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嵩县车村镇陈楼村村民郭某报警称:12月6日下午,自己家开的小商店被盗,丢失现金及白酒等价值8000多元。
接警后,车村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通过查看视频监控和轨迹勘察,民警初步锁定嫌疑人系车村镇西街的崔某。经进一步调查得知:崔某曾因入室盗窃分别于2006年、2015年、2017年和2018年四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并判刑,称得上是看守所里的“常客”了。

12月8日晚上18时,办案民警经过排查布控,一举将正在车村街某饭店吃饭的崔某抓获。经讯问,崔某对12月6日下午盗窃受害人商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嫌疑人供述,自己和受害人两家孩子是同学,崔某为实施盗窃受害人商店,案发前曾数次以讯问孩子为借口到受害人家里踩点。当天下午2时许,他再次到郭某家时发现郭某家没人,就用锄头把防盗窗砸坏从窗户钻进去,并盗走小商店内6100元现金和三瓶白酒及一个双肩包,价值8000多元。受害人当天回家后并未发现商店被盗,直至12月8日才发觉。
目前,嫌疑人崔某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