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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城文学 纪念倪念亲同志专刊
2021.09.29星期三
农历八月二十三日

1990年,倪念亲陪同四川省长张皓若调研威远

1990年7月15日,倪念亲同志为县陶瓷厂扩能改造竣工剪彩

1992年5月2日,倪念亲陪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四川省委书记杨汝岱视察威远建筑陶瓷厂

倪念亲等同志在县党代会上投票
忆念亲书记
文/雨宣
序 因工作关系,曾采访倪念亲书记,其开明务实、开拓创新之精神,令我印象深刻。其在1983-1993年担任中共威远县委书记期间,引领威远各项事业突飞猛进,在威远经济社会发展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惊悉念亲书记逝世,不胜悲痛,寻句聊表哀思。
十年主政不寻常,
山里飞出金凤凰①。
开放开明求发展,
民心民意是良方。
五轮驱动强工业,
城镇增容敢担当②。
谁使威名扬四海?
近学威远史留芳③!
注:
①1992年5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四川省委书记杨汝岱视察威远县内重点骨干企业,称赞威远是“山沟里飞出的金凤凰”;
②威远率先在全省收取城镇增容配套费,用于城市建设。
③内江曾提出“远学沿海,近学威远”口号。
悼倪念亲书记
文/力 扬
工业振兴献伟猷,
大街壮阔拔头筹。
草鞋书记传佳誉,
白塔巍巍碧水悠。

倪念亲同志颁奖
挽倪念亲同志
一玄
魂归横山故里,看白塔抹烟,落霞灿灿,做事做人,此生无憾;
魄辞婆日新城,问镜塘夜月,清风徐徐,念亲念友,前世有缘。
挽倪念亲同志
阅景
沥胆披肝振威远横山可鉴;
敢为人先举工业婆城鼎新。
【编者按】惊闻中共威远县委原书记倪念亲同志去世,这位开启威远工业强县新征程的老书记,在威远发展的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婆城文学》开设专刊,刊发其《在县委人大工作会上的讲话》以为纪念。斯人已逝,其音容笑貌宛然在。

1984年威远国庆活动主席台上县委书记倪念亲讲话
在县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倪念亲
(1987年3月8日)
同志们:
县委召开这次会议,是传达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对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从党委、人大、政府不同的角度总结做好人大工作的经验教训,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开创我县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省委人大工作会议是今年元月十五日至十九日在成都召开的,我们县参加这次会议的有董振舒同志和我。会议期间,省委书记杨汝岱、省人大主任何郝炬、副县长顾金池,分别从党委、人大、政府的角度,从建设民主政治,实现党和国家的总目标的高度,对全省人大工作作了重要讲话,最后,省委副书记聂荣贵作了总结。
市委人大工作会议是二月十七日至十九日在内江召开的。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各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及市级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会上,市委书记傅运鸿传达了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并对全市人大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市人大主任李果明和市长雷秀祥也在会上讲了话。会议期间,有十来个单位作了大会发言,交流了经验。最后,市委副书记谢盛耀作了总结讲话。
省、市委先后召开的人大工作会议着重研究和讨论了四个问题。一是对人大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二是如何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三是正确处理党委、人大、政府之间的关系;四是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下面,我就围绕这四个方面的问题,结合我们县的实际,讲几点意见。
一、对近年来我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基本估价
我县人大常委会是一九八〇年七月经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后建立的。六年多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在“一府两院”的积极配合下,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促进了全县的“两个文明”建设。
近几年来,在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的指引下,在省、市委的领导下,我们按照“稳定增长农业,大力办好工业,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制定了巩固一个基础,抓好两大支柱,坚持“两个文明”一起上的具体规划,用经济建设这个共同目标统一思想认识和行动,经过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九八六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在八四年增长百分之十五点二、八五年增长百分之十六点七的基础上,又增长了百分之十二点六,达到三亿九千四百万元。农业在灾之年获得丰收,粮食总产量达到六亿三千五百万斤,比上年增长百分之九点五,创历史最高水平。农业总产值达到一亿九千五百万元,比上年增长百分之五点四;工业总产值达到一亿九千九百万元,比上年增长百分之二十点六,工业产值首次赶上并超过了农业产值。其中,城镇全民集体工业产值为八千三百七十四万元,比上年增长百分之七点一;乡镇企业产值达到一亿九千九百万元,比上年增长百分之四十一点六,其中乡镇工业产值达到一亿一千五百万元,比上年增长百分之三十二点六。全县农村社会总产值达到四亿四千万元,农村人平产值七百五十七元,人平纯收入三百九十三元。全县农村人平增加粮食近100斤、产值一百一十九元、纯收入五十六元,全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也取得了新的成绩。
这些成绩的取得,除了党的正确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合乎国情,顺应民心,广大干群努力,调动了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以外,加强了地方政权建设,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
县人大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担负着宪法、法律赋予的重大任务。近几年来,县人大常委围绕县委的工作重点,依照法律规定,在审议、决定全县政治、经济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监督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组织代表和委员视察,开展调查研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为县委安排部署工作和决策,提供了不少有益的情况和建议。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也有所改善。概括起来,这些成绩和进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党内外同志,包括县委和在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党员同志,对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有了很大提高。党委定期讨论研究,把加强地方人大建设纳入了议事日程。一九八一年以来,县委通过认真学习和讨论,逐步解决了对加强地方人大建设的几个认识问题。由于解决了认识问题,所以最近三年来,县委把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和建设。列入了县委的议程,县委常委会每半年定期听取一次人大工作情况汇报,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工作和议程,作了较为及时的讨论研究,作出决定,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政府和法院、检察院也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干部、群众积极反映问题,支持人大工作,维护人大的权威。部分同志过去对人大的错误看法已有很大改变,不正确的议论大大减少。
