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从受孕、成长至老死,都必须由他者(人、物)提供生命必需的营养。这就决定了人必须与他者发生关系、必须依靠他者才能生存。这种依靠他者才能生存的本能,笔者谓之“依他性”。同时,人都是把由他者提供的各种营养,本能地吸收到了自己的身体里。这种为己的、自私的本能,笔者谓之“利己性”。“依他性”和“利己性”是人的与生俱来的本性。
笔者认为:地球村的所有成员,无论作为个体还是作为群体,都生活在人与天即人与自然界、人与人即人与社会、人与己即人与自身这三大基本关系中,都要面对和处理这三大基本关系。面对和处理这三大基本关系,是人类的命运,也是人类的日常。
笔者强调,在面对和处理人与天即人与自然界、人与人即人与社会、人与己即人与自身这三大基本关系时,要兼顾人的“依他性”和“利己性”,遵循“尊、爱、利、和”,即“尊天尊人尊己、爱天爱人爱己、利天利人利己、和天和人和己”的原则,尽可能地在“尊天尊人尊己、爱天爱人爱己、利天利人利己、和天和人和己”之间找到公约数、贯穿线、平衡点、合适域。
对个人而言,尽可能地在“尊天尊人尊己、爱天爱人爱己、利天利人利己、和天和人和己”之间找到公约数、贯穿线、平衡点、合适域的过程,就是兼顾人的“依他性”和“利己性”,将二者认知、把握、践行到适度的过程,就是“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致良知”“知行合一”的过程。
对群体(包括团体、民族、国家、人类)而言,尽可能地在“尊天尊人尊己、爱天爱人爱己、利天利人利己、和天和人和己”之间找到公约数、贯穿线、平衡点、合适域的过程,就是兼顾人的“依他性”和“利己性”,将二者认知、把握、践行到适度的过程,就是构建命运共同体、推进文明的过程。
那么,“尊天尊人尊己、爱天爱人爱己、利天利人利己、和天和人和己”之间的公约数、贯穿线、平衡点、合适域是什么呢?
可以这样回答:公约数是和平;贯穿线是承续;平衡点是利益;合适域是共享。

和平,指的是无战争、非暴力的状态。和平意味着和谐、和睦、和乐、平安、平顺、平衡。生活在地球上的绝大多数人都向往和平,故说“尊天尊人尊己、爱天爱人爱己、利天利人利己、和天和人和己”之间的公约数是和平。和平,是目的,也是手段。言其是目的,是说地球村的绝大多数居民,在绝大多数时空条件下,都希望、期待、追求和平。言其是手段,是说特殊情况之外,一般情况下,实现和平的方法、途径是和平。如笔者在《龙凤三字经》中言:“有矛盾,坐下谈,弃暴力,戒强权,勿急躁,勿狂癫,存小异,求大全。崇理性,释前嫌,共赢好,多者先。”
承续就是继承和延续,就是承上启下、继往开来。人的承续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作为生物载体的承续,和作为文化载体的承续。作为生物载体的承续,通俗地说就是传宗接代,就是人的生产,即把个人的、家庭的、族群的生命基因继承、延续下去。作为文化载体的承续,就是把人类创造的文化、文明继承、延续下去。承续不光意味着继承、延续传统,还意味着在继承、延续传统的基础上有所发展、有所创新。每一个人,只要还生活在地球上,就天然地担负着承续的使命,其从生到死的过程,就是承续的过程。故说“尊天尊人尊己、爱天爱人爱己、利天利人利己、和天和人和己”之间的贯穿线是承续。
利益是生命必需的,能够使人的“依他性”和“利己性”得到满足的材料。利益有物质利益、精神利益;个人利益、群体利益等不同侧重、不同标准的划分。物质利益是最基础、最必需的利益。家庭、家族、团体、民族、国家,古今中外一切社会组织,都是利益共同体;而古今中外一切矛盾、较量、冲突、竞争、斗争、纷争、战争,说到底,都是为了利益,尤其是物质利益。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故言“尊天尊人尊己、爱天爱人爱己、利天利人利己、和天和人和己”之间的平衡点是利益。也就是说,找到并把握好天、人、己的利益平衡点,是兼顾“依他性”和“利己性”,实现“尊天尊人尊己、爱天爱人爱己、利天利人利己、和天和人和己”的必要条件。一个群体、一个社会,利益绝对均衡是不可能的,贫富差距是一定会有的,但不能让一部分社会成员的利益下降到生命的维持线之下,否则,就会“饥寒生盗贼”,出现形形色色的暴力争利者。一些国家之所以实行削富济贫的福利政策,也是基于这个道理。

共享就是共同享用。就是“我用他”“他用我”,即“我”在“依他”的同时,“他”也可以“依我”;而“我”在“利己”的同时,也“利他”。言“尊天尊人尊己、爱天爱人爱己、利天利人利己、和天和人和己”之间的合适域是共享,是说在兼顾“依他性”和“利己性”,实现“尊天尊人尊己、爱天爱人爱己、利天利人利己、和天和人和己”的过程中,要谋求、开发、维护能够共享的领域。能够共享的领域,就是合适的领域;能够共享的事物,就是合适的事物。比如,一个作家将自己创作的作品在某媒体展台上发表,供读者们阅读、欣赏,这时的某媒体展台就是合适域。反之,不能够共享的领域,就是不合适的领域;不能够共享的事物,就是不合适的事物。比如,隐私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当事人不愿意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于知道的信息,如身体的、行为的、身份的、名誉的、肖像的、个人收入的、个人经历的隐私。如果将某人的隐私在媒体上公开,就是不合适的、违法的。
需要强调的是,上述种种,只是对“尊天尊人尊己、爱天爱人爱己、利天利人利己、和天和人和己”之间的公约数、贯穿线、平衡点、合适域价值取向的原则性提出,遇到具体的时空条件下的具体的人、事,要具体地分析、对待、把握。
(2021年5月27日于加拿大枫华阁。图片采自网络)
庞进 龙凤文化研究专家、作家,龙凤国际联合会主席、中华龙文化协会名誉主席、中华龙凤文化研究中心主任、西安中华龙凤文化研究院院长、西安日报社高级编辑。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陕西省作协理事,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特约研究员,中华龙凤文化网(www.loongfeng.org)主编,加拿大西安大略出版社副总编辑。1979年开始从事文学创作和文化研究,至今已发表各类作品逾千万字,出版《创造论》《中国龙文化》《中国凤文化》《中国祥瑞》《灵树婆娑》《龙情凤韵》等著作三十多种,获首届中国冰心散文奖、首届陕西民间文艺山花奖、全球华文母爱主题散文大赛奖、西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奖项八十多次。有“龙文化当代十杰(首席)”之誉。微信号: pang_j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