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从“止戈为武”的错误说起
(一)
“武”字之义到底是“止战”还是“开战”呢?
“止戈为武”,典故出自《左传·宣公十二年》。楚子曰:“非尔所知也。夫文,止戈为武。”
楚庄王提出他的观点:“能平息战乱,停止使用武器,才是真正的武功”。止战的思想是极好的,但从字源上讲,他的“止戈为武”却是对“武”字望文生义的强解。
“止”在甲骨文里就是一只脚的形状,脚趾朝左脚后跟朝右的,即“趾”的本字。“止”字由名词“趾”“脚”引申为动词“行”。有“戈”有“止”,即持戈行进表示征伐动武。于省吾《释武》中说:“武从戈、从止,本义为征伐示威。征伐者必有行。‘止’即示行也。征伐者必以武器,‘戈’即武器也。”
尽管“止戈为武”的思想可赞,尽管作为成语已约定俗成,流行千年,都不足以说明如此拆解“武”字是正确的。

(二)
朱熹曾说“‘文’‘孝’谓之‘教’。” 其实,“教”字的右边“攵”与“文”字无关,原本是“攴(pō)”字,即一只手拿着一根木棍,说棍棒教学倒说得通。依照“文孝为教”的解释套路,“救”就是“文求”,“牧”就是“文牛”?作为一代大师,如此不顾文字来源,生拉硬扯,只为后来人留下一些笑资。
(三)
另一例就是“丘八为兵”。当然,人们把秀才所遇到没法讲理的,或者强抢百姓的兵卒,称之为“丘八”,倒能体现出一种憎恨或幽默。但是,“兵”字却与“山丘”没有什么关系,也不在于“山丘”数是七个还是八个。正确拆分是:上面“斤”字,就是“大斧”这种兵器,而下面的一横加八,为两只手,两手持斧即为“兵”。

(四)
此外,还碰到有人说,仓颉造字时,把“出”与“重”,“射”与“矮”弄颠倒了:“出”字为山外有山,那才是“重(chóng)”字,或者“两座山”那才是“重(zhòng)”字。“重”字为“千里”是离家之远,正是“出”字。说“射”字为“身高一寸”当为 “矮”字,“委矢”正是“射”字。
这种说法,提到了“仓颉造字”,但是分析字时,却没有依据古字。比如,“出”字原意是一只脚从坑里拔出或者从门口向外走出,与“山”字毫不相干。“射”字从矢从身,“谓用弓驽发于身而中于远也”,篆字从寸,指“手”或法度。“委”字,从女,从禾,“随其所如曰委”,“取其禾谷垂穗委曲之貌”。
如此解字,没有追根溯源,却望字生义,貌似有理,实则牵强附会。如果友朋相聚,胡言汉语,神聊海吹,倒不失为一种新颖有趣的谈资。可是,若把它说成仓颉造字的失误,岂不使仓颉蒙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