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
——试论熟悉而陌生的军事化 (2)
赵希庄

高度集中统一,是军队区别于其他组织的重要标志。部队之所以能够成为最好的团队组织,首先就是因为军队的高度集中统一,能使千军万马形成一个整体。因为部队的战斗力,不仅仅是成员个体战斗力的简单叠加,而更重要的是整体合成的紧密程度。只有所有成员的目标高度一致,才能形成最高效的战斗力。一旦有个别或部分不一致,其合成战斗力就不是呈直线衰减,而是不可估量的衰减甚至导致惨败。解放战争时,国民党800万装备精良的正规军被我军120万以游击队为主发展起来的“土包子”打得落花流水,除了战争性质、民心向背等根本因素外,国民党军队内部军阀割据,山头林立、派系纵横、尔虞我诈,形不成统一意志,而我军却上下一心、众志成城、一呼百应,也是重要的显性因素。高度的集中统一,是军队正规化的主要标志,是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确保部队政令军令畅通,确保部队稳定和巩固的重要保证。
毛主席为我军制定的三大纪律的第一条,就是“一切行动听指挥”,步调一致才能得胜利。上世纪50年代毛主席在对军事学院的训词中就提出了“五统四性”要求,即统一的指挥,统一的制度,统一的编制,统一的纪律,统一的训练,努力培养组织性、计划性、准确性和纪律性。为培养这种正规化的素质,军委首先注重了建章立制,部队的编制都是用命令下达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也是部队的建军之基,我军的三大条令(《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不断地修订完善,由中央军委主席签署命令颁发全军执行。每当新兵入伍或年度之初及有关节点,都要组织学习贯彻这些条令,以使所有人员明确相互关系、各自职责、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以及执行条令条例好差会得到的奖惩,用条令规范军队的一切行动,用现在时髦的话说就是立起合格军人和正规部队秩序的标准,使每个人行动有统一准则,各级组织、各种活动有统一规范,检查落实有统一的依据。阅兵时来自各个部队的人员、装备都能步调一致、整齐划一,首先就是因为有共同的《队列条令》规范。对内务设置,条令专列一节规范,要求整齐划一,连队宿舍内床铺、蚊帐、大衣、鞋、腰带和其他物品的放置,专门规范了示例样式,对鞋子放置的位置、数量、品种、顺序,都要求统一,背包带、挎包、水壶、雨衣、暖瓶、水杯、报纸、小凳等也都统一规范,且规定集中居住的部队由团以上单位统一,分散居住的分队以营或连为单位统一。各部队依据条令条例又探索了许多具体的规范,如作息统一、着装统一、发型统一、内务统一、东西放置统一,训练时脱下的衣服、帽子、腰带等都要统一放置。被子、大衣都叠成豆腐块,脸盆、牙缸、牙刷、毛巾等方向一致、摆放一致,晒衣服、鞋子也都要整齐一致,甚至连菜地的菜、厨房的物资都要整齐划一。可以说,军营就是一个统一的模板。
高度集中统一的另一标志,就是尽量集中,能集中的不分散,尤其是权力要高度集中,工作、训练、生活、娱乐尽量集中,连个人物品也都集中存放。事事讲统一,处处要整齐,时时求规范。走进军营都是统一的模式。这些看起来好像是搞形式主义,实际上对培养部队的统一意识非常必要。高度统一的意识,有利于培养军人的整体意识、大局意识。部队集合时,如果谁的着装和仪容有点不统一,就会成为“另类”和大家的笑柄,自己也会觉得不自在。通过这种看似表面的、形式的统一,在日积月累中养成和锻造了团队思想意识和目标追求的统一。有了这种高度统一的意识,就能使全军上下形成统一的意志,凝聚成一个“拳头”,形成强大战斗力。国民党军队每每在明显优势的态势下,因其内部各怀鬼胎,形不成统一意志,因而每每为我军穿插分割创造条件,最终被整体处于弱势的我军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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