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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程应铸,毕业于上海机械学院轻工分院,1999年来美,曾是纽约《彼岸》杂志专栏作者,现为北美作家协会会员。著有诗集《月光下的徘徊》,译著有《凡高心理传记》、《死水恶波》、《再见,明天见》、《妈妈走的那年》、《加拿大》、《芒果街,我自己的小屋》、《重返查令十字街》、《上校的大衣》、《 公主和偷猎者》、《 怪奇故事集》等。

蟋蟀之忆
作者/禾畴
一、
白居易《忆江南》词曰:“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的确,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中最美好的记忆,若是有人问我最渴念的故国风物是什么?我必回答:秋夜蟋蟀的吟唱!因为旅居纽约二十三载,竟从未听到过蟋蟀的鸣叫,所以它就成为我心中一种遥远的记忆,朦胧而美好。蟋蟀古称“促织”或“鸣蛩”,多在深秋之际轻吟浅唱,所以其鸣被认为是悲秋伤时之音。《古诗十九首》有“明月皎夜光,促织鸣东壁”之句,道尽了蟋蟀鸣叫中的悲秋情怀。遥想当年,每逢秋月朗朗的静夜于灯下捧读,窗外会不时响起一阵或一两声蟋蟀的歌咏,或悠长,或短促,或绵绵不绝,或间隙有致,但各有韵味,一下子就带来无限的诗情,引起我诸多遐想和幽思,我会举头望天,吟哦起岳飞的《小重山》:“昨夜寒蛩不住鸣,惊回千里梦,已三更。起来独自绕阶行。人悄悄,簾外月胧明……”让自己的整个身心浸染在秋夜的孤闷之中。
然而,如今谈起蛩鸣,令我更为怀想的倒不是这种成年后的悲秋情怀,而是我少不更事的童年时代对蟋蟀的执念。那时我沉湎于斗蟋蟀的乐趣中,所以蟋蟀的鸣叫勾起我的并不是什么月高夜静的诗情,而是一种贪婪的冲动,一种欲捕之而后快的占有欲。
二、
斗蟋蟀是中国的古风,上至帝王将相,下至平民百姓,均乐此不疲。在我幼时,邻家孩子无不热衷于此,我自然不能免俗。喜鸣好斗的是雄蟋蟀,它的身体一般呈棕黑色,圆形的头上有两根长须,身上两片短短的薄羽不是用来飞而是用来振动发声的,两条大腿强劲有力,可以𨂃得很高,因尾部有两根长刺,故俗称“二妹子”。而雌蟋蟀是不会鸣叫的哑吧,也不会打斗,尾部有两短一长的三根刺,俗称“三妹子”。所以,我们孜孜以求的是雄蟋蟀,但有时为了稳定它的情绪,让它有居家的安定感,也会捉一个“三妹子”来一起养着。
城市里蟋蟀不多,偶尔听到院中有蟋蟀鸣叫,心中会一阵狂喜,这可是一种不可抗拒的诱惑力。于是拿起手电筒,冒着被父母苛责的风险,蹑手蹑脚进入院中,循着鸣叫声一路探去,对它的位置辨别了再辨别,确定了再确定。当轻轻移开一个花盆,会赫然看见地砖缝里一只蟋蟀在有节奏地鼓动着它的羽衣,接着便手忙脚乱地展开一场追捕大战。有时如愿以偿抱得美人归,喜滋滋地将它投入到蟋蟀盆里;有时因为失手,让它逃之夭夭而悻悻然;还有时因不慎扑断了它的一条腿,使之成为独腿将军而扼腕不已。
