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赓续乡村地名文化历史根脉
以文化人雕筑和美家园
文/严灯辉
地名是人们根据自己的观察、认识和需要,对具有特定方位、范围及形态特征的地理实体给以共同约定的文字代号。地名作为一种社会文化形态,体现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沉淀着生产生活的印记,记录着自然地理特征和人文风貌,是区域历史与文化的 “活化石”。地名的背后是文化,文化的背后是人民,从地名看文化,从文化看中国。万千乡村地名是劳动人民智慧与文明的结晶,其中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和文化意识,是乡村劳动人民共同的历史文化印记和情感纽带。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乡村振兴离不开文化振兴,文化繁荣是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目标之一。因此,挖掘、保护、传承好这一珍贵且重要的村落地名文化资源,对当前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文化振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龙甫镇位于广东省四会市区北郊,地处北江支流绥江中下游,区域面积103平方公里,户籍人口为1.8万人,下辖1个社区7个行政村,103个自然村(村小组)。近年来,四会市龙甫镇高度重视乡村地名文化的传承创与新,启动全镇自然村地名文化建设项目,以规范管理为基础,以文化保护和传承创新为引领,积极挖掘、拓展和宣传村落地名的历史文化内涵,让地名文化更好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日常生活,让地名焕发永恒魅力和当代价值,力图探索走出一条守正创新的地名文化传承弘扬之路。
一、深植地名文脉,史实和美家风。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乡村地名世代相传,具有分布广、数量多、类别丰富、含义深远的特点。这些地名的形成与延续是区域社会发展的一面“镜子”,反映了当地自然环境变迁、历史演进、社会文化绵延等信息。沧海桑田,世事荏苒,朴素的地名中往往凝结着最古老、最凝重、最感人的文化遗产。因此,弘扬地名文化首先需要追溯地名的来源,深度挖掘蕴含在地名之中的历史文化价值,并结合当地的人文历史、自然风貌、民俗习惯等信息考据其出处,加以规范管理并保护传承。
一是追溯历史文脉,探究文化价值。四会因四水会流而得名,是岭南最古老的建制县之一,始建于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是一座拥有2200余年历史的岭南古邑。四会地区人文历史悠久,文化璀璨,早在新石器时代已有原始部落群居,汉唐至宋元因中原人口数次南迁得到较大开发,而后明清因商贸而繁盛,文化昌明、经济繁荣,各时期的历史文化发展脉络清晰,有丰富的文化遗存。龙甫镇位于四会地区的核心地带,境域原分属四会龙头铺、甫田铺,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合并为龙甫乡。“龙头”地名来源于下辖的龙头大寨村,是一座始建于唐朝、繁荣于明清的千年古村,因居于龙头山脚(也叫大奥山)而得名;而“甫田”一名出自于《诗经·小雅·甫田》,是一首劝农、祈福的诗歌。由“龙甫”这一地名可见,简单的地名中包含着大量的社会历史变迁信息和丰富的文化内涵,需要结合区域的人文历史来进行解读。二是考据民风民俗,把握人文情怀。乡村地名直接来自于劳动人民的口耳相传,与当地的民风民俗和生产生活习惯等方面息息相关,往往表达了劳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及对后世子孙的期望。龙甫镇中也有很多这些由来的地名,比如用“福禄寿喜康”等吉祥字眼希望“禄承祖荫,村蕴淳风”的禄村。再如一些具有传统道德教化含义的地名,如:“仁和处世,厚道为人”的仁厚村,“治国齐家,安泰祥和”的治安村,“保良尚贤,安居乐业”的保安村。这些乡村地名是乡村人文社会的一面镜子,包含了朴素的儒家传统道德观念,起到了乡规民约的自我管理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乡村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其中一些突出的人文价值理念,对于今天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依然具有较高的弘扬价值。三是探查自然风貌,挖掘环境变迁。受限于文化水平的客观原因,龙甫镇的一些自然村落地名并没有什么特殊的人文内涵,往往只是自然地貌的客观标记,平实而质朴,比如江咀、石头岗、秀崀等。但这些地名既是乡村环境变迁的记录,又是乡村自然景观的一张名片,对我们乡村产业发展也有较大的参考价值。比如秀崀村,“崀”为山之良也,可见此村崀山之美,可谓:“秀里慧中,崀村福地”。
总而言之,乡村地名文化的发掘首先应该以突出地名的历史文化价值,按照真实性、完整性的要求,探究其文化历史来源,这样才能保护好地名中的文化符号和文化形象,继承和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

二、固植地名文脉,夯实和美家园。
地名文化是中华优秀文化有机组成部分,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当然也包括传承、弘扬优秀地名文化。2021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以及2022年国务院修订出台《地名管理条例》,均明确指出在城乡建设中不得更名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中华历史文脉的地名,并对地名进行普查,做好收集、记录、统计等工作,制定保护名录。因此,乡村地名文化建设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工作就是保护好地名文化,珍惜当地优良的人文历史传统、民风民俗和自然文化遗产,规范管理并加以保护和传承。
