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规矩(二)
文/刘汉文
吃饭不许咬筷子,
形像不雅人讨厌。
不许壶嘴对着人,
貌是枪口令人烦。
吃完饭的说慢用,
人有教养看得见。
递接东西用双手,
尤其长辈不怠慢。
不许抖落二郎腿,
不良习惯不要犯。
客人在时不扫地,
扫地出门惹人怨。
没人房间不要进,
少惹是非不讨嫌。
回家需要打招呼,
要跟长辈说再见。
不用斜眼去看人,
心正眼亮人喜欢。
见着长辈称呼您,
长幼有序不添乱。
中华文明五千年,
礼仪相传不间断。
2020.10.30
刘汉文,山东青岛人。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出生。
在《中国诗歌网》《诗歌中国》《诗韵文苑》《都市头条》《名家名刊》《华人文艺联盟》《东北诗苑》《金东方文学》《龙盟诗社》等平台发表过作品。共发表一千多首!
诗歌爱好者,活到老,学到老,永远前进在学习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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