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電格律讲座 第五讲
前面我和各位诗友分享了格律诗绝的“七大禁忌”、“七个尽量避免”、“作诗选材五戒”,“律诗押韵八戒” ,另外,写律诗,写绝句还各有“四戒”,今天和诗友们分享:
第三节:律、绝各有四忌
一.律诗的四忌
律诗的四忌,有四个“不”,即:一曰不工,二曰不贯,三曰不自然,四曰不典雅。
(一)不工
不工,是要求律诗重视对偶。比如常见的五、七律中间两联一般是要求对偶的。倘若对偶句子字词配搭不合理,就叫不工。
如李白的《渡荆门送别》
“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
如果变成“山随平野尽,江浪大荒流”,“山随”是主谓词组,一名一动,而“江浪”都是名词,就不工啦。
(二)不贯
律诗以第一联为起,第二联为承,第三联为转,第四联为合。
如果不按照起承转合的意思顺序来写,而变成联中各句硬凑,层次之间相互联系不上,就不连贯了,按俗话说就是“不顺溜”。
七律按第一到第四联分别而有机地完成这起承转合的步骤,一气贯通。
(三)不自然
不自然是指修辞等出现了问题。对于写诗当中的造句、练字要仔细琢磨。
特别是对偶联句,不能生拍硬和,应当仔细推敲。
提起推敲,便会想起唐代诗人贾岛的《题李凝幽居》,由开始的“僧推月下门”,变为“僧敲月下门”。其间思考反复,既是月下的夜里,门早该关上,恐怕推不开了,不如改为“敲”。路遇大文豪韩愈,赞成用“敲”字。推,就是不自然,改为敲,就变得自然了。从此“推敲”也成千古佳话。
(四)不典雅
作首律诗往往要用典,但应当注意要“善于”用典,才见典雅。如果只是将迎眸、屈指、好将、回首等堆砌诗中,就不典雅了。
二.绝句的四忌
律诗有四忌,绝句也有四忌。绝句主要忌讳的有四个“可可”(可不是作为饮料的可可啊!哈哈),即:可加可减、可多可少、可彼可此、可上可下这四个忌讳。简单介绍如下:
(一)可加可减
如果写的一首七绝,减去二字,成为五绝,那说明这两个字放与不放都可以;反过来说,五绝诗句,加二字为七绝,也说明诗句有问题。一般来说,有可加可减的诗句不是好诗。换句话说,写成五绝加两字不行,七绝减两字不可,这样才符合要求。
(二)可多可少
诗中如果一意分成四句表述,或者四句仍然归于一个意思,说多了少了都可以。这样的就不算是好的绝句。
(三)可彼可此
就是说特点没说出,诗句放哪里都行。咏梅的句子可以拿来咏菊;咏山水的诗,可以咏风月。共性是挺强,好像放哪都行,但缺乏个性,这样的绝句不是好诗。
(四)可上可下
是指在写绝句时是起承转合中,要求起句的“开始”的特点与合句的“结束”的特点一定要突出,虽然这种绝句格式“起句”与“合句”的平仄一样,但因句子章法具有特点不同而不能互相换位。
因为七绝仄起押韵的句子,与第四句都是仄仄平平仄仄平。如果诗句分不出层次,这两句位置可以互换,就是犯了'可上可下"的忌讳。
另外,四声八病也是律诗写作中常见的问题,想知道,请看第六讲分解:
苗電, 字烈光, 河南西平人,中国西平-嫘祖诗社社长,中华诗词学会会员,河南省诗词学会理事,驻马店市作家协会会员,驻马店市诗词学会会员,驻马店本土文化与文明生活研究会会员。中國新聞報社《盛世诗韵》编辑组主编。近年来主编《盛世诗韵》第一集、第二集;驻马店市《天中记忆·诗词卷·西平篇》编委委员、《西平古今诗词选》副主编、《黉门今古》杂志诗词板块责任编辑,在多家报刊杂志发表新闻报道、人物通讯、散文札记、诗词曲赋百余篇(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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