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彪专机机翼大洞之迷
杨荣标
震惊中外的“九一三”事件,至今已过去五十个年头了。
一九七一年九月十三日凌晨零时三十二分,林彪、林立果、叶群一家三口胁迫256号三叉戟飞机从山海关仓皇出逃,二时三十分坠毁在蒙古共和国温都尔汗的大沙漠中,折戈沉沙,遗臭万年。
事件发生后,中央很快对全国下达了任何飞机都不得起飞的“禁空令”。第二天一早,我所在的步兵第一0一团一营三连(我后来在该连当过指导员),接到了进驻安徽肥东海军航空兵机场的紧急命令。全连干战荷枪实弹全副武装摩托化开进,当天在肥东海航机场安营扎寨,并将一辆辆解放牌大卡车堵在了飞机前头,以防止飞机起飞。突然而至的一系列举措,弄得机场人员目瞪口呆,曾有不明真相的海航基层官兵在背后议论:莫非是陆军老大哥搞政变了?
50年过去了,“九一三”事件已渐渐退出了人们的视野,但有个问题一直始终盘绕在我的脑际挥之不去:林彪乘坐的三叉戟256号专机是怎么从天上掉下来的?专机机翼上一个约40公分的大洞究竟是咋回事?
对256号专机爆炸一事,事件发生不久下发的中共中央[1971]57号文件明确定性,是专机在迫降过程中油箱爆炸之故。但私下里,人们还是议论纷纷,各种猜测莫衷一词。归纳起来,主要有“迫降说”、“搏斗说”、“阴谋说”,“事故说”和“导弹说”这五种。其中,“导弹说”中又有本国导弹、苏俄导弹及蒙古导弹三种说法,尤以我国自家导弹将其击落的说法为多。在批林整风学习中,我也曾听说飞机快到中蒙国境线时,我防空部队曾请示是否用导弹将其击落。当时坐镇空军指挥所的李德生将军拿捏不准,就拿起红色电话机请示周总理,周总理听后也难以决断,又打电话给毛主席。毛主席说:把一个副统帅从天上打下来,怎么向全国人民交代呀?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他去吧!于是,就眼睁睁地看着飞机飞出了国境。但是,是否会出现前线将士“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情况呢?若导弹没有发射,那这个40公分的大洞又该作何解释呢?
围绕这一问题,最近我先后认真阅读了首次向全社会权威公开披露《联合舰队覆没》长篇报道的原解放军高级记者、全国一级优秀新闻工作者邵一海的遗作《林彪9、13事件始末》、当时我驻蒙古大使馆到坠毁现场取证后,回国直接向周恩来总理汇报的二等秘书沈一先撰写的《在大漠那边》和亲眼目睹了256号专机仓皇出逃的林彪专机副驾驶康庭梓撰写的《真相:专机副驾驶亲历“九一三”》等专著,同时参考了青海人民出版社《林彪逃亡真相》、湖北人民出版社《林彪这一生》、甘肃文化出版社《叶群之迷》以及远方出版社《林彪全传》等资料,把大洞之谜作为一个专题认真细致地进行了梳理。经综合分析,中央关于专机是迫降过程中油箱爆炸所致而非导弹击落的结论,是有充分客观依据的。究其理由,可以从以下十个方面来进行客观分析:
一、从机载油量分析:三叉戟飞机最高可飞1.2万米,经济航速的飞行高度是7-8千米。若5只油箱加满燃油,共可携带21吨。飞机每小时耗油4吨,但低空飞行时耗油要大于4吨、接近5吨。专机从北京西郊起飞时,燃油加至15吨。12号飞往山海关用时35分钟,已耗油约2.5吨,所剩油料只够专机飞行2小时(因该机操作规程要求,飞机落地时须保持留足4吨燃油,以防不测)。按原来计划,下一步专机要飞广州。北京飞广州需耗油16吨,而从山海关到广州则需耗油18吨以上。因此,飞机降落山海关后,机长潘景寅就吩咐加油,但由于山海关机场油罐车油管接头与专机下部的加油口不配套,无法进行自动压力加油,需把管线拉到机翼上部进行重力加油。但重力加油耗时较多,机长潘景寅看时间已晚,机组人员又是在吃晚饭时被紧急召来执行紧急任务,晚饭都只吃了一半,机场餐厅又已准备了夜餐,就同意待第二天一早再加油。
9月13日凌晨零时32分,专机强行升空仓皇出逃时,开始顺着山海关机场跑道方向(244度)朝天津、广州方向,4分钟后,用了约10分钟时间缓慢而艰难地转了一个较大的弧度,向西北(310度)蒙古方向飞去(飞行图上,正北方为零度,正东方向为90度,正南方向为180度,正西方向为270度)。在山海关至边境的700公里国内空域飞行时,专机又曾数次变更航向,直到飞出国境后才保持向北(蒙古)航向不变。说明飞行途中,潘景寅曾有过反劫持的行动。
从航行图上看,专机飞行航迹为山海关——多伦——贝勒庙——温都尔汗,下一步目标将飞往乌兰巴托、伊尔库茨克。凌晨1点55分,专机越过中蒙边境414号界桩上空飞入蒙古领空,2点半飞到温都尔汗上空。为躲避雷达,专机一路都只保持2500米-3000米的低空飞行。此时,专机已飞了2个小时,据测算,这时飞机上的燃油最多只剩下2.5吨左右。这一点燃油,已飞不到蒙古首都乌兰巴托,更不要说飞到苏蒙边境的伊尔库茨克苏联机场了。再说,这点燃油也已大大低于三叉戟落地须保持4吨油的操作规范。何况,当时专机上没有带领航员、通讯员,飞行途中通讯设备一直没有打开,国内多次呼喊专机都没有任何应答,专机又是在异国他乡的夜间飞行,实际上已处于迷航状态(专机已偏离乌兰巴托航线150公里),弄不清自己的准确位置,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潘景寅不得不寻求迫降场地采取迫降措施。
二、从落地方向分析:专机坠毁现场,是一块不规则的长方形小丘陵间的盆地,南北长约3000米、东西宽约800米。南北两端有几个一、二十米高的山包,东侧有一连串的低矮土包,西侧则是向下倾斜的漫坡,应该说这是一块比较理想的迫降场地。专机出逃蒙古,飞行方向是自南向北。但专机的落地滑痕却是自北向南。因为从现场可以看到,爆炸后被甩出的发动机在最南边,而机尾则在北边。这就说明专机在迫降前,曾在上空寻找迫降场地,当发现苏布拉嘎这一块南北长3000米、东西宽800米的开阔地以后,由于航速关系飞机已飞过场地上空,不得不转弯掉头,于是就由自南向北变成了自北向南实施顺势迫降,从而出现机头反向坠毁的情况。
三、从坠毁现场滑痕分析:现场照片显示,坠毁现场留有29米长、约2米宽的机腹触地滑痕和与之平行的右侧机翼20公分深的较长划痕。而滑痕和划痕并不是在一条直线上,而是呈现稍有“S”形的曲线。这些滑痕和划痕,无不确凿说明专机迫降的实际过程。假如飞机是被导弹击中机翼油箱,那么即使飞机没有凌空爆炸,一般也应是一头栽下坠毁于地,怎么能出现数十米的滑痕和划痕呢?