捕捉到的蟋蟀将与小伙伴的蟋蟀一决高下。它们被放在蟋蟀盆里精心养育,饲以毛豆、辣椒和米饭,据说吃了辣椒的蟋蟀会更凶猛,更暴烈,更具战斗力,所以辣椒是断不能少的饲料,另外还须用一个小瓷盆盛水供其饮用。听年龄较大并精于此道的伙伴说,捕捉蟋蟀是有窍门的,首先须用耳朵听,根据叫声能判断蟋蟀的优劣:有些蟋蟀不仅叫声响亮高亢,而且持续不断,旁若无人,此辈貌似强悍,其实是华而不实的草包,往往被捉时还忘情于吟唱,丝毫不知危险降临,他们称这类蟋蟀为“叫鬼蟋蟀”;有些蟋蟀的鸣叫短促,叫一两声后就戛然而止,静默了一段时候再叫上几声,断断续续,让人难以捉摸,而且异常警觉,稍有动静就声息全无,这类蟋蟀得之不易,是角斗场上的高手。
蟋蟀的种类有很多,各有体型上的特点,受人青睐的有“红头蟋蟀”,其头大而呈红色;有“桂花蟋蟀”,其羽下长有桂花状的细粒;有“月顶蟋蟀”,它乌黑的头上有一块弯月状的黄色,这些蟋蟀都凶悍善战,其中以“月顶”为第一。
作为身居闹市的孩子,要捕得一只蟋蟀不是一件易事,幸好家附近的弄堂里有一家专卖花鸟鱼虫的小店,每逢秋令时节,有蟋蟀出售。出售的蟋蟀一般装在开了一条缝的竹筒里,可以让顾客用蟋蟀草引它们张牙,以判断其勇武程度,每只五分或一角。还有养在精致蟋蟀盘里的大虫,身价则要高出好许。如此,就弥补了我们城市孩童蟋蟀资源上的不足。在这家店里还可以买到各种大小和花式的蟋蟀盆,包括搁在里面的小屋和盛食的小瓷盘。还可买到用来捕捉蟋蟀的小网,另外,花一分钱可买一枚端头成絮状的蟋蟀草。
然而我们渐渐发现,这买来的蟋蟀鲜有英勇善战的,往往才厮杀几个回合就败北逃命,让人扫兴。有人传出消息,说我们被骗了,这店里售出的蟋蟀全是蹩脚货,是经角斗淘汰下来的残兵败将。于是我们破罐破摔,将两只这样的蟋蟀高高抛起,然后用手接住,这样连抛三次,然后放在盆里让它们角斗。畏战的蟋蟀被抛扔后晕头转向、性情大变,竟然特别张狂起来。它们先是各自甩动长须鸣叫一番,算是开战前的示威,然后张开两只大牙,形如一个“八”字,扑到一起撕咬起来,两口牙绞在一起顶着,扭动着,各自用大腿死死撑着盆底,不让自己后退。有时因用力过猛,顶得双方一起弹起,然后肚子朝天地跌回盆底,它们翻过身又扑到一处继续嘶咬,顽强无比。终于其中一只败下阵来并落荒而逃,得胜的蟋蟀停住,扒开双腿,鼓动双羽鸣叫起来,宣示它的胜利,然后开始对落败者穷追不舍,困兽犹斗,被逼急了的输家会回头又死命搏杀一番,但气势全无,难以挽回败局,有时会输得很惨,遍体鳞伤,甚至大腿和触须都被咬断……这样的恶战可谓惊心动魄,让人看得傻眼,但也为之付出了两只蟋蟀的代价,因为不仅输者废了,胜者也在疯狂的打斗中伤了元气,此后再也不会开牙。
三、
终于,在一个小伙伴的引领下,我开始了去郊外捕捉蟋蟀的远征。他是我小学同班同学,姓孙,名叫金山,黝黑的脸膛,小而结实的个头。因为上学前一直在郊区和外婆同住,加以入学后每逢寒暑假都会回农村陪伴外婆,所以说话略带一些上海的乡下土音。在我眼里他简直就是一个农村通,一本有关大自然的百科字典,凡校园里我们不识的树和草,他都能如数家珍地一一说出它们的名称;全班外出春游时,他会告诉我们树上叫的鸟是黄莺,小沟里摆着尾巴的蝌蚪会变成四只脚的青蛙,路边的狗尾巴草可以煮汤当药喝,令我大开眼界。但大多数同学对他不屑一顾,戏称他为“乡下人”,我从来不嘲笑他,始终以他的名字“金山”称之,所以他对我特别友善,喜欢和我相处,很有惺惺相惜的意味。他常常告诉我一些他在乡下生活的故事,如酷热的夏季,他会跑到河边,脱下衣服甩在田埂上,一头扎进水里𣈱游起来,他还会爬树掏鸟窝,抓萤火虫放在瓶子里当蜡烛使……这是多么神奇而有趣的生活,让我心生羡慕。
