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公安部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通报:近期,公安部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经多次向多部门征求意见后,起草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协议》,已完成与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鄂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协议的签订。

据悉,签订《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协议》的目的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公安部长江航运公安局长江生态环境合作机制框架协议》精神和要求,加强与黄石市、鄂州市、黄冈市三地生态环境局沟通、协作、交流和信息资源共享,不断深化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全方位合作。

下一步,公安部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将与三地生态环境局按照协议内容,加强合作共商、协作共管、资源共享,为共抓长江大保护、实现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刘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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