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照文心
刘万成
文学创作是自我反省、检讨、倾诉式的灵魂突围,也是关照人间万象的灵魂流浪。所谓文心,按照刘勰的说法,就是为文之心。具体到某件文学作品,便是作者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
一篇文字作品肯定什么,反对什么,褒扬什么,贬斥什么,若非“雕镂龙纹”似的艺术性概括与表达,它就很难纳入文学作品之列。
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文学爱好者乃至作家,如果没有厚实的学养、丰富的情感、幽默的语言,又不能自觉于见贤思齐地修身养性,勇于担当把事做好,也就很难有让人信服的文心。曾读过一篇文章,大意是说上大学时以为将来能当个县长、市长乃至省长,不料大学毕业后却做了教员,但他并不因此而感到失落,因为他坚信自己教出来的学生说不定将来能当上省长、国务院总理以至联合国秘书长,而相信他们能够改变整个世界!综观全文,人们不禁要问:人类历史是高官创造的,还是人民群众创造的?客气点说,这权可看作“过高的自我期望值的滑稽转移”;倘要深议,恐怕也是阿Q精神的又一个变种。毛泽东说过:“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如果教师全都怀着那种不切实际的远大理想去潜移默化地教书育人,那就很难说能培养出么样的伟大事业的接班人,恐怕至少也会下意识地把屁股坐错地方。
文学作品跟其它艺术形式一样,从来就是被读者从不同角度去欣赏的东西。作者应该相信读者,捉笔为文过于直白,作品没有咀嚼余地,其审美价值就会大打折扣。但由于欣赏过程中的创造性思维各不相同,却往往会使阅读审美的结果与作品本身所要表达的思想情感之间存在较大差距,甚或出现违背作者创作意图的主观臆测式的解读。换句话说,具有积极意义的文学作品,在自由欣赏过程中,却未必会有积极的审美效应,有时甚至会被当作嫖娼的蓝本加以欣赏。而相信作者,则是读者正确解读戴着镣铐跳舞的作者及作品的心理前提。一部《红楼梦》,人性“大观园”,却有几人不拿它当作曹雪芹笔下的儿女情长?
文学作品也是在一定文学理论指导下的实践成果,反过来同样具有社会整合作用。而这一作用的发挥,最终要靠读者自觉或不自觉地去完成。若审美主体学养厚实,情感丰富,明辨是非,从善如流,而且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相当的社会责任感,那么,好的文学作品就有重塑读者高尚灵魂的作用。否则坏的文学作品反会被推崇,好的文学作品却会成为隔绝了作者与读者,而被当作咬文嚼字之后的鬼话连篇。特别是把文学作品的“教育功能”和其“愉悦功能”割裂开来并被无限放大以后,正如抽掉《老子》和《易经》里的辩证法,文学作品的内涵,便大多是文人自说自话的“小儿科”了。
这道理并不怎么深奥。如《老子》和《易经》讲阴阳,通过“度”的探讨,使事物的发展变化包含其中,从而具有辩证法这一合理成分在内。董仲舒大讲阴阳,抽掉了《老子》和《易经》的发展变化思想本是一种错误,反被神学专家所推崇,甚至被当时的学术界所认可,而本应得到重视和发展的辩证法思想,却一度被甚嚣尘上的孤立、静止、片面的形而上学观点所吞噬。因而董仲舒的神学取代黄老之学以后,辩证法逐渐走向低潮,及至两汉时期,仍无明显发展与进步。
关照文心就是关照人心,也是关照自己。因为文心是人格的一种外现,也是为人之心。只要人心向善而又敢于担当引领社会文明进步的责任,无论其作品的意趣特点、褒贬色彩、语言风格,能否适合某种大众化的欣赏口味,其实都可视为对于文化良知和文学精神的传承与弘扬。反之,文学创作就不能成其为“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了,而是哼哼唧唧地自讨苦吃。
(原载2010年7月2月《商洛日报》副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