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嗟来之食”与“抱柱之信”
《礼记·檀弓下》载:
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
曾子闻之,曰:“微与!其嗟也,可去,其谢也,可食。”

嗟来之食吃还是不吃,有几种观点。一种是宁死不食。对这种人来说,人之尊严胜过生命。施恩之人不应因为自己的善行而对受惠者“嗟”来“嗟”去,不尊重对方。有一种观点认为生命最宝贵,故作清高而至于饿死是落伍的、不明智的。这种观点,重视生命,有其道理。《美军士兵战争必备手册》里有一条:“如果你被俘,别充英雄(If you are captured by bad guys, don’t be a hero)。”但我们能以此责备那些誓死不屈的英雄不够灵活吗?“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文天祥,“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谭嗣同,视死如归舍生取义,一直为人们所敬仰。而曾子持中,他说:不必这样啊!不客气地招呼时,自然可以走开,但人家已经道歉,就可以吃了。
《庄子·盗跖》中载: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成语“抱柱之信”表示坚守信约。估计有人会觉得尾生他死抱规约太不灵活,至少他可以到桥上去等而不算爽约。现代人与时俱进,有些人早已灵活得没有信用可言,甚至觉得定下誓约就是供以后打破用的(Promises are made to be broken)。
“嗟来之食”不吃是维护人之尊严还是故作清高?信约不守是人心不古还是与时俱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