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要关注野猪
文/郝臣

野猪,是急切需要关注的。不是因为它可爱,不是因为它美味,而是它生性贪婪凶猛,繁衍力和破坏力极强,白天隐匿丛林,夜晚成群结队地出山嚯嚯庄稼,一晚上能拱几亩地。和成群结队的田鼠相比,田鼠就是小锄头,野猪则是挖掘机了。野猪,真是山区群众农业生产最大的害货。
可以说,关注野猪,就是关注粮食生产;关注野猪,就是关注乡村振兴;关注野猪,就是关注国计民生!
近二十年来,随着国家“天保工程”(即:天然林保护工程)、飞播造林、退耕还林、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规的大力实施和推进,我们秦岭山区的森林植被得到大力恢复,自然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这本应是好事,但与此同时,最具繁殖力的野猪、野兔、野鸡等野生动物,也得到了空前的繁衍空间和条件,尤以野猪最甚。
野猪皮糙肉厚,雄健皮实,对生存环境的要求很低,但适应性、繁殖力极强,一对雌雄野猪,两三年就可以拉起一个加强连的大家族,势力强大,称霸一方,简直可以说是野生动物中的“黑社会”。
“民以食为天”,对于山区群众而言,农业生产最大的威胁不是洪水,不是滑坡,不是泥石流,而是该天杀的野猪,这已不是隐患,而是明患。可是野猪现在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如无林业管理部门的特批特许,群众是不能擅自猎杀诱扑它的。唯有天杀无碍,可野猪遭天杀的少之又少,它有连猪瘟都不得的金刚不坏之身。至于豹啊、狼啊、豺啊之类的天敌,几乎也见不到,故而其愈演愈烈,泛滥成灾之势难以阻挡。几乎每一座山、每一个村庄、每一片地都遭到过野猪的侵袭,无一幸免。
也许有人说,现在谁还种地啊?都吃面面粮(商品粮)了。是的,一波波的打工潮和大力推进城镇化的今天,农村居住和生活的人越来越少,无人村、空心村大量出现,许多耕地撂荒,但是,农村永远都是我们的根,土地永远都是我们的魂,粮食永远都是我们生存的命脉。才吃了几天面面粮,就忘了“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人,只能对他说声:呵呵。农人辛辛苦苦一年,却不能“颗粒归仓”的罪魁祸首——野猪,真是天怒人怨。
因为不能猎杀止损,所以大家用了挖沟、围挡、敲锣打鼓放鞭炮等形式驱吓野猪,可是野猪又不是笨蛋,人类这些小儿科的办法,一两次它们就明白了。看来,对于顽敌,只是温文尔雅的说服教育和一吓二怕压根就是无效的。
粮食生产是国家安全战略之一,是天大的事情,任何干扰和破坏农业和粮食生产的事情,都是“天字号”大工程。
野猪是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的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猎杀野猪属于犯法,要猎捕,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如果没有猎捕证,即使是野猪损坏庄稼也不能猎杀。至于造成人和农作物等财物的损失,应该按照各地都制定的《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损失的补偿办法》规定进行赔偿。可是怎么赔?谁去赔?怎么操作?谁又拿到了赔偿?这些问题的难度,远比野猪带来的麻烦更麻烦。
虽说“夺我粮者,吾愿以命换之”。可这些野猪脖子下面,挂着一块“免死金牌”,这就是我们群众虽然深受其害,但又不能奋起反抗的根源吧。
野猪不是生物链的顶端,在大型掠食性动物没有出现之前,野猪的大量繁衍侵害农作物已是不争的事实,适度缩减其保有量,是无奈之举,也是科学之举,虽说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但适度的人为调解也必不可少。
立法的精神,一定是以人为本的。法律保护的绝对不是破坏者的权益。有温度的法律,灵活的司法,对维护整个社会,乃至生物界和平共处,和谐共存大有好处。
“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关注野猪,关注民生,多想想好办法,缓解野猪难题,就是干好了一件乡村振兴的实事、大事。
2022/4/29

【作者简介】郝臣,笔名浩晨,陕西商州人。生于1972年9月,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各级作家协会会员,商洛市诗歌学会会员。任陕西省散文学会商洛分会副秘书长、商洛民进文化艺术传媒专委会主任、商企高管等职。以文为乐,以文会友,业余爱好散文、杂文及诗歌创作。


名中医臧平立先生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