2、县委对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既从思想政治上坚持和加强了领导,又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支持人大依法行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近几年来,县委在加强对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中,在指导思想上明确了党对国家机关的领导主要是思想政治领导,是方针、政策的领导,不是人与人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因此坚持用党的总任务、总目标来统一思想和行动,具体讲,就是统一到县委提出的“发挥威远优势,振兴威远经济,稳定增长农业,大力办好工业,实现提前翻番,致富全县人民”这个总任务总目标上来。大家围绕这个目标,发挥职能作用,不计较权力地位,互相尊重支持,出现意见分歧,坚持商量研究,处理好了相互之间的关系,并从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出发,通过多种形式来加强对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这样既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和工作上坚持了党对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又尊重了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以行使职权的权利,使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方向更加明确,工作效果更加显著。由于较好地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严格依法办事的关系。因此,在几年的工作实践中,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之间,不论领导班子或是办事机构以及工作人员之间,工作协调,出现了县人大常委会尊重县委的领导,县委尊重支持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局面。在这次市委地方人大工作会议上,傅运鸿同志在报告中表扬了我们威远县,说我们县委、人大、政府等几大班子“围绕统一的目标,紧密配合,同心协力,工作做得很出色”。
3、坚持干部标准,正确处理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命干部的关系。党管干部是我国干部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必须坚决执行;人大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宪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应该依法办事。从根本上说,党委考察、了解、提拔干部和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任免干部,都是以党的干部政策和干部条件作为衡量干部的标准的,前者体现了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后者则是坚持依法办事,这是工作职责分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是依法办事的必要环节,是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具体体现,它与党管干部并不矛盾。但在实行过程中,难免发生认识上的差异和意见分歧,这里就有一个出现了意见分歧之后怎么正确对待的问题。近几年来,我们在这个问题上研究了四条具体的办法,较好地解决了这方面的矛盾。一是组织部门对拟任干部进行考察了解时,主动请人大党组派人参加;考察了解后,首先征求人大党组成员的意见,在提请县委常委会议讨论时,同时提供人大党组对每个拟任干部的意见,供常委会议讨论参考;二是党内履行报批手续后,党内通知只发到人大党组和提请任命机关党组,控制知密范围;三是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后,再对外公布,正式到职;四是在征求意见中出现意见分歧时,坚持商量研究,尊重正确意见,决不草率决定。由于我们采取上述种种办法,把干部任免上的意见分歧统一在正式讨论之前,这样,既坚持了党管干部的原则,又达到了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干部任免权的目的,还保证了干部素质,协调了相互关系,避免了工作被动,这方面例子很多,这里不再一一列举。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干部管理上的矛盾是能够处理好的,关键是要从现代化建设需要出发,坚持干部条件,兼顾两头,不片面强调一头,不去比谁的权力大,而是一心考虑如何把党和人民交给的权力运用好,使其更好地为国家和人民谋利益,这是共同的出发点;解决矛盾的方法则是商量办事,充分讨论,反复权衡,尊重事实。几年来,正由于我们大家都坚持这样做,所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4、县人大常委会在党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 ,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如人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党的工作重点,近三年中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经济工作方面的情况汇报二十三次,作出经济工作方面的决议五项,并先后对我县经济体制改革、乡镇企业、发展农村“两户一体”、安全生产、贯彻执行土地法、五保老人供养、待业青年安置、普法教育、社会治安、扶贫工作、基层政权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开展了十五次专题调查,并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或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决定,帮助政府改进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县人大常委会作为反映民意的机关,近年来,把联系代表和选民,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作为一件大事抓得很紧。通过调查、视察、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处理人民代表提案,及时向各级政府提出人民的要求和呼声,并协助政府解决广大人民生活中的许多重大问题,为群众排了忧、解了难,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
5、在干部、群众中普及法律常识的教育有很大进展,人们的社会主义的民主、法制观念和公民意识逐步加强。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普法”中做了大量的工作,通过在全县城乡人民群众中开展普及法律常识的宣传教育,一个群众性的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局面正在形成。
6、县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更加明确,革命精神更加振奋,克服了各种不正确的思想认识,增强了搞好人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人大党委会机关的思想建设、制度建设有了很大加强,工作作风有明显转变。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条件有所改善,工作制度日趋完善,办事机构逐步健全,为搞好人大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人大工作日趋活跃,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发挥得更好了。
