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引进诗体的有机结合
——四首采用柔巴依行式的十四行诗
我80岁生日之后,颇多感慨,写了下面这首诗:
八十感怀·十四行,用汉语柔巴依行式*
为跻身耄耋,居然庆贺了多次*
如此的殊荣,当然拜缪斯所赐
弹奏着三弦:爱情友谊大自然
也不分昼夜,留下些白纸黑字
没虚度岁月,也决非志得意满
人活在世上,谁又能不留遗憾
念来日苦短,倒也不感到恐慌
对所爱一切,却依然万分依恋
格律体新诗,是我毕生的理想
这一片林木,还有待茁壮成长
待新诗走过,她的又一个百年
我会在天上,俯视那郁郁苍苍
我还会一如既往,任天暖天寒
永远也不知疲倦,弹心曲款款
*这种行式是八言五音步(三个二言步与二个三言步组合而成),由黄杲炘先生在他所翻译的《柔巴依集》中首次采用;“东方诗风”论坛为代表的格律体新诗界普遍接受了这种行式,创作了大量汉语柔巴依,已经蔚为大观。
**本人今年3月3日年满八旬,在此前后,有关单位、多年友人曾几次为我贺寿。
辛丑二月初六清晨
没想到我将其发给黄杲炘先生阅后,他很感兴趣,对之做了很高的评价:
这首十四行诗的韵式为aaba bbcb ccbc bb,同斯宾塞的abab bcbc cdcd ee有相像之处,同莎士比亚的abab cdcd efef gg更是接近,但又全然不同。拙译的十四行诗在200首以上,还从未见过这种韵式。从诗体角度看,其新颖和精巧别具一格,不但融进了东方韵式,还融进了汉语特色,把每行的12字5顿一概分为有两种搭配方式的5言2顿和7言3顿,而这两种句式在汉语中是最常见也最顺口的。据此可以说,这首十四行诗在格律上或许可媲美《西风颂》和“奥涅金诗节”。
最近,在一篇关于柔巴依的长文中写道:
《柔巴依集》的最大特点,就是其中的柔巴依已定型,韵式和诗行的顿数、字数都已固定,诗集由一种诗体组成。当初这样做,只是为准确反映原作的格律形式,没想到这诗体引起诗人的兴趣,“成为巴渝‘东方诗人’的最爱”,被“‘东方诗风’论坛为代表的格律体新诗界普遍接受,创作了大量汉语柔巴依”(万龙生语)。更让我想不到的是,有的诗人还把“柔巴依诗节”用于十四行诗,例如万龙生的《八十感怀》(下面全文引用此诗)。
这当然使我感到非常高兴。我在电话中告诉他,此前我还写过一首这样的十四行诗呢。这首诗谈的是我们对柔巴依体的发展:
十四行·咏汉语柔巴依(用柔巴依行式)
波斯的古体移植到中华诗园
成为格律体新诗定行体一员
采用黄杲炘译文所用的行式——
一二四押韵每行五步十二言
乃成为巴渝东方诗人的最爱
往往能找到适合此体的题材
一人开了头大家都积极跟进
喜滋滋唱和沉醉如畅饮茅台
他们还创造一种接龙的方式
像一条彩带串起了朵朵花儿
在平乐新繁两次挨个儿吟诵
创新的成果得以成功地展示
至此柔巴依移植可称为范例
十四行有了携手并进的兄弟
这里主要谈的是我们以柔巴依唱和的情况,还没有提围绕一个大题材从各个方面去写出柔巴依组诗的成功实践呢。
还有一位女诗人曹建红,也采用柔巴依行式写过一首十四行诗,抒写我们几位诗友在沙坪坝温莎小镇品茗谈诗的愉快感受,相当成功:
十四行用柔巴依行式·问茶温莎小镇
正暮春三月,来到了温莎小镇
别样的风情,疑是异国的乡村
问茶在温莎,怎能不含笑联想
那一位公爵,弃江山而爱美人
爱情与王冠,谁会用天平去称
公爵的取舍,让世界哗然纷纷
浪漫的爱情,铸成了传世经典
泰晤士河畔,爱神是多么欢欣
火红的花蕾,开在了温莎小镇
这里的风情,不是异国的延伸
今日的主角,当属爱诗的微斋
为他的创意,我们在高谈低吟
缤纷的花朵,阳光下起舞轻盈
看轻轨列车,载诗意向前驰骋
像我的《八十感怀》一样,也把一行诗分为两截,不过她是“五·七”式,而我是“七·五”式。她在韵的安排上没有我那么复杂,而是一韵到底,也有其优点,就是更显得流畅。
没想到今天我接到黄杲炘先生电话,告诉我他受我启发,结合自己以格律译格律的主张得不到译界普遍认同,甚至遭到误解甚至讥笑的不平之感,也写了这样一首十四行诗。为了帮助读者理解,前面加了一段话,相当于一个短序:
我打过比方,说格律形式犹如诗歌的衣服,自由化译诗就像不穿衣服或被扒光了衣服,但它还看不上反映原作格律的译诗,于是有了下面这打油的14行——也用上了“连环相扣”的三个柔巴依诗节和一个对句:
译诗从小就习惯于赤身露体,
不知原作有讲究的格律外衣,
后来懂事了,他感到羞愧难当,
决心像原作那样要穿着整齐。
他边学边做,做成了合身衣裳,
但邻居冷眼相看,丝毫不欣赏,
还尽挑毛病,说他这衣裳太差,
哪能比得上天赐的一身皮装。
他看看邻居浑身上下的伤疤,
不免苦笑着听那套自说自话——
这家伙本应该穿得体面光鲜,
却光着身子在他衣服上找茬。
他不想多纠缠,于是好言相劝:
“请先去穿衣裳,再来发表高见。”
看来,以柔巴依行式写十四行诗,把这两种世界性诗体在汉诗中密切结合,效果真的不错,今后还可以多多尝试。
不过,我得说明:这种采用柔巴依行式的十四行诗,在韵式上不能强求一律(上面几首就不一致嘛);而且这只是十四行诗的一个特例。在“三分法”范围内,十四行诗的能够“变化多端”的,具有“无限可操作性”。正如“柔巴依”是格律体新诗定行诗中四行诗的特例而已,决不能取代其他多种行式的四行诗。
最后,我想再一次强调:那些仅仅是一首14行,而不遵从其他格律规范的自由诗,是不能称为十四行诗的;正如那些仅仅是一首4行而没有遵从其他格律规范的诗,也不能称为柔巴依。无名无实,何必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