有一次我得意地告诉他,我怎样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在自家小院逮住一只蟋蟀。他哈哈地笑了,说哪天带我去乡下,让我见识一下在那里抓蟋蟀有多容易,保管我满载而归,一天十只不在话下。
一个星期天的清晨,我们在他家门口会合后就匆匆出发了。我什么也没带,金山则背了一只书包,里面放了十来只自制的竹筒,但没有开缝,他说缝隙容易把蟋蟀的两条长须磨断,长须既是它们的触角,也是英武的体现,就像古时武将头盔上两根长长的花翎,弄断了它们的长须,很煞风景。我听了深以为然,对他尤是佩服。此外,他的包里还放了一把挖土的小铲和两把带柄的长铲刀。
我跟着熟门熟路的金山,又是走路又是乘坐公共汽车,经过几番周折,当太阳爬上东边的天空时,我们进入了城市的郊区,眼前出现一片片农田,一股股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
我们首先来到一块毛豆田,金山说毛豆田里蟋蟀最多。只见田里纵横有序地密布着齐膝高的植物,上面挂满了鼓起的豆荚,颜色青里带黄,是收获的时候了。它们下方的土壤由于干旱开了裂,出现一条条粗细不一的缝隙,有的很短,有的延绵不断并相互连通。金山告诉我,这些缝隙就是蟋蟀的藏身之所。突然毛豆田里响起一声悠长而苍涩的呜叫,金山示意我放轻脚步,跟在他身后循着声音前行。接着,别处又响起另一只蟋蟀的叫声,仿佛是对前者的回应和唱和,很快,加入歌咏的蟋蟀越来越多,有时犹如合唱,有时犹如此起彼伏的多重唱,弄得我有些瞻前顾后,不知该往哪里搜索。可是镇定的金山不为所动,他在这些纷乱的吟唱声中认准了自己的目标——率先发声的那只,它的歌声悠长而苍涩。
金山指着前面一条缝隙,示意我轻轻跟着他过去。侧耳静听,确定了声音是从这里冒出来的。他从书包里掏出两把长长的铲刀,交给我一把,我们两人同时下手,分别在缝隙的两端用力将铲刀垂直插下去。这样就把这只蟋蟀困堵在两把铲刀中间的缝隙里,否则它顺着不见尽头的裂缝逃窜,我们就只能望洋兴叹了,根本逮不到它。金山说给它来个“水淹七军”,要我对着这段裂缝撒一泡尿,他自己则手拿蟋蟀网等着。湍急的尿流来回地射向细细的地缝,然后我们屏住呼吸注视着。“看见吗?出来了!”金山兴奋地说。先是一只“三妹子”逃了出来,我们不予理会,任它钻进旁边的枯叶堆里。然后一只硕大的“二妹子”慢慢从缝隙里爬出来,油亮的身上泛着水光。也许它突然遭到大水的袭击,有些不知所措,动作显得迟钝,因此金山毫不费力就用蟋蟀网把它罩住,当它明白过来后,飞快地打着转,但为时己晚。
金山熟练地用另一只手按着网的顶部,网是有弹性的,他逐渐压缩网里的空间,逼着蟋蟀从地面往网上爬,它的脚一旦踏到网格上,就再也逃不掉了,更无法蹦跳。金山一边用右手提起蟋蟀网,一边赶快用左手掌托住网底,于是这只蟋蟀彻底就范,成为瓮中之鳖。金山利索地将它装入竹筒,拔了一把草揑成团状塞住筒口。
四、
接下来我们换了一个地方,如法炮制地又下一城,这回是由金山撒尿发动水攻。正当我们欣欣然于我们的战利品时,一个农人从远处走来,舞动着手,凶巴巴地喊着,我们知道他在责骂我们坏了他的庄稼,赶紧退到田埂上,一溜烟地逃走。
