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6日,鄂州市食品安全行业协会发布《关于各餐饮酒店禁止制作、销售野生动物的通知》,通知希望鄂州市所有的餐厅、酒楼、大排档严格遵守,切实做好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决定的贯彻实施工作,筑起公共卫生安全法治防线。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央对滥食野生动物威胁公共卫生安全问题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部署。为做好我市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格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全市各餐饮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采购源头把控,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禁止销售野生动物(包括青蛙)及其制品,经营区域内严禁张贴野生动物食用宣传。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宣传教育,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市场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将加大对交易市场、餐饮酒店、食品加工等场所的野生动物违法行为执法检查力度。依法取缔或者查封、关闭违法场所,对违法企业、违法个人予以惩处,实行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