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一齐
——《齐物论》读书摘要及心得
吴文亮
《齐物论》的重点即是齐“物”,齐同一物的“彼”与“是”,齐不同物之间的“彼”与“此”。齐世间万物与“我”。庄子的“齐”不是要取消事物的差别,消除事物的特性,而是要用“道”来“齐”人心,灭“成心”。让人们从世间万物的千姿百态中认识“物”的共性,让“道”回归到人心之中。从而,能以“道”的眼光去认识万物,看待是非。

同一事物内部有多个方面,“彼”事物的那一面,“是”事物的这一面。“物无非彼,物无非是。”客观事物的两个方面,犹如一块布的正反两面,离开了那一面,这一面也无法存在。“自彼则不见,自是则知之。”对同一物体从“彼”的那一面看,看不到“是”的这一面;从“是”的这一面,也看不到“彼”那一面。看待同一问题,站的角度不同,所得到的结论也就不尽相同。“彼不出于是,是亦因彼。”事物内部的不同方面,又相互并存,互为表里,相互依存。所以,看待问题,不论执着于“彼”或“此”,都是存有成见。“彼是方(方:一起,同时)生之说也。”这便是彼与是同时产生的原因,也即人们看待同一事物,产生是是非非的原因。
“虽然,方(方:一起,同时)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同一事物的“彼”与“是” 同时产生,同时灭亡;同时灭亡,也同时产生。如果说“彼”是对的,那么“彼”与“是”都是对的;如果说“彼”是错的,那么“彼”与“是”都是错的。如果依据“物”的一面就认定此“物”是“是”而另一面是“非”的话,那么在认定此物为“是”的同时也就否定了此物,反之亦然。在这里,庄子用同一事物中两方面相互对立而又相互依存的特点,说明“物”虽有两面,但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无论执着于“是”还是执着于“非”,都是片面的,不真实的。并非是物体本身存在着“是”与“非”,而是人的“成心”生出是非。
同一个物本身不存在“是”与“非”,那么不同物之间是否存在“是”与“非”呢?“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明了这几句话,关键是要明了“是”、“彼”和“此”。前一组是“是”和“彼”是指同一物内部的两个方面。后一组“彼”和“此”,是则是指两个不同的物。这几句话的意思是指:既然每一物都有相互依存的两面,而这相互依存的两面又不可分开,因此这一面也就是那一面,那一面也就是这一面。如果说“物”有是非,那么彼物的是非存在于彼物之中,此物的是非存在于此物之中。不能用彼物的是,去否定此物的是;不能用彼物的非,去否定此物的非。

圣人是如何看待这一切是非的呢?圣人的观点便是“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枢,便是道枢,“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偶是对立,枢是门轴,这里当关键讲。不把事物的彼与是对立、分割,这便是“道枢”。“环”比喻万物。蒋锡昌在《庄子哲学·齐物论校释》中说:“‘环’者乃门上下两横槛之洞,所以随枢之旋转者也。枢一得环中,便可旋转自如,而应无穷。”万事万物无穷无尽,如果身陷其中,则“是亦无穷也,非亦无穷也。”有无穷的是非,无尽的争辩,无数的纠缠,而无法自拔。只有像门轴一样,将“道”置于“环中”(万事万物之中),不拘泥于是非,消除成心,才会自由的应对万物无穷的变化(“以应无穷”)。这便是以“道”明之(“莫若以明”)。
即以当时名家公孙龙的《指物论》、《白马论》来看,“马”不仅指具体的马,还指概念上的马。“物”指的是现实中具体存在的物,“指”则指概念上的物。“物莫非指,而指非指”即天下具体的万物都属于“指”(概念上的物),而这个“指”却不是具体的“物”,而是抽象的概念。抽象的概念上的“指”并不存在于自然之中,也就是天下没有抽象的物,只有具体的“物”。
庄子反其道而行之,“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用概念的“指”来说明具体的“指”不是“指”,不如用不是概念的“指”(具体的指)来证明概念的“指”不是指。用概念的“马”来说明具体的“马”不是“马”,不如用不是概念的“马”(具体的马)来证明概念的“马”不是马。在庄子看来,既然“指”是物,“马”也是物,天地之间可以命名的“物”就都可以用“指”和“马”来概括,那么天地万物都属于“指”“马”,都是物,都具有共同的属性,都是一样的,相通的,就不用再分辨什么白马、黑马了。这就是“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的含义(一,在此指相同、齐一)。
既然,白马是马,黑马也是马,那为什么还要分辨白马、黑马呢?争辩白马、黑马,只不过是成心作用下产生的成见。只有放下成心,放下成见,站在“道枢”的立场“以道明之”才会理解万物有相同的属性,才会理解万物外在形式的多种多样正是由于“道”的丰富多彩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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