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黎元洪打官司
文/杨舟平
黎元洪,两任中华民国总统;段祺瑞,手握重权的民国国务总理,也曾任临时执政。黎段两人曾两度一起搭班子,风云际会,共撑执掌当时中国政局。1926年,两人前脚后脚离职下野后巧合的是都寓居天津。不久,发生了一件耐人寻味的事情,那就是黎元洪与段祺瑞为7万元竟打起了官司。
事件回放:1918年,段祺瑞以生活之需为由向黎元洪借大洋7万元,由黎元洪幕僚陈宦经手但未立字据。后来段祺瑞没及时还,黎元洪也没好意思催。过了一段时间,黎元洪派人问段祺瑞讨要,段祺瑞告诉来人两个字——没钱。黎段两人寓居天津后,黎再要,段还是以没钱为由不还。段祺瑞大约是真的没钱,一是7万大洋在当时的确不是小数目,再者这段总理是有名的“六不”总理:不抽、不喝、不嫖、不赌、不贪、不占。黎元洪眼看没辙,7万元要打水漂,只得委托律师韩玉辰向天津地方审判厅起诉段祺瑞,与段祺瑞正儿八经打起了债务官司。
法院最终判处结果如何?当时天津的《益世报》只给出了一个似是而非的结论:段执政家中已无米下锅了。
至于黎段两人打官司背后的真正原因是什么?不管是两人在执政期间闹得沸沸扬扬的“府院之争”而使两人隔阂加深,还是黎元洪想借打官司“恶心”段祺瑞出口气罢,也不管段祺瑞是有钱不还还是真没钱不还也罢,这些,我们先撇开不谈,反正两人对簿公堂是有史料记载的。
按说,这两个民国时期叱咤风云的首脑政要,即使下野了也是余威八面,声名显赫,随便找个大人物出面居间调解一下,斡旋一回,这一小纠纷完全可以得到圆满解决,真没必要非得法庭上见。因为民国时期曾经的一号人物与二号人物打官司,影响实在是太大了,太引人注目了,太吸引媒体眼球了。但黎元洪就是黎元洪,民国就是民国,私底下解决不了的事直接上法庭,这也许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民国范”之一种“范”吧。当然,民国时期,军阀混战,民不聊生,我们没有必要为民国唱赞歌,但实事求是还原历史才是真正的唯物史观。
再说段祺瑞,在民国执政期间,因为他住的房是袁世凯与原房主打牌时房主输了钱将房抵押给袁世凯的,袁后来又将此房赠给段祺瑞,但赠时没有给段祺瑞房契。袁世凯死后,房主的儿子拿着房契找到总理府问段祺瑞要房,段祺瑞一看房契,二话没说,就搬了出去。瞧,这就是当时的民国:平民百姓居然敢向国务总理“叫板”,段总理竟然也“接招”,并具有如此的法律意识、平等意识,奇怪不?
再看一段国外著名的法律故事:19世纪初,德国皇帝威廉一世可以说是德意志的凯撒、日耳曼的拿破仑,他身怀雄才大略,胆识过人,不但完成了德国的统一,而且成为欧罗巴的列强。他登基之后,一言九鼎,荣光无限。为了能在德意志境内随时巡逻,更好地管理国家,同时也为了炫耀皇帝的威严和骄傲,他在许多地方建立了行宫。如在波茨坦一处风景优美、水土宜人的地方就崛起了一座新宫殿。建成后的宫殿金碧辉煌、美轮美奂,威廉皇帝非常满意。他住进宫殿后,一次登高远眺波茨坦市全貌,突然发现一座破败不堪的磨坊挡住了自己的视线,不能极目远眺,而且这个磨坊所处地势较高、矮小寒酸,与庄严肃穆的宫殿放在一起,实在有些不伦不类、有碍观瞻、大煞风景。皇帝大为扫兴,立即派内务大臣与磨坊主协商索性买下磨坊,以便拆除。谁知这个磨坊主是个“硬核”的主,不但没有受宠若惊,知恩图报,百依百顺的样子,反而呛了皇帝一下:“磨坊死活不卖,那是祖业,无价之宝,我得守着,别说皇帝,就是上帝买,我也不卖。”威廉皇帝强压怒火,一面叫史官准备写“威廉一世不以强权压人,与民为善”的颂歌,一面继续和磨坊主商量,决定再提高补偿费,让磨坊主一夜之间成为百万富翁,哪知磨坊主还是不买账,“不卖就是不卖!”
