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胄眼里的“信”
止 若
人生在世,不可言而无信。《论语·为政》道:“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这说的是做人,不可以不讲信用。然而,人光讲信用却还很不够。人在职场,随时都会面临信守“公信”与讲究“私信”的严峻考验,如何守信具有天壤之别。
人非生而知之者,守信也可以史为鉴。《左传·僖公二十五年》云:“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庇也,得原失信,所亡滋多。”左丘明认为赵国走向衰落的根源,在于原大夫的“失信”。而初唐大臣戴胄,对“信”的见解却尤为深刻。
戴胄,字玄胤,谥号忠。他忠诚清廉,刚正不阿,颇有政治头脑,“处繁治剧,众务毕举”,多次冒犯皇威而严格执法,颇受唐太宗李世民的重用,官至尚书左丞、检校吏部尚书。
据《资治通鉴·唐纪》载:戴胄任大理寺少卿时,有许多假冒资历和祖荫的候补侯选官员,唐太宗令其出首,自己若不“出首”者,就要处以死刑。不久,有个假冒资历者被发觉,唐太宗要处斩,戴胄则奏道:“依法应流放。”唐太宗怒曰:“你要遵守成法而使我失去信用吗?”戴胄说:“(您的)命令不过是一时愤怒发出的,而法律则是向天下人宣布的大信。……现在依法重新做出了处理,就是忍住了小的愤怒而使大信得以存在了。”唐太宗说:“你能严格执行法律,我又忧虑些什么呢?”……“于是天下无怨狱矣”。
说“天下无怨狱矣”,未免言过其实,因为一个戴胄不足以证明所有官员都视“法律为天下之大信”,而严格依法办事。倒是“贞观之治”政治清明,社会稳定,国泰民安,与唐太宗李世民有错能改,重用贤能,坚守“大信”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设若初唐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徇私枉法的官员如云,恐怕也会造假说谎成风,而经济社会管理紊乱无序,人心涣散。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春秋时原大夫“失信”而赵衰,初唐时君臣“守信”而国兴。但愿人们从历史这面镜子中看到“信的大小”之分,正确处理讲“大信”与讲“小信”的关系,自觉远离吹牛撒谎、以假乱真、坑蒙拐骗之类,一言九鼎,言而有信。
(原载1993年第四期《陕西人大·杂谈》,期刊《陕西人大》是《民意》的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