金山从路边的灌木中采下一片叶子,折叠后放到嘴里,当作哨子悠悠地吹着。一会儿我们到了一块南瓜田,田里传出稀稀疏疏的蟋蟀声,我跟着金山闯了进去,他也不细辨声音的来处,只要看到地上有南瓜就弯腰轻轻搬开察看,有几次发现蟋蟀就躲在南瓜下面的凹坑里,它们来不及蹬腿𨂃跳,就被飞快而下的蟋蟀网罩住,用这种简单的方法颇有斩获。
离开南瓜田后我们撞见了一片玉米地,高高的玉米秆披着叶子、挂着大小不一的果实,密集地挺立在田里,一眼望不到边,这让我想起电影里称之为“青纱帐”的镜头。金山喊了声:“等我一下。”就从田埂往下一跳,飞快地钻进玉米密林的深处。我以为他是听到了蟋蟀的叫声,不一会他钻了出来,手里拿着两个粗壮的裹着叶子的玉米。他把其中一个递给我,说道:“很解渴的。”我狐疑地看着他:“生的能吃?”他笑了笑说:“汁很多,可甜呢。”我害怕玉米田的主人会突然从天而降,催着他赶快离开这是非之地。
金山问我累不累,提议到小河的岸边休息一会。于是我们向闪动着水光的方向走去,很快就到了河边。河岸是一个较陡的斜坡,上面长满了青草和野花。我们面对河流坐下,双脚悬在斜坡下的水面上,好不惬意。
我和金山各自把手中玉米棒的叶子一层层剥掉,金黄色的玉米颗粒诱人地裸露了。我掉头看了金山一眼,他做了个怪脸,对着玉米棒狠狠咬了一口。我不甘落后,也张嘴一咬,啊,没想到,真嫩,一股甜甜的浆汁逸入嘴中,从舌底慢慢流向干渴的喉咙,味美极了。用玉米当水果吃,这是我从未有过的体验,以前都是放在水里煮熟了吃,没有这样的甜汁,只有糯糯的感觉。
突然金山的书包里传出一声蟋蟀的鸣叫,然后断断续续地叫个不停。我奇怪它都成了阶下囚还这样悠然自得!接着另一个竹筒里的俘虏也发出声音和它唱和。金山笑着说大祸临头还浑然不知,一定是个废物。接着他告诉我,最凶猛的蟋蟀是住在蜈蚣洞里的“蜈蚣蟋蟀”,这种蟋蟀能把有毒王之称的蜈蚣打败,并征服它们,不仅占据它们的窝,还让它们在洞口充当守卫。所以,如果挖蟋蟀窝时看见有蜈蚣爬出,说明好事就要登场。真有这么利害的蟋蟀么?我半信半疑地听着。
他说捉蟋蟀时看见“棺头蟋蟀”是最倒霉的事,这种蟋蟀的头极像棺材的端部,方形,像刀切过似的向下倾斜,模样丑陋而可怕,撞见此物,作呕之余又会感到胆寒,是交坏运的预兆。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河岸的草丛里响起了各种昆虫的鸣叫,此起彼伏,仿佛在互比歌喉。我惊奇金山竟然能把它们一一辦识出来,他告诉我哪个叫声是纺织娘的,哪个是蝈蝈的。最了不起的是他还能区分蟋蟀和油葫芦的叫声,油葫芦的形体和蟋蟀很相近,但个头要大两三倍,叫声远不如蟋蟀那样轻灵悦耳。金山说油葫芦也可以用来斗着玩,他们一旦逮到两只油葫芦,便在盆中盛水,放入一只竹筷浮在水面,然后将两只油葫芦去掉大腿,让它们分别爬在筷子两端,头对着头,再用蟋蟀草驱赶它们向筷子中央爬,当两个脑袋碰到一起时因为没有退路,就会张开大牙嘶咬起来,你死我活,争斗异常惨烈。
草丛底下又传出一阵很细弱的虫鸣,金山告诉我那是金蛉子,它们的模样和蟋蟀相仿,但体型却比蚂蚁大不了多少,得用网眼很细密的网来捕捉。他说城里人喜欢听它们的鸣叫,认为声音优雅好听,捕捉到后养在比火柴盒还小的盒子里,放在贴身口袋里随身带着。
太阳不知不觉快升到头顶了,炙得我周身汗腻腻的,突然金山从书包的隔层里摸出两个烧饼,我们一人一个啃了起来。我心中拥起一阵暖意,金山想得可真周到!
