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打虎之后咋办
——古往轶事之三
文/马山前
军旅杂文家杨洪立先生,写过一篇题为《武松的苦恼》的文章,主要说水浒中的武二郎,因景阳岗打虎惹上官司,读起来有趣,也引发思考。他说武松吃官司,不是为给兄长报仇,杀了西门庆和潘金莲,也不是与宋江、晁盖等人勾结,一起投奔梁山造反,而是景阳岗打虎之后,遇到莫须有的麻烦。

武松酒醉路过景阳岗,碰见老虎吊睛白额大虫,他顿时来劲,怒火中烧,六七十拳下去,就把“坏了二三十条性命”的大虫打死,此举没有得到酬谢和奖赏,也没当上步兵都头,而是下大牢拘留审查。
原因是武松打虎的举动,惹怒当地地保、猎手、店小二等人,他们请秀才写了一纸状文投诸县衙,给武松罗列六大罪状:一是老虎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武松打虎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二是武松打虎时,弄坏二十几根树枝,打落二百九十片树叶,还踏坏许多花卉草木,破坏了《森林法》;三是吊睛白额大虫出没在阳谷县内,乃景阳岗四邻八乡猪羊家禽及妇孺性命喂大,武松是清河县人,异乡打虎属侵权行为;四是武松打虎为酗酒闹事,严重违反《治安处罚条例》;五是武松打虎损坏梢棒一根,打烂虎皮数寸,有毁坏公物之嫌;六是阳谷县早有数十人的缉虎队,长年不分昼夜猎狩,未曾打死老虎,武松独自一人,没顿饭功夫,一顿拳脚,便把那大虫打得动弹不得,这是典型的个人英雄主义。
阳谷县令是个有爱才之心的官员,他看到当地的“状告信”,一时半会儿也没弄明白缘由,下令先将武松关押起来,等问题搞清后再作处理,可问题始终没有查清,案子久拖不决,打虎英雄痛苦不堪。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民主法治建设逐渐改善,真理和正义也得到声张,关心武松命运的人越来越多,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少人这样发问:国人善于审时度势,也讲究处事做人,数百年来不曾见过那位志士仁人,给武松坦诚地交代过,若是遇上那“大虫”,是打?还是不打?若是要打,又该如何去打?是打死,还是半死?是两败俱伤,还是与虎握手言和?武松在无人训导的情况下,贸然打虎,即便有错,因此坐牢,未免有些冤枉?
马山前,1947年生,陕西扶风人,20年军队生活,20年地方工作。咸阳市司法局干部,陕西杂文协会副秘书长,三进大学读书,专事杂文评论,已刊发文字100多万,出版文集《走出历史怪圈》《挺起担当脊梁》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