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也谈谈死法
憨子
提要:生是人之常,死是人之终,守常向终,一切顺其自然,这才是应有的态度。
近日读鲁迅的弟弟周作人大作《死法》,深感大师就是大师,一个悲悲切切的死法竟然写得轻松幽默,如闲聊笑谈,趣味丛生。掩卷闭目,思绪绵绵,自己见过的死法历历重现于眼前,不由自主的也想说说。
周先生说人的死法共有两大类,一曰“寿终正寝”,二曰“死于非命”。 寿终的里面又可以分为三种。一是“老熟”,即俗云油尽灯干,大抵都是“喜丧”;二是“猝毙”,即身体某一重要零件发生故障,突然停止进行,正如钟表之断了发条,实在与磕破天灵盖没有多大差别;三是“病故”,可十天数月,也可三年五载。周先生言道:三种之中,以病故最为险恶,认为是阎王“用了种种凶恶的手段”,谋害“蚁命”,尤其是久病不死的,简直是长期的拷打,与明末“东厂”不相上下,“那真是厉害极了”,这就是现在人说的“活受罪” 。所以先生觉得,总算起来,能得第一二种死法的都是幸运,但第一种的老熟“非可幸求”,第二种的猝毙“与求仙之难无异”,大多数人的运命还只是轮到病故。由此,先生说这病故与我们“避苦求乐之意实属大相径庭”。故病人“欲得好的死法”,就不得不离开了 “寿终正寝”而求诸“死于非命”了。
顺着先生的思维,说说我见到的死法。
一.老熟。
一个多月前,村里的瑞爷爷死了,据家里人说,已经93岁的老人悠然地坐在圈椅上和孩子说着话,说着说着不言声了,孩子一看,见他头偏在一旁低下,以为睡着了,想扶他上床去才知道老人已经过世。这是最典型的油尽灯灭,自自然然的逝去。
我的一个住在我们隔壁的姑姑,96岁了,没灾没病,能横能走的。突然有天快午饭时,她到我们家来找我父亲,我父亲不在,她对我母亲说:“你告诉他舅,叫他回来就到我家去,我要走了。”母亲很奇怪,但也没有当回事,直到吃中午饭时才问父亲:“你看咱姐怪不怪,叫你吃了饭到她家去,说是她走呀。这么大的年纪了,还想到哪儿去?”父亲一听脸色变了,端着饭碗就到姑姑家去了。我也没在意,吃毕饭就去了学校,结果第一节课还没上完就有人来找我,说是姑姑仙逝了。这也是油尽灯灭,但老人家自己知道,说起来够神的吧。
第三个人是我的妗婆,就是我父亲的妗子,从我记事的时候起到我已经到学校教书,印象里每次去给她拜年,她都坐在炕上让人给她磕头,然后她拿出崭新的压岁钱给孩子们。父亲说她瘫了,不能行走了,她就这样过了三十多年。后来她仙逝了,我们堂兄弟几个都去奔丧,磕头、哭丧,毕了才发现,我的表叔,她的亲儿子,还有一大群亲孙子亲孙女,玄孙子玄孙女,全家所有人都有说有笑,没有丝毫的悲伤。我的几个堂兄为此愤愤不平。我想,妗婆瘫在炕上几十年,表叔表婶以及下一代们尽管孝顺,这样伺候她大概也感到烦了,累了,妗婆的去世对他们来说也许是一种解脱。这大约就是周先生说的“喜丧”吧?
