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淡去的人性——读李威《不准叫名字》
文/神青赶
说起名字,我想到了苟晶。一个假苟晶,一个真苟晶。假苟晶有前途,真苟晶被命运抛弃。假陈春秀有前途,真陈春秀只能务农受罪。这世界,太怪怪。赝品比真品值钱。作假是艺术。
如果叫名字,真假一齐答应,真的会不会被打?
当然李威写的不是这个。
当然李威的这首诗不妨碍我想到这个。
不知道李威诗里所说的礼貌称呼是啥。肯定不是诗人间互称老师来遮掩文人相轻。
但我知道,一旦在规制内叫名字,规制内的人的个性就显露出来了。首先想到自己是人。如果不叫名字,首先想到的自己是一个部件。
想到了自己是人,就会想起自己有与别人不一样的思想。这就坏醋了。给人感觉没喝孟婆汤似的。
老板的思想难道不是员工的思想吗?记得苏联人说:我们苏联有核弹就够了,就能保护中国了。中国不需要发展这个。
如果在老板的公司内,人人喊名字,每个人都是鲜活的,每个人都没有公司的印记。公司的印记大于个性,公司大于个体精神。
就譬若一堵墙,每块砖都被命名成砖1砖2砖一千砖一万之类。这样每块砖才会老老实实呆在自己的位置。
如果砖们叫成砖喜喜,砖歪歪了,喜喜难免会与歪歪沟通。我在最下面都呆五百年了,实在撑不住了啊,咱俩能不能换换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