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中国致公党党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山东省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库成员、山东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员、法制经济观察网法律顾问、山东财经大学MBA、济南市清河实验小学法制副校长、济南市历城区2020年优秀律师、2021年中国致公党优秀党员;现任职于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执业以来成功办理大量刑事及商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多年的执业经历使其在办理商事纠纷、刑事辩护和非诉的法律业务上有着独特的视角与观点,深刻而精准地把握隐藏于表面事实之后的本质法律关系,在复杂的诉讼案件中力挽狂澜。典型案例:(1)担任曹某玉诉成武县人民政府、菏泽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登记及行政诉讼一案(山东省高院)曹某玉代理人;(2)担任刘某金诉成武县人民政府、菏泽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登记及行政诉讼一案(山东省高院)刘某金代理人;(3)担任河北企业家赵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律援助律师;(4)担任济南某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陈某帅的辩护人;(5)担任某公司负责人李某铭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辩护人(涉案资金合计20多亿人民币);(6)担任济南刘某远故意杀人罪的辩护人;(7)担任济南某区贩卖毒品罪王某东的辩护人;(8)担任济南徐某恶势力犯罪团伙李某龙的辩护人;(9)担任江苏省某运动中心教练员及运动员伪造身份证件罪董某艳的辩护人;(10)担任xx创富(山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6亿多人民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吕某哲的辩护人。

部分法律援助案例介绍:(1)担任河北企业家赵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律援助辩护人被告人赵某某系某民营企业法人代表、政协委员,在当地是非常有影响力的企业家。公诉机关指控赵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陈律师接受指派后及时与受援人取得联系并约定见面时间。通过见面沟通,陈律师认真了解了案情,倾听了受援人的意见后,并及时到法院阅卷,并与主审法官沟通案情。由于本案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审理期限历时一年多,期间开庭审理多次。因受援人赵某某的所在地是外省某市,陈畅律师不辞辛劳,多次往返于山东及受援人所在地,与赵某某会见交流,陈律师初步形成了辩护意见,陈律师依据法律法规,结合本案事实,提出对受援人赵某某免于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最后合议庭认为陈律师的辩护意见具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予以全部采纳对赵某某免予刑事处罚。

陈畅律师作为该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律师,以认真负责的工作精神和高效精湛的专业能力,积极作为,有效辩护,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2)担任济南魏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律援助辩护人2015年至2017年9月份,“85后”女被告人魏某在济南市一通信城柜台,通过互联网等渠道购买或下层代理提供的方式获取他人身份证等信息,共计42582条,用以注册激活电话卡并对外出售,从而获利。原审法院综合被告人魏某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性,对魏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魏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魏某服判不上诉。公诉机关提出抗诉,认为原审量刑情节认定错误,应予纠正。二审中,辩护人陈律师积极为被告人辩护,并认为,被告人魏某自愿认罪认罚,具有坦白情节,系初犯,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小,适用缓刑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会更好。一审法院量刑适当,罚当其罪,应驳回抗诉,维持原判。后本案经济南中院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做出驳回抗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决。陈律师的辩护意见被济南中院充分采纳,做出上述裁决,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最大权益,取得了良好效果,诠释了法律援助律师的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