四、从燃烧过火面积分析:从北向南的29米飞机划痕之后,又出现了一片齐膝的枯草,再往前30米处才出现了长约800米、宽约30-200米范围倒梯形焦土状的过火面积。这一现场说明,专机是在迫降落地滑行近三十米后,飞机又触地弹跳腾空滑行了30米,期间发生了激烈爆炸,于是引起草地燃烧。但由于强大的惯性作用,于是飞机就像一条火龙,一边前行一遍解体一边燃烧,烧毁的门扇、起落架、折断的机翼等残骸散落一地,机尾到机头的间隔距离约有60米。
再从草地着火痕迹看,除了倒梯形焦土状的过火区以外,附近草地均没有发现任何燃烧痕迹,这说明飞机迫降前是完整无损的。因为,如果飞机空中已经爆炸着火,那附近必然会掉落下各式燃烧物,必然会引燃附近的枯草而留下星星点点的燃烧痕迹。
五、从荒野陈尸位置分析:在剧烈的爆炸中,256号专机上的9名人员无一幸免,除两名穿有上衣之外,其余几乎是赤裸裸一丝不挂,人人烧焦,惨不忍睹。从横尸荒野的具体位置看,9具尸体散落在南北一条斜线的50米范围内。尸体大致分为三堆:
第一堆有两人。现场最南面的机头附近的尸体是潘景寅,其旁边的一位女尸则是叶群。这说明迫降时叶群正在驾驶舱;
第二堆有四个人。距离潘景寅约12米,分别是林彪和邰起良、张延奎、李平等三个机械师。林彪的尸体在中间,三个机械师的尸体围着林彪。说明林彪等4人,当时坐在专机的前舱,并表明迫降前三个机械师是有意拱卫保护着林彪;
第三堆离林彪他们约有32米,分别是林立果、党办办公处处长刘沛丰和小车驾驶员杨振刚。林立果尸体处在中间。说明他们三人当时坐在飞机的后舱。从以上陈尸位置分析,坠毁现场确属迫降爆炸所致。因为,假若专机遭受到导弹攻击,那专机不是凌空爆炸解体也是倒栽葱落地,尸体散落范围大致应呈不规则弧形,而决不会九具尸体出现在一条斜线之内。
六、从尸体毁伤情况分析:现场九具尸体,每人都有头有手有脚,躯干完好,个个都基本完整:
1号尸体(小车驾驶员杨振刚):朝天仰卧,四肢叉开,左臂骨折,右臂斜放,左腿内屈,右腿斜伸,腿肚上有碗口大的绽裂,头发烧光,面皮烧黑。
2号尸体(林立果):衣服烧光,赤身裸体,左腿内屈,右腿伸直,左臂内屈,右臂平伸,指尖烧焦,面部皮肤烧成焦麻状,头部上仰,鼻孔下至右嘴角有几道血迹流向右腮,面部表情痛苦、狰狞。
……
5号尸体(林彪):个子瘦小,衣服烧光,皮肤烧灼不重,上身平仰,下身略向右侧,头部上昂,秃顶,颧骨较高,下巴较尖,鼻翼烧焦,露出两个朝天的黑洞,嘴张开、舌头烧黑,右眼至鼻梁有一道伤口,血迹流至头顶。左臂平伸,右臂内弯,右腿直伸,左腿内屈,胫骨炸断,肌肉外翻,两脚底和手心都烧起燎泡。
……
九具尸体虽姿态各异,共同点是基本上都仰面朝天,且大多数头部向西。他们的伤痕,多是皮肉挫伤,骨骼折断,肢体变形等,应该属于迫降过程中的摔撞伤,而不是通常飞机失事时那种被摔碎烧焦之状。
七、从尸体穿戴上分析:九具尸体手腕上都没有戴手表,而蒙方人员介绍,他们在地上捡到了九块手表。九具尸体的脚上都没穿鞋,具具尸体脚板都是光光的。按理说,潘景寅等机组人员穿着的黄色结鞋带的翻毛皮鞋,叶群有扣带的乳白色半高跟浅口女皮鞋,可能烧坏,但不容易甩掉。那为什么会出现没有一只手表带在手腕上、没有一只鞋系在脚上的情况那?合理的解释就是当他们知道飞机要迫降后,为防止迫降过程中激烈冲撞扭曲,按照飞行常识有意识地主动在事先统一摘下手表、脱掉鞋子,以防止冲撞时手表带扎入手臂,防止双脚被鞋子挂住扭伤。
八、从机翼洞口的边沿、铝刺分析:在坠毁现场落地一侧的400米和600米处,分别有两截机翼,前一截上有“中国”两字,后一截上有“民航”两字。在飞机左翼根处的“航”字旁边,有一个直径约40公分的较大的洞口,旁边还有两个像兔子耳朵般的细长小洞,大小洞并不相连。洞口处在机翼的上方,机翼下面却没有洞穿。洞口的边沿、铝刺基本上都是由里向外翻卷。因此不难看出,洞口并非是导弹打击所致。假如是导弹所为,一是进口应在机翼下方,而洞口却在上方,导弹只能从下往上打,而决不可能从上往下打;二是机翼的上下面应该都被击穿,不可能只有进口而没有出口;三是机翼下方洞口的边沿、铝刺,应是由外向里翻卷,而不应是由里向外翻卷。
