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冬季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开展以来,桐柏公安交警始终把“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摆在了工作中的首要任务来抓,在交流中明确群众所需,在沟通里传递“法”的概念,在整治中消除安全隐患,从严管严查,到人性化执法,桐柏公安交警始终紧紧围绕“交通安全为人民”这个永恒不变的工作中心,在不断的探索创新中,在持续优化的理念更新中,吹响交通安全整治的号角。2019年12月5日,桐柏公安交警大队城区中队长姜占秋在严格执法过程中坚持人性化理念,及时用出租车将一位酒驾老人和其孙子安全送回家,获得了围观群众的一致点赞。

2019年12月5日晚,桐柏公安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辖区开展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无号牌三轮摩托车沿路晃晃悠悠驶来,执勤民警依法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发现该驾驶人系一位近70岁的老人,无机动车驾驶证,询问中,闻到老人身上散发着一股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当事人李某,系辖区毛集镇人,无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无号牌机动车。经进一步了解,该古稀老人李某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载孙子到县城看病,看完病返程吃晚饭期间饮了酒,还没出城就被执勤交警查获。民警依法对车辆进行暂扣,对老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耐心教育,考虑到毛集镇离县城将近40公里,晚上来往车辆多,该老汉年事已高且又饮酒,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带队的中队长姜占秋劝嘱李某:“你爷孙俩先回家,择日到交警部门处理违法,你们回去的车费我们来付”,说着他拦了一辆出租车并付了费用,再三叮嘱出租车司机要将二人安全送到家,围观群众无不对其人性化温情执法的行为纷纷点赞。
当事老汉李某也被民警人性化执法的举动所感化,次日主动来到桐柏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处理违法,并对中队长姜占秋耐心负责、人性化执法的行为表示感谢。
桐柏县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李某的三项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处以罚款1400元。
交通安全整治是一场四季歌,要唱好唱响这首歌,少的不能是热情,缺的不能是严查,桐柏公安交警将始终保持这股奋发向上的干劲和不惧困难的勇气,唱出这首歌的动听和弦,在此呼吁大家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安全你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