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河南省政府官网发布《深化省与市县财政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本次省与市县财政体制改革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涉及省财政直管县、省与市县收入分配关系、财政激励引导机制等方面。
按照放权赋能的原则,财政直管县的范围由目前的24个扩大至全部102个县(市)。
郑州(6个):中牟县、巩义市、荥阳市、新密市、新郑市、登封市安阳(5个):林州市、安阳县、滑县、内黄县、汤阴县洛阳(7个):新安县、栾川县、嵩县、汝阳县、宜阳县、洛宁县、伊川县平顶山(6个):鲁山县、郏县、汝州市、舞钢市、宝丰县、叶县鹤壁市(2个):浚县、淇县
焦作市(6个):沁阳市、孟州市、博爱县、温县、武陟县、修武县南阳市(11个):邓州市、南召县、西峡县、方城县、镇平县、内乡县、淅川县、社旗县、唐河县、新野县、桐柏县濮阳市(5个):范县、南乐县、濮阳县、清丰县、台前县商丘市(7个):永城市、民权县、宁陵县、睢县、夏邑县 、虞城县 、柘城县新乡市(8个):卫辉市、辉县市、新乡县、获嘉县、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长垣市信阳市(8个):固始县、光山县、淮滨县、潢川县、罗山县、商城县、息县、新县周口市(8个):项城市、鹿邑县、扶沟县、西华县、商水县、沈丘县、郸城县、太康县驻马店市(9个):泌阳县、平舆县、确山县、汝南县、上蔡县、遂平县、西平县、新蔡县 、正阳县
而实行财政省直管县,也就意味着各县(市)的财政体制将由省财政直接核定,县级政府在财政方面的权利变大,也体现了《方案》中“放权赋能”的原则。《方案》指出,各县(市)的财政收入除上划中央和省级部分外全部留归当地使用,市级不再参与分享;县(市)范围内由地方承担的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调整为省与县(市)分担,市级不再分担;对改革形成的财力转移,按照保存量的原则核定划转基数。各类转移支付、债券资金由省财政直接下达到县(市);省财政直接向各县(市)调度现金,办理财政结算。可以看到,各县(市)财政收入(除划中央和省级部分外)、由地方承担的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各类转移支付、债券资金下达这些方面,都明显跨过了“市”这一级别。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王朝才认为,加强县级财政是现在的一个趋势。一方面可以确保基层的公共服务,基层的工作人员能够正常运转;另一方面,这种做法也加强了县域的财政权利,比如决策权限方面的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