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0日,鄂州市华容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2021年1号《关于尽可能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严守疫情防控规定的通告》:

近期,境外疫情持续高发,国内聚集性疫情多发,全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省、市部署要求,为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筑牢疫情防控坚实屏障,确保全区人民度过一个健康、安全、祥和、愉快的春节,现就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严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尽可能减少人员流动。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疫情动态,严格做到非必要不出行,在华容人员原则上就地过节,在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华容人员原则上在当地过节。鼓励春运期间错峰或“一站式”返乡返岗。春节前后合理安排行程,尽量避免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妇等特殊人群原则上不出行。近期尽量不要前往石家庄市、邢台市、北京市、沈阳市、大连市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积极配合属地落实集中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务必白事简办,红事缓办,生日宴、定亲宴等不办,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原则控制在10人以下,有流感等症状原则上不参加,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聚集。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禁止农村庙会、“唱大戏”、广场舞等聚会活动;对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活动进行分类管理、严格审批。提倡短信、微信、电话、视频拜年的新风尚。凡举办50人以上活动的,主办单位必须制定严密完善的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并向华容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前报批。
三、高度注意个人防护。广大群众要树立“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不握手、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对外出不按规定科学佩戴口罩者将一律进行集中学习教育。特别是旅途期间,进入娱乐场所、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前往医院就诊、陪护探视,与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者接触,乘坐交通工具、电梯等必须佩戴口罩,并进行测温。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员工要发挥带头作用,主动佩戴口罩。中小学生上学和放学途中,必须佩戴口罩。
四、严格落实境外来(返)人员隔离措施。对于在湖北入境的人员,实施“14+14”的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1次抗体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后再实施14天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非湖北入境的人员,在外省份已经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满14日,来(返)华容后继续实施14天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
五、严格健康监测。大型商超店铺要架设红外测温装置,加强流动人群体温检测。常态化疫情防控“首席执行官”要迅速亮牌履职尽责,真正当好“八大员”。各乡镇、村(社区)要加强网格管理,做好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外省来(返)华容人员、入境人员和从事冷链经营、加工、搬运、运输返乡人员统一摸底登记和健康监测,每日动态由各乡镇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广大群众如发现亲戚、朋友、邻居、同事等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请立即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对未落实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入境和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华容人员,广大群众有义务举报,对举报属实者将给予一定奖励。
六、严格加强对发热病人的管理。全区所有零售药店、村卫生室、诊所即日起暂停向居民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正确佩戴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上述症状的人员要及时向居住社区(村)和本单位报告。各社区(村)和各单位要加强对本辖区、本单位人员的健康管理,及时向所在地指挥部报告异常情况。
七、严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公民社会责任。广大居民要遵守村(社区)疫情防控政策规定,凡违反相关规定或不配合防控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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