.......
我们从岸边起身,金山在斜坡上捡了一只生锈的铁罐,伏身到河里舀满水,浇在几个草根旁的泥洞里,但没有动静,显然那不是蟋蟀窝。他又用小铲开挖了另外几个可疑的小洞,终于逮到两只满身泥巴,从倒塌的洞里出逃的蟋蟀。
只见他顺手在草丛里摘了一把蟋蟀草,把端头的穗状草叶倒折过来,然后抽拉出毛茸茸的细絮,把它们卷在一张纸里放入书包。斗蟋蟀时,蟋蟀草是必不可少的,可用来摩擦蟋蟀的嘴巴,痒得它张开大牙并发怒鸣叫,向敌方挑战和示威。还可以用来撩拨蟋蟀的触须,引着它们前行迎击对手,或者用它横扫蟋蟀的尾部,阻止它们回头逃窜,赶它们向前搏命。
终于,我们满怀胜利的喜悦踏上了归途,快到家时,金山几乎把所有的战利品都给了我,自己只留下一二只。我高兴自己一下子变得如此富有,但接着脸上又一阵发烫,一种受人恩赐及坐享其成的羞愧感突然涌来。
五、
从此我们两人便成了去郊外捕捉蟋蟀的搭档,除了蟋蟀,我们还捉纺织娘和叫蝈蝈,还扑打蜻蜓和蝴蝶,还剪下半截旧袜子做成网捞捕水沟里的小鱼小虾。我亲眼看见金山把河边的芦苇叶折叠成一根根带子,用它们编成一只小笼,把捉到的纺织娘关进去,让我啧啧称奇。我们除了偷吃玉米,还顺手牵羊,摘下田里的黄瓜和西红柿解渴,甚至还以豌豆充饥。有时我们因冒进而迷路,连金山都失去了方向感,以至一直摸到天黑才找到返家之路。有时我们的行迹被父母觉察而饱受苛责,但这丝毫遏制不了我对蟋蟀的执念,浇不灭我要把天下蟋蟀悉尽收归囊中的热望,甚至也消不退我一听见蟋蟀鸣叫就血液沸腾的激动。
我一直盼望着自己有一天能逮到一只“蜈蚣蟋蟀”,以此称雄邻里,可是一直未能如愿,我甚至连所谓的“月顶蟋蟀”都从没捉到过。而金山描述过的丧门星——面目可憎且可怕的“棺头蟋蟀”,倒是常常遇到,会惊出我一身冷汗,赶紧闭上眼睛不敢再看。
就这样,我一度深陷在捕捉蟋蟀的狂热中,并从中获得巨大的乐趣,当我和金山一起置身自然环境,享受农村的野趣时,我忘记了世俗中的一切,忘记了老师扳着面孔在课堂上做老生常谈的说教,忘记了邻家恶妇对我家的漫骂欺辱,也忘记父母愁容满面的叹息……
然而该来的总会来,我忘情于蟋蟀的好日子终于到头了。一天我和金山照例去郊区“狩猎”,我们在一条小河边听到一只蟋蟀在断断续续地鸣叫,金山断言,听它的叫声该是一只好蟋蟀,他还说近水的蟋蟀比田间的更勇猛。我们探得蟋蟀洞就在河岸的斜壁上,河岸高出水面一米左右,像是一条堤坝。靠岸处的河流很浅,隐约可见水底的水草和砂石。金山搬来一些大石头不断扔进水里,直到它们隆出水面,然后我们两人从岸上滑下去,踩在石头上,再转过身面对着岸壁上的蟋蟀洞。我拔去洞边的野草,用小铲开始挖掘,金山手执蟋蟀网静静地注视着。我既紧张又心急,恨不得一铲下去就能现个端倪,把这只蟋蟀逼出洞来,不想我用力过猛,加以脚下踩着的这块石头湿湿的长了绿色的苔藓,脚一滑就失去控制,扑通一声脸朝河底栽入水中,我呛了一口河水,赶紧挣扎着爬起来,大呼救命。金山蹲下身子,伸出手,拼命把我拉回到我原先落脚的石头上,我们以岸壁上的小灌木丛为阶梯,踏着它们慢慢爬回到岸上,幸好有惊无险。