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我县设立人大常委会的时间不长,经验不足,加之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还不尽完善,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还不完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许多方面有待于在实践中继续探索,以进一步搞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建设。
二、进一步提高对县人大常委会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贯穿在党的全部方针、政策中的基本点,就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而坚持改革,就包括了坚持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就是要改革和完善我们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强化地方人大职能,使之真正成为代表人民管理国家的权力机关,这就是开展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因此,在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上,杨汝岱同志在讲话中要求我们在头脑里要树立起建设高度民主政治的“六个基本观念”,以加深对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这六个基本观念是:高度民主是社会主义伟大目标之一的观念,民主首先是一种国家形态的观念,建设民主政治离不开四项基本原则的观念,高度民主的实现是一个渐进过程的观念,民主和法制、纪律不可分的观念,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设民主政治的重要任务的观念。对杨汝岱同志提出的这六个基本观念,我们要在全县干部群众中广为宣传,使之真正深入人心。在这里,结合自已对这六个基本观念的认识和我们威远的实际,从以下三个方面讲些意见,以进一步提高对地方人大常委会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1、从国家制度和人民民主的高度,认识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地位和作用。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宪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这种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真正掌握国家民族命运的民主制度。“文革”前,地方不设人大常委会,人大的职权不能真正行使,人民当家作主和参与管理国家大事的权力,也得不到切实的保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重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在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相继建立了常委会,从而突出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为进一步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民主化、法律化、为人民广泛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大的常设机关。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它的常委会要依法行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所以,就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地位来说,它是本行政区域内法定的国家权力机关,同级的其它国家机关是在它的监督之下,各自履行自已的职责。我们各级党政领导同志对这个问题一定要有充分的认识,自觉地支持人大常委会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
2、从县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上,提高对国家权力机关的认识。彭真同志把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概括为四个方面,即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县人大常委会没有立法权,但是可以参与立法。现在不少同志对人大这几个职权的具体内容不了解,在这里我建议同志们认真学习一下地方组织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它将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归纳为十四个方面,而这些职权,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是法定的权力,不象某些人所说的那样是橡皮图章,而是权力很大、责任很大的实权。对此,我们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3、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需要上,认识加强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性。县人大常委会是我县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构,在全县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这就决定了县人大常委会的地位。从我们县的情况来看,对外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正在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经济建设中不断出现新情况和新问题,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会出现。有些问题需要根据我们威远的实际情况,制订出一些具有地方约束力的规章和办法,以保证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正常进行。尽管县人大常委会没有立法权,但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该研究这些问题,审议政府提出的有关报告,加强对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以利于防止和避免工作上的失误,有些问题,还可根据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决定,由于这些决议和决定出自权力机关,因此就有它的法律性和约束力,这对“一府两院”工作是一个有力的支持。这就说明,加强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对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加强和改善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正确处理好党委、人大、政府之间的关系
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正确处理好党委、人大、政府的关系,对于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这里,我根据宪法、党章、中央文件规定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就这个问题谈一点看法。
