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应急体制改革以来,长治市应急管理局把应急管理新闻宣传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坚持通过观念引领、知识传播、舆论推动和文化支撑,以“传递应急管理声音、讲述安全生产故事”为抓手,大力宣传和普及应急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去年以来,共开展巡回宣传活动100余场次,直接受众2万余人,不间断组织全市安全志愿者深入企业、学校、农村、社区和家庭,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40余场次,分发各类宣传资料1.2万余册(张)、宣传品等3000余份,直接或间接受众人群达1.6万余人;聚焦应急动态,关注民生安全,通过与长治广播电视台联合打造开设《应急之声》栏目, 与长治日报合办“应急与安全”“长治安全行”等专刊,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建设安全生产宣教基地等举措,扎实开展护航大应急、守护大安全的宣传,营造了浓厚安全氛围,进一步提高了全民安全素质。
今后,长治市应急管理局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开展新闻舆论阵地和新闻宣传队伍建设,大力弘扬“两个至上”理念,继续加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应急管理新闻宣传工作和舆论引导水平,为我省、长治市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
救助基金援手救济
解事故伤者燃眉之急
近日,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为一交通事故伤者启动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抢救费用,使得事故伤者得到及时救治转危为安,受到群众好评。
10月26日,宋某某驾驶晋DXXX42小型轿车行驶至北外环鹿家庄路段时,与行人秦某某发生碰撞事故,致秦某某受伤,当场送至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治。
秦某某受伤情况严重,经济拮据,肇事司机一时也难以筹集到足够的医疗费用,秦某某的家属面对高额的手术费用也一筹莫展,大队民警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积极与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服务站及医院进行协商,以最快的速度为其垫付抢救费用,解了秦某某的燃眉之急。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是一项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是一种应急性救助基金。只要事故当事人符合申领条件,经过审批后,救助基金将会尽可能为抢救伤者提供保障,减少因交通事故后未得到及时救助而造成伤亡的情况。
责编:张仙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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