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从国家的角度讲,“孝”也是为政的根本。人不仅生活在狭小的家庭之中,而且生活在广阔的社会当中,并扮演着各自不同的角色,因此,《孝经》对不同地位的人应尽的孝道也进行了不同的论述,天子之孝是不仅要对自己的亲人恪尽孝道,还要推而广之,以“孝”治天下,“士”阶层的孝是可以用《士章》中所说的“忠顺不失,以事其上”来概括,庶人之孝只需要做到“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庶人章》)就可以了,意思是:要按照四季时令的规律进行生产劳作,并“谨身节用”以便孝敬父母,这是庶人之孝,《孝经》中的这种表达,体现了儒家把生活中的“孝”推而广之,上升到国家社会中的道德。即“以孝治国”的理念,这正是《孝经》所极力提倡的。
通观《孝经》,谈以孝治国的地方很多,而且特别重视天子对待“孝”的态度,除《天子章》外,《孝经》还在多处列举先王、明王、圣人的例子。以便使天子重视孝道。如在《开宗明义章》中说:“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这里所谓的“至德要道”就是孝道。
由此看来,《孝经》从个人角度讲的“孝”是为“以孝治国”服务的,也就是说《孝经》的基本逻辑思路是政治大于伦理,伦理为政治服务的。《孝经》对儒家孝道作了总括式的概述,为传统的伦理道德体系提供了理论依据。
《孝经》中,所提倡的“孝道”成为后世人们精神层面上的追求,中华民族不像西方国家那样有浓厚的宗教信仰,可以说是一个宗教情感比较淡漠的民族,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文化现象,就是因为我们是以自己的宗法家族的孝道精神作为精神寄托的,并不需要寻找一个神明上帝去皈依,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孟子•离娄下》)一个家族只要人丁兴旺,朝气蓬勃,后继有人,那么个人在这个家族中的义务就算是尽到了。也可以说在某种层面上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另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反映孝道的文学作品、民间故事比比皆是。
《孝经》所宣扬的孝道精神,反映在中国人的衣食住行和年岁节令中,也可谓不可胜数,这些都充分说明了《孝经》对中国传统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