我浑身湿透,不得不脱下外裤和上衣,铺在草地上让太阳晒着。金山则脱下他的衣服披在我身上,虽然这样,我还是冷得直打哆嗦,加上湿透的内裤贴在屁股上,感到冰凉沏骨。金山打着赤膊,看见我这番模样,说不如脱了,光着腚更舒服。我不肯,后来实在熬不住了,就脱下内裤,双手用力把水绞干,然后又赶紧穿上。
就这样我们被困在岸边,又饿又冷,借助中午太阳的直射和风的吹拂,我的衣裤终于被晾得半干了。
到了下午,太阳西斜,天色渐暗,我们必须走了。我把金山的上衣还他,穿上自己的衣裤,觉得又重又凉,很不舒服。一无所获之下,我们耷拉着脑袋,怏怏地踏上归程。
当天晚上我就发起了高烧,母亲让我吃了退烧药,热度退下,可是半夜里又往上攀升。整整一个星期都是这样,体温时高时低,反反复复,我整天迷迷糊糊地躺在床上,上不了学。母亲不胜焦虑,在床畔守护着。热度终于退了,但奇怪的是浑身发痒,接下来身上各处开始褪皮,渐渐全身的表皮都褪光了,露出底下的淡红色嫰皮。后来金山对我说,一定是那河的水有毒。
经过这次打击,我像是脱胎换骨,对蟋蟀的兴趣淡了下来。金山也害怕了,顾忌重重,不再邀我去郊外“狩猎”。后来我们进入初中,虽然在同一所学校,但不是同一个班级,大家都有了自己的新朋友,彼此的接触和交往就少了。后来我进入高中,他没能继续升学,彼此几近失联,偶尔碰到,也只是礼貌地打个招呼,似乎再也没有共同的话题了。再后来经历文革,彼此的生活和处境发生了巨变,反差也甚大,我更无意和他联络。文革结束后我就再也没有他的消息,他曾经住过的屋子搬进了一户陌生人家,世事无常,也不知其间发生了什么。
回顾我的人生,我痛悔由于自己的疏忽和懒怠,失去了许多可以继续交往的朋友乃至知己,其中金山就是使我终生受益的一个。是他为我开启了另一个世界的大门,是他激发了我对大自然的敏感和热爱,是他在我孤闷的童年给了我温馨的友谊.....我会常常在耳边回响着蟋蟀叫声的幻觉中忆起他,忆起那段暖人的童年生涯,不知他如今人在何方?一切都好吗?这时我满是童趣的心中会泛起一股失落和忧伤的潜流。唉,人生如许,可叹!
2022年6月14日完稿于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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