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1日,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政府发布大学生入伍奖励措施:为进一步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鼓励大学生从华容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不断优化全区兵员学历结构,推动征兵工作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军区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鄂发〔2011〕33号)精神,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经区人民政府研究,现就大学生入伍奖励措施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金。对应征入伍的大学生,按照本科毕业生2万元、专科毕业生1万元、在校大学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入伍奖励金,所需经费纳入区财政统筹。一次性入伍奖励金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于新兵入伍次年8月底之前发放给新兵本人或者其家长。
二、设立乡镇武装部征兵激励经费。各乡镇武装部按时按量完成征兵任务的奖励2000元,超额完成任务的,按照每超额1名大学毕业生从华容区入伍发放2000元、超额1名在校大学生从华容区入伍发放1000元工作经费的标准施行。所需经费由区财政负责安排,由区征兵办公室于新兵入伍次年3月底之前发放给乡镇武装部。
三、明确对象范围。本通知所称大学生,指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和全日制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大学生的学历层次以征兵政治考核认定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册的学籍信息为准。
上述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0年以前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奖励措施按照原有政策执行。与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