1、首先必须明确,党委同人大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大家知道,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党对国家实行全面的领导,这是丝毫不能动摇的基本原则。县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这有权力机关,在组织上要接受县委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搞好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同发挥权力机关的作用,二者是一致的,不应该把它们对立起来。那种把党的领导核心地位看成是人大充分发挥职权的障碍的想法是完全错误的。人大的工作,必须围绕党提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来开展,必须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指导下进行,同党的中心任务紧密配合。大常委会的党组,应主动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方面,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党员人大代表,首先要想到,自已第一是党员,第二者是人民代表,是党派到人大工作的,要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要坚决执行党的政治原则和组织原则,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人大党组是人大常委会的核心,更要坚持党的组织原则和党的纪律。
以上说的是人大常委会接受党的领导的一方面。另一方面,在人大工作中,既要坚持党的领导,也要改善党的领导,要明确党对人大的领导,主要是思想政治领导,是方针政策的领导,不同于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组织领导关系。在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方面,党委领导干部要特别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党的形式与国家形式的关系。这就要明确党与国家在担负的历史任务和奋斗目标上的一致性和党的形式同国家形式的区别。前者表现为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奋斗目标即实现四个现代化、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党的形式和国家形式的区别,就在于党的政策、主张,通过国家的形式成为国家法律和权力机关的决定之后,就具有普遍的约束性和强制性,所有政党、团体、组织和全体公民,都必须共同遵守,坚决执行。因此,我们要时刻记住,凡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大事 ,党内作出决定后,都要通过国家的形式,也就是要善于把党委的决定,通过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把党的主张变成国家意,变成人民的自觉行动。有的同志认为,党委原则同意了的事情,拿到人大去通过是搞形式主义,这种看法是不对的。如果说形式,那不是形式主义的形式,而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形式,是国家的形式,依法办事的形式,这个形式还不能少。二是要处理好政策同法律的关系。在这一点上,有些同志思想认识上是模糊不清的。法律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要求人们普遍遵守的行为规范,是正确政策和成熟熟经验的定型化,它比政策更具有稳定性、规范性和普度的约束力。政策一经形成法律,一切国家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国家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都必须遵守和执行。我们应当增强“法制”观念,不仅要依靠政策,还必须依靠法律来维护国家的安定团结,推进各项改革和建设事业。三是处理好依法办事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这两者不是对立,而是一致的。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又要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所有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都不能同宪法、法律相抵触,而只能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没有任何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党委支持人大常委会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就是坚持党对人大的领导,依法办事的具体体现。因此,县委今后要继续坚决支持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对本县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权,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权。当然,人大的这些职权要依法正确行使,要有利于被监督机关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但是,这次省委人大工作会指出:就大多数地方来讲,现在的主要问题还是人大充分行使职权不够,这需要党委积极支持和“一府两院”的主动配合,逐步加以解决。
2、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关系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依照法律规定,政府、法院和检察院都是由人大产生的,都要向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都应当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的监督。这就表明,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关系,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包括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
那么,“一府两院”应该怎样接受监督呢?我认为,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积极主动地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凡按规定必须由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的事项,“一府两院”应积极主动提请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凡是应向人大常委会汇报的工作,都要认真准备,不能草率应付。二是对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议或决定,要认真及时研究和组织实施,并及时作出执行情况的报告。三是认真听取和处理人民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解决群众最为关心的和迫切要求解决的重大问题。“一府两院”的领导人和各部门的负责人,除了在人代会、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要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建议、意见外,还应创造条件,采取各种形式,如建立接待日、召开座谈会、访问代表等,直接听取人民代表的意见和反映,认真处理代表的来信来访,时刻把自已置于人民代表和选民的监督之下。