二.猝毙。
猝毙表现为来得突然,事前毫无征兆,让人难以置信。对死者而言,一死了之(不了也得了之),对其亲人而言,却是极为震惊伤痛,怎么好端端的就死了?而更为麻烦的事是死者什么身后事也没交代,未竟之事怎么办?万贯家产(如果有)怎么办?外债账务(如果有)怎么办,等等。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如果家有不和,就难免“斧声烛影”之怀疑。所以,猝毙对死者而言虽说似乎无痛苦,属于善终,但对至亲而言除了悲痛,或许背负一生的嫌疑。如宋太宗赵光义,其兄宋太祖赵匡胤猝死时只有他在身旁,尽管他以及他的儿孙都贵为皇帝,可涂抹史书洗人头脑,但至今依然没有摆脱杀人犯的嫌疑。
我知道一个乡党,薄有家产,先一天下午还在麻将桌上搬砖垒墙,第二天早上却发现死在床上,妻子百般辩解,死者弟妹就是不信,隔壁邻居也有怀疑,最后闹到公安参与,法医开膛破肚验尸,这才还了妻子清白,但此后的亲情也就断了。
这个乡党之死仅仅牵扯的是一家一户,而一个国家的重要领导人猝死,则可能影响整个国家社会局势,史载秦始皇猝死在巡回的路上,一切都没有来得及安排,结果就有了赵高的用计与胡亥的上位,一个强大的帝国也就因此而很快崩溃。由此观之,猝死虽如周先生所言的“与求仙之难无异”,我看还是不求最好。
三.病故。
周先生说病故“最为险恶”,有如臭名昭著的东厂折磨人犯,但人生死法,诚如先生所言,多是这“最为险恶”的病故。比如很多癌症,家人甚至本人都明白必死无疑,但却就是不能速死,非得在这最后的几个月里,任凭这个恶魔慢慢侵蚀身体,且是精神肉体两重折磨,虽令人痛苦不堪,却只能无奈承受,家里人则东挪西筹,四方告贷,效果也就是让人多受了几天苦罪。但如果亲人、医生让他“死于非命”,法律就会以故意杀人罪惩处。所以,人还是千万不要病死的好。可这也只是说说,世界上谁又愿意得病呢?
值得一说的是近年来医学科学大发展,很多过去必死的病故都被医生消灭,减少了人类无数的痛苦,比如伟大的屠呦呦研发了青蒿素,救数亿受疟病人于苦痛之中,为此成为我国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获得诺贝尔科学奖的人。我们应该为这样的科学进步加额庆幸。但是,医学进步的另一面,用先生的话说,就是把求之不得的“猝死”变成了“最为险恶”病故,这真还不好简单地说是好事还是坏事。
比如说,心脑血管堵塞过去是让人猝死的主要病因,现在用“搭桥”的方法轻易的解决了。人是不会猝死了,但却要拖着个病恹恹的身体终生的服药,猝死变成了慢死。但这还是比较好的,像脑中风,医学不发达时肯定是猝毙,但现在不一样了,很多人抢救及时,命保住了,但却留下瘫痪、失忆等各种后遗症。我的一个同学,属于改革开放首先大富起来的人,据说资产过亿,却不幸患了脑中风,抢救过来了,却落了个半身不遂言语不清。同学们去看他,他流着泪“咿咿呀呀”,谁也不知道他要表达什么意思,只能陪着他落泪。后来我再想约几个同学去看他,他们都拒绝了,说是去看了只能徒增难受。后来他死了,大家都说“这下好了,不受罪了”。亲友死了,不是悲痛,而是庆幸,这也是医学进步的功劳吧。
四,死于非命。
周先生说病故不如“死于非命”,这话不是没有道理,但我却不敢苟同。
何谓“死于非命”?先生没有说,但与寿终正寝比较,可以想象到的是指本不该死但却死了的,也就是人们所说的非正常死亡。
“死于非命”先生没有分类,我冒昧一下,觉得也大致可分三种。其一为死于天灾,如汶川地震,郑州暴雨,在很大程度上是人力不可抗拒,用哲学的话说就是具有不因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第二是死于人祸,如战争中被驱赶赴死的士兵,政治运动中被整死的“牛鬼蛇神”,但最多见的还是无良者的害命。因为这两种常常搅合在一起,所以人们又有“天灾人祸”一说,比如上世纪的“三年困难”,60年过去了,人们还在争论是几分天灾几分人祸。第三种就是自杀,自己不想活了,就选用一种自己认为合适的甚至浪漫的方法结束自己的生命。
