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恢复长江渔业资源,深刻教育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人,12月16日,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共同组织开展了“5·18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生态修复补偿增殖放流活动。

活动中,犯罪行为人潘某将自愿购买的花鲢、白鲢、鲫鱼、鲤鱼、草鱼等鱼苗共计16万尾,顺利投放到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黄石派出所辖区的长江黄石段西塞水域,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黄石派出所出动警力多名,对投放活动进行了全程监督和帮助。

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负责人介绍:本次活动的主题为“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养护水生生物资源”,旨在通过放流经济鱼类和水生生物,增殖和养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增强全社会保护资源与爱护环境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同时,通过采取加大对环境资源犯罪的惩罚力度、督促生态环境修复。此次活动向黄石沿江广大群众广泛宣传了生态修复补偿工作的重要意义,持续引起社会各界对长江水生物的共同关注,为扎实推进长江禁捕退捕工作打下了群众基础。(李学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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