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7日,山东省泰安市确认1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据了解,患者为31岁男性,1月22日从武汉乘高铁到达济南,1月23日从济南乘大巴车返回东平县家中,1月24日因发烧就诊后被收入院隔离治疗。
经省、市疾控机构检测,患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评估确认,该病例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患者生命体征平稳,8名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据:泰安市卫生健康委网站)
该患者为东平县银山镇人,患者1月17日在武汉与公司同事聚餐后出现胃部不适,1月22日上午乘坐G258动车11车厢从武汉到达济南西站,因胃部不适打车前往槐荫区人民医院就诊,就诊完毕当晚居住在人民医院附近的宾馆,1月23日早在羊汤馆就餐后返回宾馆,下午打车前往济南汽车总站,在济南汽车总站南区乘坐18点40分由济南至梁山的大巴车返回东平银山镇。22点到达银山镇东茂王村路口,下车步行10分钟回家。
1月24日午饭后其感胃部不适,厌食,于下午3点30分左右,由其父陪同自驾到东平县人民医院就诊。
现提醒同乘车厢及其他乘客,如有与该患者有密切接触者,按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需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同乘人员看到此通告后,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登记备案,村(社区)要第一时间向区县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在区县卫生健康部门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要求做好防控跟踪反馈。
2、同乘人员返家后,不要外出,从乘坐车次时间起,居家隔离观察14天。隔离期间如发现异常症状,应立即与所在村(社区)或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取得联系,在专业指导下做好就诊接诊工作。
3、如需自行前往定点医院就诊,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就近到指定定点医院就诊,不要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目前在泰安的同乘人员,请立即拨打以下24小时咨询服务电话,为您提供专业指导服务。

资料据:泰安新闻网
新闻在线编辑:相修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