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公公剪趾甲
作者:何琼
周末带女儿回家。公公见孙女回来了,就脱掉鞋袜,让女儿帮他剪脚趾甲。女儿让他先用热水泡一泡。这话听来在理,但其实是托辞,因为我们待不了多久就得走。看着公公裸露的脚趾,我说我来剪吧。公公有些不愿意,我还是蹲下去抓住他的脚剪起来。
看得出有很长时间没剪了,每个脚趾靠小拇指这边的趾甲都是平的,而靠近大拇指那边的趾甲却很长,明显是因为穿鞋的关系磨成了鞋的形状。皮肤皱而粗糙,指甲又厚又硬。
晚上老公回来了,女儿像给她妈表功一般在老公面前宣扬此事,说我孝顺。我瞪了她一眼。这孩子太浅薄,情商也低。她哪里能懂得我当时五内酸涩的感觉。
嫁过来二十四年了,和公公婆婆他们相处了也整整二十四年了。二十四年,公公从一个健壮有力的老小伙子变成了一个八十老翁。他早已不是那个让儿媳一直敬而远之的翁公,而是一个慈善和蔼甚至有点可怜的老父亲。当我抓起他的脚时,心里涌动的只是亲情,而绝不是什么孝顺之类的道德高地。
那一刻,我更想到了我的早已过世的娘家老父亲。父亲去世二十年了。父亲去世的时候,我的大女儿刚刚出生。也就是说。在父亲生命的最后一年,在父亲最后生病的那段时间,我因怀孕和生育,没有好好照顾过他。其实就算没有那些事,我也可能不在父亲身边。远嫁,忙于自己的生计,那时的我,粗心或无心,根本想不到老年人的需要和无奈。比如我竟从未给他剪过一回指甲。
公公老了,精力体力大不如前。眼睛也有问题,白内障,视物模糊。但医生不建议手术。用药也没有效果。他只能像个瞎子一样摸摸索索,大概差不多地生活。像剪趾甲这样的事,他一是看不清,二是自己弯不下腰来。所以就只能由别人代劳了。而在没有人帮助的时候,就只能拖着,任其生长。
公公有儿有女。不是儿女们不孝,是想不到,像当年的我一样。公公也不说,从不主动提出要儿女们帮忙。也许在老人看来向儿女寻求帮助是可耻是无奈。他们习惯了儿女们的索取,习惯了给予。人说养儿防老,当真正老了,需要儿女们付出的时候,面对高大壮硕的儿子,他们犹豫了,退缩了。他们在怕什么,怕儿子火爆的脾气?怕被指责老脸无光?还是他们在留恋,留恋自己曾经的强壮,曾经的无所不能?还是潜意识的不服输不愿意?
还有女儿。都说女儿是妈妈的小棉袄,女儿是父亲前世的情人。既然是小棉袄,当然贴心温暖舒服。既然是情人,当然体贴体谅怡悦。可我们这些小棉袄小情人啊,总是太自私,太粗心,太不尽职。我们枉有这么舒心浪漫的称号而其实所做甚少。
女儿长大了,父母的小棉袄被别人穿走了,小情人被别人俘获了。父亲该有多么伤心,多么不舍。可父亲强忍不舍,依然坚挺着做我们背后的靠山。儿子长大了,成家了,娶妻生子,独立支撑一片天,他也长成了一座山。父亲的天空可否从此没有乌云,一片水洗湛蓝?父亲这座大山却日渐低矮,没了山峰和棱角。
女儿问我,你真的不嫌爷爷的脚脏?我说如果脚真脏了,可以洗,可心不能伤。我们无意中已多次伤了老人的心。如果这脏能暖回他的心,能医治他的心寒,脏又有何妨?
作者简介:
何琼,女,高中毕业后做了十年“孩子王”,之后回家做全职主妇,相夫教女,自得其乐。为农民而不事稼穑,做主妇常心系文学,记录身边小事小情,描摹农村农民生活,无生花妙笔可慰先贤,惟满腹激情泻诸笔端。现为陕西省农民诗歌学会副会长,多年来一直关注参与陕西农民诗歌的创作宣传活动,有散文、诗歌散见于各类书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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