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材料的审核,具体划分为四类:
1类:东昌府区城区内户籍子女。
需要提供材料:
①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②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2类:片区内有房产的东昌府区管辖区内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需要提供材料:
①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②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③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3类:有居住证和房产的非东昌府区管辖区的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需要提供材料:
①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②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③6个月以上居住证(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茌平区除外);
④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4类:租房居住的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需要提供材料:
①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②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③6个月以上居住证(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茌平区除外);
④6个月以上居住场所的房屋租赁备案合同(因无房产证无法备案的,需要提供房产信息等佐证材料)。
材料要求说明
1.户口迁入有效时间截至2022年7月18日。
2.工商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合同等证件,要求2022年3月1日至8月31日(6个月)需连续有效。
3.截至2022年6月10日招生政策发布之日(含)前,适龄儿童与直系三代以内亲属在片区内同户籍,且户籍地址房屋产权归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今后入学时,可以作为“历史遗留问题”按照监护人不完全产权处理。2022年6月10日后,再将户籍迁入或落户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的,入学时按照片区内有户籍无房产处理。
4.持有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的房屋拆迁户,其子女在回迁房户籍地片区报名入学,可以凭监护人回迁协议、实际住所居住证明等,按照监护人回迁协议所述房屋产权情况处理。
非东昌府区户籍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学校就读,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按照居住证地址参与划片招生;东昌府区农村户籍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和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茌平区在我区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不需要提供居住证,按照居住(房产或租房)地址参与划片招生。
7月27日—28日:报名信息审核。凡是网上大数据审核合格的,不再要求另外上传证明材料。
7月29日—31日:材料复核。未通过网上大数据审核的,家长需要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或由审核学校通知家长,将相关入学纸质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7月30日之前,送交到各报名点学校,先进行现场初审,再由学校到相关部门进一步复查核实。
8月1日—2日:材料信息补录。凡是复核后不符合报名点入学条件的学生,如果符合我区其他学校入学条件,由原报名点学校及时通知家长,在该时间段内回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申请报名协调,并由调入学校向区教体局申请批准后完成网上报名协调。
优抚对象材料审核:7月20日—28日优抚对象要将相关材料送交区教体局基教科;7月29日—30日区教体局到相关部门核验材料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与招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