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长江黄冈海事处通报:该处近日查获一起船舶使用大功率电台违法行为,并对该轮违法行为依法调查处理。

10月13日,长江黄冈海事处兰溪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对“皖远洋**”轮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轮船舶配备了一台与证书不相符的无线电台,且怀疑该电台为超过25W的大功率电台,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相关条款,随即责令船方进行拆除,并将所拆除电台交至处监管科做进一步调查。

10月14日,经黄石通信局通过电台功率检测仪对所拆除电台进行了检测,发现该电台功率高达92W,会对长江水上无线电信号造成极大干扰,影响正常的通信秩序。

违法设置水上无线电台(站),使用大功率电台将严重干扰正常的通讯秩序,影响船舶航行的正常交流,对船舶航行安全带来危害,是明令禁止的,广大船员朋友们要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使用正规船用电台,文明使用电台,保持信道通畅,营造良好的通讯环境。 (李扬 霍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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