从人大及其常委会来讲,应该怎样正确地履行自已的监督权呢?我认为主要应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要敢于监督。我们讲监督,不是哪个人对哪个人的监督,而是权力机关依法对执行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监督,目的是为了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从而减少工作中的失误。那种怕因监督伤了和气,搞坏了关系的想法,是缺乏原则性的表现。把监督理解为人大几个主任对“一府两院”几个领导人的监督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精神的。二是要善于监督。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应从减少其工作中的失误出发,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既不失职,又不越权,监督得当。对属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人大常委会不能包办代替。在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一府两院”提出意见或建议,处理则应由“一府两院”去进行。这样既发挥了人大常委会在重大问题上的把关作用,又做到了职责分明。总之,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既要敢于监督,又要支持,共同为实现党的总任务、总目标服务,共同为振兴威远经济、致富全县人民服务。
同志们,处理和协调好各种关系,特别是是处理和协调好党委、人大、政府之间的关系,需要大家从党和人民的利益的需要,从加强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高度出发,做到顾大局、识大体,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应当看到,由于我县权力机关和执行机关分开的时间还不长,还是个新生事物,大家都还没有经验,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和创造经验。因此不管哪一方面,工作中一时出现这样那样的缺点、失误,出现某些不协调和疏漏,是在所难免的,不能求全责备,要本着大事讲原则 小事讲风格的精神,和谐相处。我们党委、人大、政府虽然各自的地位、作用和职权不同,但大家都是为着一个共同目标,这就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现四个现代化,因此应当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发扬成绩,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把关系理顺,更加密切地协同配合,加快我县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
四、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
县人大常委会要成为真正有权威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充分发挥出应有的职能作用,就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自身建设包括的方面很多,但从当前的实际情况出发,应着重抓好下面向件事:
1、要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思想和精神状态,同人大所担负的重大职责相适应。为此,首先要加强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的学习。其次要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学习法律知识对人大常委会来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只有学好了法律,才能更好地监督法律的实施。所以,人大的同志应把学习法律知识当成为一项基本建设认真抓紧抓好。通过学习要不断加深对人大及其常委会既是地主国家权力机关,又是工作机关的认识。要改变过那种“一线工作,二线思想”的状态,特别是人大常委会中的党员干部,要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性、组织纪律性,把向党负责和向人民负责统一起来,在同党内外人士合作共事中起表率作用。
2、要改变那些同人大工作不相适应的工作作风和工作习惯。人大常委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在人大常委会内部,尤其应树立民主思想,养成民主作风。每一个人大常委会成员,每一个在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的干部,都必须懂得,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是属于人民的。人大常委会的权威性,来自于它的人民民主性,而不是来自于某个人。所以人大常委会必须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集体决定,必须同人民代表始终保持密切的联系,必须善于集中和反映人民的意志和要求。
目前,在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同志多数都是过去县委、政府的领导同志和部门的负责同志,到人大工作后,多少有些感到不习惯、不适应。所以,要努力实现以下四个转变:一是从习惯于依靠政策办事,转到既要依靠政策,又要依靠法律办事上来;二是从习惯于抓业务工作转变到抓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上来;三是从习惯于主要接触业务部门,转变到既要联系业务部门,更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上来;四是从习惯于用行政手段处理问题,转变到民主协商、集体讨论决定问题上来。总之,人大内部也要增强民主意识,坚持民主议事,加强工作制度的建设。
3、要加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建设,并尽可能改善工作条件。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指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配备工作人员,要按照干部的“四化”要求,要有一些素质较高的中青年干部当班。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可以在原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五人,人大机关在待遇上要同县委、县府机关一视同仁。县委办公室牵个头,定期不定期开会协调一下,统一起来。
4、要继续抓好普法教育,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提高各级干部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普法教育是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重要方面,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保证人大充分行使职权和发挥作用的思想基础。
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是当前在全体公民中进行宪法教育的重要教材,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有力武器。我们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这一《决定》作为今年普法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并把普法教育同今年在党内、在政治思想领域内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斗争结合起来,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来。
同志们,刚刚开过的我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产生了新的县人大常委会和县府领导班子,我们当前面临的任务十分光荣而艰巨。县委相信通过这次会议,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县委、人大、政府的工作将会更加协调、更加团结,我们要同全县人民一道奋发努力,在政治思想上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在经济上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活动,在安定团结的局面中深化各项改革 ,在提高效益的前提下使我县经济持续增长,在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上做扎扎实实的工作,为加速我县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