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搞腐败
司法公正失守
沈德咏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原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沈德咏,男,汉族,1954年3月生,江西修水人,1977年12月参加工作,197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事诉讼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一级大法官。曾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十三届全国政协原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沈德咏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沈德咏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今年3月21日,沈德咏落马被查;9月7日,沈德咏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沈德咏罔顾党中央三令五申,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而在落马之前,沈德咏曾多次谈及反腐,还称自己在司法工作岗位上“问心无愧”。
沈德咏(图片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
担任最高法领导18年,“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
公开简历显示,沈德咏生于1954年3月,江西修水人,1983年自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事诉讼法专业毕业后,先后在江西省委政法委、江西省高院、江西省纪委工作。
1998年,沈德咏离开江西进京任职,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01年,沈德咏被授予二级大法官,成为我国首批大法官之一。
2006年,他调任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2008年4月,重回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任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正部长级),同时被授予一级大法官。
2018年3月,沈德咏任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2018年6月,沈德咏卸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在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岗位上,沈德咏工作了18年,其中的后十年,他一直担任正部长级常务副院长。
2018年6月卸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后,沈德咏担任十三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直至今年3月落马被查。
沈德咏是1995年《法官法》通过以来,曾任一级大法官中首名落马者。
9月7日,沈德咏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沈德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职责使命,罔顾党中央三令五申,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
违反组织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
公器私用,纵容默许亲属、秘书利用其职务影响充当司法掮客,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
丧失纪法底线,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大搞司法腐败、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离职时发表告别书称“问心无愧”
任职最高法常务副院长期间,沈德咏曾多次谈及反腐败工作。
2015年8月,他为最高法全体干警及各刑事审判庭领导班子成员上党课,提到“要涵养正气,为人堂堂正正,为官清清白白,坦坦荡荡”,“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不搞团团伙伙、宗派主义”。
极目新闻此前报道,2018年,在沈德咏被免去最高法常委副院长职务不久后,他曾向最高法同事发出一封离职告别书。
在这封信中,他写道,“在北京东交民巷27号这所大院,前后20年,我始终如一、问心无愧,真实地做了一回自己,真实地感受到了那种累并快乐着的感觉,真实地触摸到了工作与事业的关联、理想与现实的距离、庙堂与江湖的异同。实话实说,这个过程很折磨人,但我很享受这个过程。”
沈德咏还表示,“在这个岗位上已经坚守了18年,尤其是在常务副院长的位置上坚守了创纪录的10年零2个月,这是一个难度不小、风险不低的岗位,我自认为基本上做到了立足岗位、守好本分、尽力而为,没有贪渎擅权,没有媚上欺下,没有揽功诿过。”
此外,他还在信中告诫同事,“作为一位司法工作者,尤其是作为一位法官,特别是作为最高法院的法官,我们既要尊崇有形的法律,尽忠职守,不越雷池,更要本诸良善之心,正道直行,善待自己,善待他人,以自己的一言一行,让法治的公平正义之光,照亮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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