威廉皇帝终于龙颜大怒:“给脸不要脸!强拆!”遂派出宫廷卫队一哄而上,瞬间,磨坊变为废墟,化为乌有。倔强的磨坊主就是不服输,丝毫不怕威廉皇帝,他说:“你是皇帝,当然位高权重,把我的权利当作儿戏,如此霸道,我必将通过法庭求公道!”磨坊主接着一纸诉状将威廉皇帝告上法庭。令人惊掉下巴的是,法院居然判皇帝败诉,并判决皇帝在原地按原貌重建一座磨坊,而且赔偿磨坊主损失。再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威廉皇帝接到法院判决书后并没有派卫队围攻法院,相反还说:“我静坐省身,思前想后,作为皇帝,我也有利令智昏、不守法律的时候,幸而我们德国还有法院,还有如此刚正不阿的法官,这是国家之幸,寡人之幸。赶快给我把磨坊恢复原状,给磨坊主赔偿损失。”于是,一座矮小寒酸的原样磨坊在雄伟宏大的宫殿映衬下又建起来了。
时光如梭,数十年后,威廉一世与磨坊主相继去世,磨坊主的儿子因经营不善而濒临破产,他想起了父亲与老皇帝为磨坊打官司的往事,就写信给当时的皇帝威廉二世,愿将磨坊出卖给皇帝,并说出“简陋的磨坊矗立在华美的宫殿旁边实在太不协调”等话。威廉二世拿到这封信后感慨万千,他认为“磨坊之事”关系到国家的法治精神和司法公正形象,是国家司法独立和裁判公正的象征,是一座法治的丰碑,应当永远保留。于是,威廉二世亲笔回信:“------作为邻居,我理解你的好心和目前的困境,我愿赠给你6000马克,以解燃眉之急,请你务必收下。但也请你保留这座磨坊,以传后世子孙也警示后人!”小磨坊主收到信后大为感动,遂决定不再出售这座磨坊,让世人永远铭记这段往事。
这不由又使我想起十八世纪中叶英国首相威廉·皮特说过的一句话:“即使是最穷的人,在他的小屋里也敢对抗国王的权威。屋子可能很破旧,屋顶可能摇摇欲坠;但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他的千军万马也不敢跨过这间破房子的门槛。”这就是公民私权与国家公权关系的一段最经典的描述,也是中外法制史上的一段名言警句。
一个人最自由、自主、安全和独立的时候是被称为在家的时候,如果连这点栖身之地都不是自己所有的,那么人到哪里去寻求和确保自己的独立安全和幸福呢。这实质也就是信权还是信法?权大还是法大?崇尚权力还是践踏法律?权力至上还是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还是区别对待之争。
美国当代最具世界影响力的法学家伯尔曼有句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可见,法律不仅包含了人的理性和意志,而且包含了人的直觉和献身以及信仰。在伯尔曼看来,法律不仅仅是一套规则,它还是一项积极的人类活动,包含着人的激情、信念以及最终极的关切。没有被信仰的法律将退化为僵死的法条,成为摆设和花瓶;没有法律的信仰势必沦为人治的任性,成为狂妄和傲慢。藐视法律,迷信权力,崇尚人治最终要被权力嘲弄,也将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
杨舟平,陕西凤翔人,高级法官,中国作家协会散文学会会员,陕西省作家协会会员,宝鸡市作家协会理事,凤翔区作家协会副主席,获市以上文学奖项数十次,都市头条等数家平台专栏作家。出版有散文集《情关风月》等。作品入选中学语文辅导教材,成为多省市中考试题。作品多次被《人民文摘》《人民日报》《中国早报》《法制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人民法院报》《陕西日报》《西部法制报》《华商报》《杂文报》《宝鸡日报》《散文选刊》《散文精选》《延河》《秦岭文学》《凤凰网》《腾讯网》《中国作家网》等平面、网络媒体发表或转载,共计100余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