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十一章
吃被告 合议庭法官遭回避
列证据 张老板舌枪战群雄
二审第一次开庭,被上诉人工商局的代理人赵鑫华律师在法庭上面对上诉人的陈述、举证、论述、辩论等环节,理屈辞穷、无言以对,又拿不出新的证据来辩驳上诉人的陈述,最后蛮不讲理,竟然以无可奉告作为答辩之词。
这充分说明,一审判决是完全错误的。
按理说,二审完全应该当庭改判,为什么合议庭几位法官凑在一起交头接耳呢?更让人意外的是,并不复杂的案件,为什么要休庭,等待再次开庭呢?
再加上休庭后,合议庭的法官刘小兵与被上诉人代理人之一的曹主任在马家烧麦馆包厢的密谋策划,充分说明这里面定有猫腻!
……
过了几天,我收到再次开庭的通知。
开庭的日期到了,我们这边还是第一次开庭时的几个人。
而工商局却来了满满两大客车的人,还有几台轿车也坐满了人。
这次开庭换了中型的审判庭,一百多人的坐席黑压压地坐满了工商局男男女女的工商干部,显然是提前早已做好了安排布置。
……
书记员早已做好准备在等候开庭,审判长带领合议庭的三位法官分别坐好,按照开庭的程序,审判长宣布开庭。
上诉人席上只有我一个人,我把笔记本和诉状、辩护词等文件摆好,尤其是很多证据,按照先后的顺序排列好,以免到时候找不到。
我的准备工作就绪,抬头一看,对面被上诉人席的桌子上出现了两个律师的标牌,一名满头白发、60多岁的男人端坐其中。
我顿时惊愕了,这不是我曾经向他咨询、请教过的全国非常有名的张大律师吗!
我在新华书店购买的《怎样打官司》一书就是他的权威名著,畅销全国!
……
我愕然了,这么一个小小的官司,怎么还用得着这样的大牌律师出庭辩护呢?
思忖之间,我又对自己说,这样也好,不是正好能证明我自己的挑战能力吗?遇见强敌,没有退路,必须前进,狭路相逢勇者胜!
我顺手拿起矿泉水瓶,刚想打开瓶盖……
审判长说:上诉人,请尊重法庭秩序!
我开始没听懂,拿起矿泉水瓶送到嘴边。
审判长又说:上诉人,请尊重法庭秩序!
顿时,全场的情绪高度紧张起来,这回我听清楚了,审判长是在说我,不让我喝水。
我瞬间意识到自己的不礼貌,作为国家最高权力的法庭,合议庭的所有法官、工作人员是在审理案件,这是极其神圣而崇高的权威工作,他们都没有在自己的桌上摆放矿泉水瓶或者水杯,而我不管是上诉人还是被上诉人,随意地去喝水,显得对法庭的大不敬,大有蔑视法庭之嫌。
与此同时,我又联想到了过去县太爷审案时的杀威棒。
马上说:对不起审判长,顺手将矿泉水瓶放在了地上。
工商局的听众席上马上传来叽叽喳喳的各种反应,他们认为还没开庭,审判长就开始偏向他们了,灭了上诉人的威风!
……
接着,审判长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审判长刚说完,我举起了右手。
审判长说:上诉人请讲。
我站起来说: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章:“法官接受本案当事人、代理人的宴请,接受财务,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代理人的都可以申请回避”的规定,我申请合议庭成员刘小兵法官回避!
场内一下子炸锅了,这犹如一枚重磅炮弹!
审判长一时不知所措,扭头看着刘小兵法官。他这一看,把大家的目光全都吸引到法官刘小兵的身上了。
刘小兵被这突如其来的情况弄得呆若木鸡、两眼发直。
审判长稳定一下情绪,问道:他在哪里接受谁的宴请,你怎么知道,有谁作证?你要对你的言行负责,法律可有诬陷罪!
审判长这么一说,全场的目光又都集中在了我的身上。
我说:上次休庭以后,法官刘小兵在马家烧麦馆接受被上诉人代理人曹主任的宴请,期间,我们也去那里吃饭,正好撞上了。被上诉人代理人曹主任现在就坐在被上诉人席上,他可以作证!
