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挑重担办铁案
——记汝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胡庆
胡庆,男,汉族, 30岁,本科文化,中共党员,一级警司警衔,2011年7月毕业于河南警察学院;2012年2月至今在汝南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工作,现为汝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中队民警。
立场坚定 工作恪尽职守
胡庆同志自2011年6月参加公安工作以来,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业务技能精湛,尊重领导,团结同事,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工作中认真负责,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系统地掌握公安工作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任劳任怨,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在侦查破案上狠下功夫,增强业务水平,为打击刑事犯罪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抽丝剥茧 严打文物犯罪
2018年以来,汝南县公安局围绕省厅、市局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的指示精神,及时调整打击文物犯罪工作思路,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了打击文物犯罪专项工作小组,经过不懈努力,先后打掉两个文物犯罪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缴获国家三级文物2件,战国一般文物2件,严厉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2018年9月份,汝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特情反映线索,有一伙犯罪嫌疑人在汝南县城周边某地区盗掘了一古墓,获得五件随葬青铜器,定于近期内在汝南县城对盗掘出的青铜器进行交易,接线索后,刑警大队打击文物犯罪专案组立即对该线索进行核查经营。侦查员杨冰、胡庆进行信息研判,及时高效获取嫌疑人员及车辆信息,摸清犯罪嫌疑人活动轨迹并积极布控,雷霆出击,在上蔡县黄埠五星宾馆将正在交易的犯罪嫌疑人罗某州、钟某勇、李某齐、李某武抓获,并当场查获嫌疑的青铜器五件。经驻马店市文物考古管理所对被盗掘的地点鉴定认定该处为商代至宋代古墓葬区。2018年10月18日,根据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河南站该五件青铜器均为现代工艺品、非文物。目前罗某州、钟某勇、李某齐已被审查起诉。
2018年09月21日,刑警大队文物犯罪侦查小组得到线报:有人在汝南县常兴镇小亮寺村小亮寺庄附近(重点文物保护区战国小亮寺城遗址附近)的花生地里深挖东西,看似不起眼的小线索,但高度的责任心让专案组民警胡庆、柴洲高度重视,立即与杨冰等人前往事发地点,并当场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刘某义、张某龙,并在嫌疑车辆中搜出三枚古币。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义、张某龙均对其盗掘古文化遗址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鉴定,其中两枚古币为战国一般文物,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义、张某龙已被审查起诉。
2018年3月,我局刑事侦查大队打击文物犯罪专案组成员胡庆、柴洲在梳理以往涉及文物案件信息时发现一条线索:2016年6月,我局刑事侦查大队曾接到王某全报警其和其朋友董某强于2013年下半年的时候通过郭某(汝南籍)在汝南县东官庄镇的张某生等人手中以六万余元的价格购买了一件青铜剑及一件青铜方形容器,后王某全找人在古玩市场鉴定发现该两件青铜器均为仿品,其感觉自己被骗遂报警。在接到报警后,案件以诈骗罪立案侦查。但在信息研判中侦查员胡庆通过丰富的侦查经验敏感察觉这并不是一起简单的诈骗案件,需要查清该青铜器的来源和真伪,后经多方努力2018年5月才将两件青铜器追回,经鉴定,均为国家三级文物,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专案组民警胡庆、柴洲、杨冰随即将两件青铜器上缴至汝南县文管所,并积极开展追捕抓逃工作,经过数月努力,犯罪嫌疑人张某生、郭某、刘某已先后被抓获归案。目前,张某生、郭某已被审查起诉,刘某已被批准逮捕。
案件破获后,胡庆同志主审了郭某、刘某、刘某义、张某龙、李某齐等人,并同杨冰、柴洲一起对涉案文物进行鉴定,为案件的侦破起到了重要作用。
作为一名刑警,面对的是多种复杂的情况,胡庆同志都能从容自如。就是这样,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为侦查破案服务,把打击犯罪,严惩犯罪分子放在首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