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孝道刍议
文/杨舟平
“孝”乃中华之古道,已倡导数千年矣!
“孝”的界定,在于善事父母,重在老年。如今,人们的物质生活大大提高,也就有了更好的尽“孝”基础。然而,不孝之事在我们周围仍屡有发生。有的老人虽儿女满堂,却无人尽赡养义务,使老人们有的冻饿街头、有的再度上演“墙头记”、有的诉诸公堂、有的甚至被打骂虐待而郁郁寡欢、悲愤死亡,凡此种种,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大大的悲哀。
孔圣人说:“今人之孝道,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为能养。不敬,何以别乎!”亚圣孟子也极力倡导:“养生丧死”。其意显而易见,“孝”是儒家文化的基础和核心内容。如今,我们的社会已快速步入老龄社会, “满街银发”已成为我国大中小城市的一种普遍现象。据2018年最新统计:我国六十岁以上老人已接近3亿,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已达11%以上。

父母养育了儿女,作为儿女,对自己的父母理所当然的要尽“养老送终”义务,不仅要照顾好年迈、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的衣食起居,还要抚慰老人心灵的岑寂和孤独。民间伦理讲的“孝道”就是把“孝”和“顺”合于一体,“孝”讲照顾起居,“顺”指抚慰心灵。孝和顺都做到了,老人的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就都满足了,也就必然能够身心愉悦,安度晚年。

乌鸦尚有反哺之心,羊羔且有跪乳之恩,更何况万物之灵的人?年轻一代对长辈老人应尽孝,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不仅是应该的,而且是必须的,否则就有违天道、有悖人伦、涉嫌违法甚至犯罪,就是古人所说的大逆不道,忤逆不孝,这是家庭、社会和法律都不能容忍的。古人还说:“孝于亲则子孝”。意思是说,为儿女者善待父母,对自己的儿女也是一种无言的熏陶。如果自己对父母不敬,孩子耳濡目染,长大了自然也不会有孝心。往来有古今,人生有代谢,这道理再简单不过了。
当然,如今倡导的“孝道”,与古人宣扬的“二十四孝”之中的某些“愚孝”是有区别的。首先,为老要尊。这里的“尊”指的是作为老人要自尊、自爱、自强。当今,作为上世纪三零、四零后的父母,如今大都已届耄耋之年了,而这一代老人,普遍多子女,子女最小的都已步入中年。人到中年正是人生的多事之秋,工作、生活、孩子等多重压力接踵而至,而此时,七老、八十甚至九十多岁的父母,由于现在物质、医疗条件等的普遍提高,这些老人的身体各方面尚属健康,大多尚能生活完全自理。目前,他(她)们因丧偶单身、独居者居多。这代人,年轻时大多吃过好多苦,节俭是共同的特征,是美德;但过分节俭就成吝啬了,这也导致了这些老人与子女、孙子辈甚至保姆间的矛盾。这些老人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依靠子女养老的依赖度高,如明明有些家务、包括身体保养性住院等日常事务完全可以由保姆代办或老两口相互照顾办理或请护工照料,但却不分青红皂白,一味打电话将天南海北的子女或身边正在被各种忙弄得焦头烂额、疲惫不堪的子女们统统叫回,似乎全然不理解子女们的工作、家庭等的压力,一门心思只考虑“我怎么办?”等子女们火急火燎回来一看,真是哭笑不得,一言难尽,真实上演了一幕幕前一阵子热播电视剧《都挺好》中的老爸苏大强的故事,如此反复,令子女们头疼不已、苦恼万分。这类老人,虽在少数,但有一定的代表性。所以,这一代为人父母者,应克服“养儿防老”观念、养老方面过分依赖子女观念,能自理的事尽量自己办理,理解子女的难处,当然不能自理的除外。其次,应转变观念,居家养老并不是唯一的、最好的养老方式,要逐步接受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其他养老方式,要选择一种最适合自己的养老方式。老人之间不要相互攀比、相互模仿,因为家家都有自己难念的经。再次,老年人应尽量融入社会,按自己的爱好,加入同龄人的各种爱好圈,不要一味待在家里,整天盯着电视、电脑、手机或生儿女闷气、或怨天尤人;能走出家门,尽量走出家门,和自己爱好志趣相投的同道们多交流、沟通、锻炼身体,海阔天空,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活动。如此,时间自然会过得快些,夕阳才会显得无限的美好。就像小说家余华先生所说:“因为活着毕竟是件美好的事情,虽然活着是件很艰难的事情。”

如今的九零后,父母大多为六零后,九零后的父母已逐步进入六十岁的年轻老年人行列,由于计划生育的原因,这些九零后大多是独生子女,以后他们赡养父母的责任就显得格外沉重,如果九零的父母仅仅还完全依靠居家养老,显然是不现实的。这就需要身为六零后的九零后的父母从现在起,迅速转变养老观念,以适应猝然到来的中国老龄化社会。
毕竟,百善孝为先。孝心,是一个人善心、爱心、良心的综合体现。孝敬父母,是普世的传统美德,是衡量一个人品德高尚与否的重要标志之一。有哲人说:从一个人对待家人特别是父母的态度上,可看出这个人的品行,修养。一个连父母都不孝的人,别指望他(她)对别人能有多好。愿每个作儿女的尽心尽孝,让所有的老人快乐幸福,安度晚年;愿所有老人自尊、自爱、自强,转变养老观念,适应社会变化,活出生命的尊严和质量,让养老话题不在沉重。

杨舟平,陕西凤翔人,高级法官,陕西省作协会员,宝鸡市作家协会理事,凤翔县作家协会副主席,获市以上文学奖项数十次,都市头条等数家平台专栏作家。出版有散文集《情关风月》等。作品多篇入选中学语文辅导教材,成为多省市中考试题。作品多次被《人民文摘》《法制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人民法院报》《陕西日报》《西部法制报》《华商报》《杂文报》《宝鸡日报》《散文选刊》《散文精选》《延河》《秦岭文学》《凤凰网》《腾讯网》《中国作家网》等平面、网络媒体发表或转载,共计100余万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