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敢亮剑 牢记使命勇担当——记卢氏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股长刘冰
刘冰,男,汉族,1982年1月出生,卢氏县朱阳关镇杜店村人。2004年参加工作,现任卢氏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区划地名股股长兼任卢氏县殡仪管理执法大队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他肩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重任,身先士卒、全力以赴,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在民政领域内滋生和蔓延,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2018-2019年度被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强化组织筑根基
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刘冰协助局领导成立了“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起草了《民政局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民政领域、基层政权扫黑除恶工作规划》等文件。他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及时传达并贯彻落实县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工作安排,协助局领导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编印扫黑除恶工作简报及宣传资料,确保县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能够得到迅速落到实处。
多措并举严监管
在扫黑除恶这场专项斗争中,刘冰铁肩道义,积极扛起责任,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紧抓黑恶势力不放,敢于直面问题,勇于碰真动硬,争作“冲锋陷阵”的勇士,争当“攻城拔寨”的斗士。他以摸排案件线索为重点,在局属各单位,乡镇民政所重点开展扫黑除恶自查自纠活动,根据自查信息进行摸查分析,对村(居)两委班子换届、职权行使、困难人口认定、低保对象审核等方面存在的信息不公开、一言堂等黑恶势力、行为进行重点纠治。收集整理扫黑除恶档案资料。按照“抓铁留痕”的要求,他对两年来我局开展的扫黑除恶工作印证资料全部进行了梳理和保存。
汇集资源保稳定
刘冰积极参与民政系统行业乱象的整治,会同其它业务股室,深入民政领域开展线索摸排、收集。主动联系、对接和指导各乡(镇)民政所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的人员,一起总结经验,交流心得,确保了全县民政系统在担黑除恶工作安排部署上的统和顺畅。他并与组织、扶贫、金融、政法机关等部门加强联系,协同配合,建立情报互通、信息共享及联手行动长效机制,开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能的工作局面,形成预防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工作合力,为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建设和谐卢氏、平安卢氏做出应有的贡献。
广泛宣传造声势
刘冰同志积极进行舆论宣传,利用单位、社区、村委等宣传栏地设置固定标语,宣传专栏254个,编发短信、微信、QQ等100000条,发放宣传材料5000份,做到宣传全覆盖。看似简单的宣传标语和宣传栏,蕴含着民政系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与紧紧依靠人民的智慧,渗透着全方位、多途径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晓率,激发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
细致入微暖民心
他把做好宣传解释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摆在首位,开展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强化信访,热情接待。同时,依据“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有情操作”的方针,在政策允许和条件可能的范围内。积极争取和最大维护群众利益。他及时掌握上门来访群众的思想动态,采取“有的放矢、循序渐进、细致入微”的心理疏导方式,最大限度地化解了对立情绪,最大限变地减少了不稳定因素的发生。
刘冰同志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求真务实的举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踏踏实实的做人处事态度做好每一项工作,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他是基层一名普通的、优秀的扫黑除恶工作践行者。(供稿 常帮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