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树田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曾长期在法院和纪委、监察从事刑事、民事审判和检查、审理工作。曾任北京市律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党支部书记,烟台仲裁委员会第二、三、四、五届仲裁员。现为北京善士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中华杨氏律师联盟副会长,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诉讼文化委员会副会长,法制经济观察网主编、总法律顾问。中华杨氏专家权威律师。

杨树田自1994年6月辞去党政职务从事律师职业以来,始终坚持专业化发展和做专家型律师的理念,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热心公益事业,追求公平正义,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锐意进取的拼搏精神,探索出了一条法学理论和律师实务相结合的路子。他执业近三十年来代理了上千件疑难、复杂的民事、民商、行政案件并担任过上百起重大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还为各级政府机关和多家上市公司、各类企业、个人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和独立董事,为法律顾问单位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受到了法律顾问单位的高度信任和赞誉。
杨树田律师,所代理的各类案件曾多次被国家和地方报刊专题报道;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被社会各界誉为“智勇双全”的护法使者。

古语说:“自知者明,自胜者强”,谁能战胜自身的弱点,谁才能成为强者。他作为一名执业近30年的律师,一身正气,满满的正能量,其“精气神”一点都不逊色于年轻人,以其不寻常的社会阅历验证了这句古语。
杨树田律师长期以来坚持时事政治学习,关心国家大事,坚信并自觉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感,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和处理非诉案件时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利益,保持清醒的头脑。尤其在与不良风气,腐败现象的斗争中立场坚定,充分体现了一个优秀律师应有的政治素质和政治信念。
成功来源于不懈的努力,根植于对事业的无尽热爱。对杨律师来说,律师工作不是谋生的职业,而是一项必须全身心投入的高尚事业。他始终视律师为崇高的事业,他始终把敬业、拼搏、爱岗、奉献作为自己的人生信念。

杨树田律师深知,律师虽无职无权,但手“握着正义的宝剑”,可以为社会,为人民发光发热。从执业那天起,他就在心里默默定下一个原则,那就是认认真真做好每一件业务,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每一个客户时刻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由于对律师事业的热爱与执著,使杨树田律师炼就了一身过硬的执业技能,从而演绎了一个又一个成功的案例。杨律师认识到,仅有较深的法学素养和熟炼的执业技巧是远远不够的,如果一个律师没有勤勉敬业的精神,没有良好的品行,是无法走向成功的,也无法获得社会及当事人高度的评价。
由于某些律师不按照执业规范来要求自己,在办案中不从案件实质上来调查研究而是机关算尽,惟利是图,甘当腐败分子索取当事人钱财的走狗,严重影响了律师的社会形象,使很多的社会公众对法律的公正公平性产生了信任危机。杨律师对此深恶痛绝。他能够清醒地认识到:律师的执业环境确实不尽如人意,但是,如果大家为了当事人的利益都去拉关系搞司法腐败,长此以往,公平公正将荡然无存,律师将会失去执业的“诚信”根基,其贻害无穷。因此,同司法腐败作斗争,应当首先从自我做起。在办案中,他与法官交往慎法、与当事人交往慎德,不触“高压线”,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律师职业道德,充分体现了职业律师高尚的执业风范。

杨律师执业期间,既办过标的额大和有社会影响的案件,也办过很多别人看来不起眼的小案,经历了各种各样的考验,但是,无论办什么案件,他都同样认真对待,推敲法律一丝不苟,搜集证据绞尽脑汁,文书制作精益求精,把别人用在吃饭睡觉的时间他都在工作。
杨律师认为,只有严格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靠法律吃饭,律师之路才能走得久远。在工作中,他严格依法依规执业,合理收费,案件按时归档,与同行之间从不搞不正当竞争,为年轻律师树立了榜样。

自作为职业律师至今,杨树田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始终能够恪守一个律师的本分。无论多么繁忙,也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他都是不厌其烦的耐心解答,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企业和个人提供无偿的法律帮助!

虽然律师没有了收入无法生存,但是,律师又不能仅仅为了获得收入而工作,律师应该多承担些社会责任,应该多为政府和社会分忧。杨树田律师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尽管他平时业务繁忙,但是,他在每次的接待工作中,都能充分利用法律娴熟优势,认真地帮申诉人提出恰当的解决方案。很多农民工、下岗职工、贫困当事人等弱势群体向他寻求法律帮助,他都认真接待予以解决。不仅如此,杨律师还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帮助那些经济困难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维护了弱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杨树田律师政治坚定,职业道德优良,理论基础扎实,业务能力强,其执业中的专业精神和诚信品格有力地促进了整个律师行业的诚信建设,提高了律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我们希望他在专业化服务的路上越走越远,越走越好,不断为律师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