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身边案”教育“身边人”作用,推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提档升级,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5月11日,抚州市纪委市监委实名通报4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这4起典型问题是:宜黄县建筑综合安全管理站
原副站长吴礽国违规参与营利活动问题
2018年,吴礽国在担任宜黄县建筑综合安全管理站副站长期间,以本人及其亲属名义投资73.7万元入股经营起重设备租赁业务的某公司,获利 8.7 万元。同时,利用职务便利为该公司在机械设备设施报备审批、施工监管中提供帮助。2021年2月,吴礽国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广昌县赤水镇留田村党支部兼村委会
主任张贵虎违规承接工程项目建设问题
2016年至2017年,张贵虎在担任留田村村委会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合伙承接了留田村陈坑小组新农村建设工程,负责组织施工人员及建筑材料购买等事务。2017年12月,张贵虎转让出个人工程全部份额。2021年3月,张贵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黎川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综合股干部
罗丹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
2018年至2020年,罗丹在担任县运管所驾培股股长兼服务办事大厅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裘某某承接某驾驶员从业资格有限公司有关业务提供帮助,并收受裘某某的感谢费。2021年4月,罗丹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乐安房地产管理局聘用制干部曾平华违
规入股房地产开发并参与经营管理问题
2010年至2013年期间,曾平华先后违规入股乐安县2个楼盘的开发,并参与其中的日常经营管理,领取工资性酬劳。2021年5月,曾平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通报指出,上述4起典型案例中,有的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有的违规承接工程项目建设;有的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违规入股并参与经营管理。这些问题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政治站位不高、服务意识淡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担当不作为,对全市营商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认真对照反思,切实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意义,坚决破除思想观念障碍,树立政务服务意识,主动担当作为。
通报要求,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及时听取市场主体反映和诉求,下大力气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求实效、干实事,齐心协力建设“四最”营商环境。
来源:廉洁抚州
编辑:本地之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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