另外,再从油箱位置分析:三叉戟的五个油箱,主油箱在机腹,左右两个机翼各有大小两个副油箱。飞机飞行时,先用机腹主油箱的燃料,然后再自动开启使用机翼副油箱的燃油。专机飞到温都尔汗时,所剩的2.5吨油料,都应在机翼的副油箱中。而在飞机迫降过程中,由于没有副驾驶的协同配合,无法打开减速板和反推力装置,飞机减速受到限制,迫降时速起码仍不会低于230码,速度还是比较快的。再说,现场一侧留有深达20公分的机翼划痕,说明迫降时机身曾偏向一侧,机翼在一侧留下深深划痕的同时,230码的高速迫降导致了机翼擦地时的高温,从而引起机翼副油箱的爆炸,留下了由里向外爆炸的一个大洞和两个小洞。
九、从坠毁现场没有弹片分析:假若林彪专机是被导弹击落,那么坠毁现场或附近应或多或少留有爆炸后的弹片。但经我驻蒙使馆第一个到达现场的沈一先秘书证实,现场附近只有烧毁后飞机自身的解体物件和生活设施物件以及九具尸体,另外还有被蒙方人员提前收集一起的六支 “五九式”手枪和一支苏制AK型手枪、两把精巧的微型冲锋枪及43发子弹。但是,虽经四处搜寻却没有找到哪怕是小小的一块弹片。
十、从坠毁地点分析:经证实(包括周恩来总理亲口说法),飞机快飞出国境时,我国防空部队的确曾提出过是否用导弹将其击落的问题,但最高决策者毛主席没有同意。
那蒙古一方是否有对空射击行为呢?对此,蒙方曾明确予以否认。当时在现场处理林彪坠机事件的蒙古副外长云登曾发文:由于三叉戟超低空飞行,蒙方雷达一直都没有发现。蒙古方面连飞机都没有发现,何来开火呢?
那苏联一方呢?苏军当时在蒙古驻有7万部队,包括防空导弹部队。但当时的苏联驻华大使罗高寿,后来也曾面对记者出面澄清,否认苏军发射过导弹。9月12日是星期天,翌日凌晨仍处于假日休息状态,苏军和蒙军的雷达站并没有发现、报告,倒是边境414号界桩附近的蒙军阿沙盖图边防站,在9月13日凌晨发现一架飞机飞入蒙境,但他们把这个消息压了9小时17分才上报边防总队,而边防总队又因各种原因延误了8小时40分钟,也就是在9月13日的下午4时候才上报到乌兰巴托公安边防内务军的事务局。
再说,假如我国使用了导弹,专机的坠毁地点也应该在中蒙边境附近。但专机是坠落在温都尔汗以北60多公里处的苏布拉嘎盆地,该地已属蒙古腹地,准确位置在东经111、17度、北纬在47、41度,离中蒙边境已深达500多公里了。因此,从坠落地点看,专机显然不是被导弹击落的。
综上所述,林彪256号三叉戟专机的坠毁,确属迫降时油箱爆炸所致,而决不是被导弹等武器击毁,当年中共中央下发的批林[1971]57号文件关于林彪专机的坠毁定论确凿无疑。
最后,不妨摘录肖思科曾在《共和国秘闻录》杂志上刊登的《林彪死因真相》一文中周恩来总理讲的一段话作为本文结尾:
1971年10月,周恩来陪同埃塞俄比亚的海尔塞拉西皇帝到广州参观交易会,送别外宾离境后,应邀给广州部队领导机关作报告。会上,有人递条子问总理:256号专机是否是总理命令部队用导弹打下来的?周总理看完条子,非常严肃、郑重地讲道:
“我再说一遍,林彪的座机不是我命令打下来的,确实是迫降时自我爆炸、自我灭亡。大家可以想一想,林彪当时是党中央副主席,而我仅仅是个常委。在军队他是副统帅,而我在军队没有挂职,我能命令部队把党中央副主席、军队副统帅打下来吗?他是‘九大’写进党章的接班人啊!如果我命令部队把他打下来,我怎么向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交代啊?!
当然,林彪坐机外逃时,我是及时向主席报告了的。这是一个共产党员起码的组织纪律性嘛!但主席说: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他要走,就由他走吧!主席尚能宽容林彪,我周恩来为什么要阻止他呢?主席南巡时也说过,林彪还是要保的。如果他承认错误,还可以给他个政治委员。主席对林彪宽宏大量,我为什么要置林彪于死地呢?”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
作者单位:金华市税务学会
手机:1386795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