这样一来,全场的目光又都转向被上诉人席上的曹主任。
曹主任一时语塞,没法回答。
审判长问:被上诉人代理人,是否有此事?
曹主任支支吾吾地说:我们两个是同学。
……
刘小兵法官知趣地站起身向门外走去。
审判长临时又叫来一位法官顶替刘小兵,开庭继续进行。
审判长提出本案的焦点是:“电梯的损坏维修是否超过合同规定的24小时”。他先问被上诉人代理人是否同意?
赵鑫华律师说:同意。
审判长又问我:同意不同意?
我回答道:同意,但是,还要补充一点。
审判长有点意外:请讲。
我说:被上诉人在签合同时有欺诈行为!
我的话一出口,被上诉人席上的几个人都抬起头来盯着我,一边听一边做记录。
审判长问:怎么有欺诈行为?
娱乐城的电梯明明是载货电梯,不能用作客运电梯使用,这在电梯产品说明书上有明确说明,这一重要情况,被上诉人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告知乙方,这是欺诈行为!
审判长:同意,本案审理的焦点增加一条。
下面围绕着两个焦点,双方举证和质证。
上诉人请出示证据。
关于“电梯的损坏维修是否超过合同规定的24小时”的证据,上次开庭我已交给法庭,现在将娱乐城的电梯说明书作为证据交给法庭。
审判长转给被上诉人,赵鑫华律师接过电梯说明书看完以后递给张大律师,张大律师看完点点头。
赵新华律师说:这个和“电梯的损坏维修是否超过合同规定的24小时”无关!
我举起手,审判长说:上诉人请讲。
被上诉人律师请注意,你说对了,这个和“电梯的损坏维修是否超过合同规定的24小时”确实无关,但却是另一个焦点“被上诉人在签合同时有欺诈行为”的有力证据!
旁听席上传来了讥笑声,赵新华律师意识到了自己的答非所问,低下了头。
审判长问:被上诉人代理人,你们有什么证据证明上述两个焦点问题?
赵鑫华律师抬起头,兴奋地说:有,我们有证人证明“电梯的损坏维修没有超过合同规定的24小时”!
审判长说:请被上诉人的证人出庭作证。
只见另一扇门开了,走进来一名瘦弱的中年男人,我定睛一看,是工商分局分管后勤的李副局长。
李副局长站稳后,审判长询问他的姓名等信息,告诉他:作为本案证人,保证向法庭据实陈述证言。如有虚假陈述,愿意接受罚款、拘留、乃至刑事处罚的法律规定,作伪证是要负法律责任的等等。
审判长问他,你听清楚了吗?
李副局长肯定是没见过这样的阵势,必定这是法庭!
他过于紧张,两条腿在颤抖,嘴唇直哆嗦,脸色煞白,对于审判长的问话毫无反应。
审判长又把刚才说的话重复了一遍,问他:你听清楚了吗?
李副局长听到作伪证要负法律责任的话,更加紧张了,哆哆嗦嗦地说:听清楚了,作伪证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我不作伪证!
审判长问:关于“电梯的损坏维修是否超过合同规定的24小时”你有什么话要讲?
李副局长估计是想到了作伪证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竟然说:“我不作伪证。”
迟疑了一会,大家都反应过来了,李副局长说:“我不作伪证”实质就是说:没有真正的证据能证明“电梯的损坏维修没有超过合同规定的24小时”,这是在为我作证!
旁听席上各种议论声由小渐大,被上诉人席上的几个人吃惊地瞪大了眼睛,怎么会是这样?……
赵鑫华律师着急了,提示李副局长……电梯……
李副局长顺着律师的提示说:电梯确实时好时坏……
这句话一出口,曹主任把手里的笔故意用力地放在桌子上,旁听席上传来了小声的谩骂声……
李副局长似乎听到了旁听席上的骂声,抬头向那边望去。
赵鑫华律师不顾审判长是否同意,抢着对李副局长说:请你证明“电梯的损坏维修是否超过合同规定的24小时”?