对这三种“死于非命”,天灾我们不能防止其发生,但可以设法将其损害降到最低,比如还在肆虐的新冠肺炎,封城断路甚至停产停学,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正常秩序,代价实在太大,但国家依然会坚持,毕竟,人命要紧。对人祸,我们则应立法治之,更要零容忍。有人说,刑法就是零容忍,说的很对,但刑法仅对的是不良者,我要说的是还应该对决策者的决策立法,对决策失误造成的人祸必须事后依法追责,且不管是哪一级的决策者,也不管决策者的出发点是好是坏。唯其这样,那种大面积的人祸才能避免,这显然更为重要的多。
例如前苏联斯大林时期的肃反,害死了多少苏联的社会精英和普通公民至今难以计数,仅1937、1938两年就有679892人被以反革命罪处死,另外有三名元帅、15个集团军司令、57名军长110名师长被处决,分别占60%、90%、70%,这导致了苏军指挥系统的严重破坏,造成卫国战争中的损失无法估量。再如最近的国外战争,让本不该死亡的无数军人和平民死于非命。对这样的决策者,就该坚决追责,依法处置,可惜很多国家欠缺这些方面的立法。
至于那种自己不想活了而诉诸“死于非命”的自杀,人们多以为其死得其所,也是一种解脱。别人劝解无效,政府防范无助,正所谓内因起决定作用,我们只能摇头叹息罢了。
不过我还是有话想说。
五.自杀
周先生说多数人“欲得好的死法”,就得离开 “寿终正寝”而求诸“死于非命”,我觉得这话是当不得真的。求诸“死于非命”,唯一可行的就是自杀,但自杀就是“好的死法”吗?恐怕未必。
自杀可分两种情况。
一种是求死不成,比如跳楼没死,摔成残废甚或长期卧床,那种死不了活不旺的痛苦恐怕更甚于疾病缠身。再比如“烧炭”,中了煤气没死,大脑缺氧坏死,让自己成了傻瓜或者植物人,失去了人的一切尊严,让亲人跟上受苦受罪,害己害人,只怕也是天大的罪过。
另一种,求死成功,一般人认为这不会痛苦,真的是这样吗?我觉得这是某些人的瞎想!他实验了吗?肯定没有;是实验死了的人对他说的吗?根本不可能。至于我说痛苦,我也没有实验过,也永远不想实验,但我看过一则史料,说是清雍正年间的俞鸿图因考场舞弊案被腰斩,行刑之后他蘸着自己的鲜血在地上连写了“惨惨惨……”七个字。俞鸿图虽然不是自杀,但感受到死的过程异常痛苦却是真的。据此可以推理,任何自杀者的自杀行为实施后到他的意识消失,这个过程中他肯定会感到极大的痛苦,只是他已经不能说了而已。
说到这里,我想起我曾亲见的一个卧轨自杀者的惨状,那是1970年的事情。我是从西安乘火车回咸阳,列车行到三民村一带突然一个紧急刹车,让所有乘客都前仰后合,还跌倒不少。车在大家的骂声中停下了,很长时间都只听到列车汽笛长鸣。我那时正是二十几岁的好奇年纪,就大着胆子跳下列车跑到前面去看究竟,就见到机车的排水管插进一个人的胸腹,那人齐腰以下的半截不见踪影,肚腹已经成了空腔,内脏肠子都撒落在路基上。那个惨状使我很长时间都难以安宁,想起就恶心欲吐,后悔不该去看。这个卧轨者的死法,恐怕比俞鸿图要惨烈多了,我都无法想象在他还有意识之时会是多么痛苦!我见其死状尚多日难受,其亲人又该如何痛苦?
所以,周先生的“诉诸死于非命”,我看还是算了吧。
说了半天,读者会问我到底是什么死法比较好。呵呵呵,要我说,什么死法都不好。我虽然不同意老祖宗“好死不如赖活着”的说法,但也绝不赞成什么“好死”!
要我说,生是人之常,死是人之终,守常向终,一切顺其自然,这才是应有的态度。
修改与2022年9月12日星期一夜
作者简介:
刘彦强,网名憨子,陕西咸阳人,高级教师。从事高中思想政治教育近四十年,为全国知名政治教师,曾在各类教育刊物发表教研论文180余篇,主编出版《青少年心理行为咨询丛书》、《中学思想政治课学习指导丛书》、《学习心理学》、《坡刘村志》等书,并主编或参编多种教辅读物,有杂谈散文以及诗词散见于多种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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