不到制止,作为监管部门对此违法行为是如何监管的呢?
对此事的进展,媒体人员将进一步关注。
来源:洛阳人爱摄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