李副局长终于鼓足了勇气说:这个没有,每次故障电梯维修工都及时维修了。
我举起手,审判长说:上诉人请讲。
李副局长说得不对,我有证人能证明电梯的损坏维修是超过合同规定的24小时的!
审判长:传证人到庭。
我的证人进来了,她是开电梯的女工秦晓红,40多岁,是一位特别实在、而又忠厚的人。她和李副局长不一样,李副局长是国家干部,有公职人员的约束,秦晓红是普通的老百姓,没有任何心理负担,再加上她的为人品质所决定,没有可害怕的理由。
审判长照例询问了姓名等有关问题,复述了:作为本案证人,保证向法庭据实陈述证言。如有虚假陈述,愿意接受罚款、拘留、乃至刑事处罚的法律规定,作伪证是要负法律责任的等等。
问道:你听清楚了吗?
秦晓红回答听清楚了。
审判长问道:娱乐城电梯的损坏维修是否超过合同规定的24小时,影响过娱乐城的营业?
秦晓红说:有,不止一次。
李副局长这时候适应了环境,好像突然想起了自己来的任务,对着秦晓红说:你怎么瞎说呢?我是负责设备维修的副局长还不如你知道吗?
我是开电梯的还不如你知道吗?秦晓红反唇相讥。
审判长问:证人秦晓红,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你的证言?
秦晓红想了一会……
这时,旁听席上的工商干部们议论纷纷,对秦晓红形成了压力!
秦晓红想了一会说:老板给我开支的收据上有上班日期记载。
秦晓红是一个心细的人,说着从兜里拿出几张我给她开支的明细表递给了审判长,审判长转交给被上诉人一方。
赵鑫华律师举起手说:我反对,不能把你病假、事假或者无故不上班都说成因为电梯坏了造成的!
一时间,旁听席上的工商干部七嘴八舌地说:对,对!谁知道你干啥去了?
……
瞬间,秦晓红站在那里孤立无援,但是她很坚强,对着旁听席喊道:你们诬陷人!
……
审判长拿起法槌,敲击了一下桌子说:请保持法庭肃静!
赵鑫华律师抢着说:证人秦晓红的工资明细表是单方面的,不能成为娱乐城电梯的损坏维修超过合同规定的24小时,影响娱乐城营业的证据!
我马上接道:报告审判长,我有证据证明我方证人的证词是诚实可信的!
我把电梯维修工签字的每次维修电梯的记载交给了审判长,审判长转给被上诉人一方。
然后,我向被上诉人问道:电梯维修工是你们甲方找的,维修电梯的费用是你们出的,这没有假吧?每次维修电梯的时间经过我都让电梯维修工给我签字,以防你们不承认。请你们对照一下,电梯维修工所签的日期和我方证人秦晓红开支的时间依据是否吻合?
这下,被上诉人一方全沉默了。
忽然李副局长举起手:报告审判长。
审判长说:被上诉方证人请讲。
李副局长说:我是我局主管后勤工作的副局长,维修电梯由我管辖的设备处负责,我敢保证,每次电梯的故障都是及时维修好的,从未影响过娱乐城的正常营业。
秦晓红举起手说:报告审判长,
审判长说:上诉方证人请讲。
秦晓红指着李副局长说:你还好意思说呢,那天中午,你们几个人在外面喝酒回来,电梯走到三楼卡在中间了,憋了两个多小时出不去,你们刚喝完啤酒都尿在裤子里了,后来是消防队给救出去的!
几句话,引来旁听席上哄堂大笑。
审判长再次拿起法槌敲击桌子,请保持法庭肃静!
……
合议庭几位法官又凑到一起交头接耳。
过了一会,审判长说:合议庭决定,提请院长将本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审判结果择期通告,休庭。
请双方当事人在庭审笔录签字。
当我在庭审笔录上签完字以后,审判长把我叫到她的身边问我:你是学啥专业的?
我是音乐老师,下海经商了。
审判长感到很惊讶,接着说,这个案子没有完,你可以随时来找我……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