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工商联、自治区律师协会《关于落实“万所联万会”机制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职能作用和商会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帮助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实法治保障,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乌鲁木齐临沂商会与上海市海华永泰(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于9月10日在乌鲁木齐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举行座谈。


座谈会由乌鲁木齐临沂商会会长潘洪生主持,双方介绍了参会人员及各自基本情况,并从合作宗旨、合作原则、合作机制、合作内容四个方面展开讨论并达成共识。

上海海华永泰(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韩海燕律师在座谈会上为企业家做企业普法宣讲。
签约仪式在下午6点准时在乌鲁木齐临沂商会会议室举行。临沂商会党支部书记、会长潘洪生与上海海华永泰(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栾德新律师在台前签约。


临沂商会常务副会长李豪,副会长韩宝莲、刘香玲、梁华、刘登文,上海海华永泰(乌鲁木齐)律师事务高级合伙人韩海燕律师、资深律师董国江、刘金龙、徐秋双共同出席参加签约仪式。
图文编辑: 周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