一是尊重地名历史传统。要搞好地名文化保护,前提是保护好地名。不忘本来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更好创新。虽然乡村地名各有历史由来,人文意涵也有深有浅,但由于地名天然就是一种文化事物,一种文化载体,而文化本身就是缤纷绚丽且变化丰富的,所以从理论上说,曾经存在过的地名,都是文化遗产。因此,除开一些需依法依规整治的地名外,现在仍然使用着的地名,都应尽量保持它们的相对稳定性,避免乃至杜绝轻易更名的现象。乡村地名是祖辈的根,是游子的魂,是我们回家的路标。尊重历史传统,按照真实性、完整性的要求保护好我们的乡村地名是爱护地名文化的应有之义。二是爱护地名文化遗产。地名文化遗产包含有形的文化遗产和无形的文化遗产两个部分。有形的地名文化遗产指的是承载地名文化的文物实体,包括遗址、遗迹、墓葬、建筑、碑刻等。而无形的地名文化遗产特指地名产生的人文环境、民俗文化等。对于有形的地名文化遗产需要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工作,落实文物保护的措施和宣传。而对于无形的地名文化遗产,须得深入进行地名文化的研究。实际工作中,这两者的保护通常是结合起来做的。为充分探究并保护镇内乡村地名的文化遗产,龙甫镇近年来走访各村收集民俗文化及文史资料,考据对比区域历史文献并邀请相关专家予以指评,整理汇编《龙甫文史荟萃》一书,力图切实详尽地发掘本地文化遗产。比如营脚村,村内有一千年古寺--六祖古寺(天心禅寺),据考据为1300年前六祖惠能的逃难隐居处,所谓“营生万象,脚随而安”,故而得名。岁月沧桑,风云变幻,古庙也曾遭遇浩劫,逐渐荒废。在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下,龙甫镇于2007年在原址上对六祖古寺进行保护性修缮,并于2014年起开始对外开放。法不孤起,仗境方生,祖庭重辉,法道乃兴。三是传承地名精神风貌。龙甫镇的乡村地名除了之前说的有强调修身齐家道德品行的地名外,有的还含有敢为人先的进取拼搏意识。比如拥有千年历史的龙头大寨,世代为范阳卢氏一脉的定居地,素重诗书教化、耕读传家,有“公廉处事、尊老爱幼、和睦友邻、勤俭治家、博学笃志、淡薄知足、克己自律、积善修身”的优秀祖训家风。从唐至清,一门五进士,千年百儒生,共有二十三人出仕为官,无一人因贪腐而被罢黜,足见卢氏家教之成功,是可谓“龙门福地,头雁出众”。
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好地名文化遗产,对延续历史文脉、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挖掘培育乡村地名的文化蕴涵,是对和美乡村画卷的进一步拓印、点缀和渲染。

三、厚植地名文脉,积实和美家园。
在当前蓬勃发展的乡村振兴大潮下,乡村地名文化的传承和弘扬不仅仅是挖掘和保护,还需要探索在“保护中促进利用”,在“利用中得以传承”的有效保护与发展策略。为了让乡村地名文化遗产“活”过来,就需要让地名文化更好融入到乡村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拓展其文化内涵,发展特色产业,改变一些古村落从“空巢”到“弃巢”的状态,让古村落变的既有“松花煮酒,春水煎茶”的悠悠古韵,又是富含山明水秀时尚味的“新家园”。
一是加强宣传杨村名展风貌。“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地名是了解一方水土的重要窗口,每个地名都融合了本土的历史文化、自然风貌和民俗风情。地方的乡愁和特色,就刻在这样一个个生动的地名中。深入挖掘地方历史文化,提升地名文化内涵,提升地名公共服务能力,既是传承乡村文化的有力之举,也是坚定中国文化自信的重要举措。讲好地名故事,将其融于农村产业、农民生活,打造特色地名文化品牌,为乡村振兴拓展思路。比如在龙甫镇龙头大寨村,以“镬耳屋”古建群和清廉家风文化为依托,打造“书香龙头,廉洁万家”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不仅提升了村容村貌,还可以将本村的自然风景、特色渔业、现代蔬菜种植业资源推介出去,为今后发展文旅、生态观光、休闲度假、民宿等旅游项目,打造全域美丽乡村旅游路线奠定基础。二是文旅结合抓产业促发展。营脚村的六祖古寺(天心禅寺)周边原是一片梅林,相传六祖惠能一生喜爱梅花,村民为了感念六祖惠能的禅心禅智所自发种植,历史颇久。龙甫镇即结合禅文化、梅花元素、青梅种植历史和青梅产业发展前景,打造500亩青梅产业园,发展禅梅结合的文旅产业。村民和村集体以土地入股的模式参与共建,既提高了经济收益又改善了乡村居住环境。同时,计划将500亩梅园进一步打造为综合性的文化体验园,宣传体验八雅国粹,即琴棋书画诗酒茶花。善琴者通达从容,善棋者筹谋睿智,善书者情性灵巧,善画者心细臻美,善诗者志情高雅,善酒者率真豁达,善茶者随心淡泊,善花者品雅怡然。遵八雅以融家训,弘八雅以承祖业,行八雅以显儒风。满园梅心沁润八雅古韵,八雅致远增添梅园气蕴,禅雅圆融追觅“天下名园”。三是以文化人传美德弘家风。地名是处处皆有、人人皆知、人人皆用的,乡土和家国情怀是当代人内在具有的情感共性,蕴含家国人文特色和道德伦理的地名文化是乡村建设最好的“村规民约”。传承和拓展100多条村的村名气蕴和内涵,通过将富有文俗特色的优秀传统地名文化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相结合,成为各村村民的精神堡垒,润物无声地进入乡村居民生活空间,成为老人看见的回忆、中青年人欣赏的景观、孩子瞧见的故事,实现对群众滴灌微化,于无声处培育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如:“笔架林翠、山蕴墨香”的笔架山村,“曾氏遗风,家和睦邻”的曾家村,“廖氏旷达,家风俭朴”的廖家庄村。
乡村地名文化遗产的开发要与当地的产业发展和乡村精神文明建设融合起来,因地制宜不断丰富文化载体,推进文化产业化和产业文化化,古为今用、谋求持续发展。坚持在地名文化遗产开发中建立利益协调机制,推进良性发展,保持地名文化的原真性,把握适度原则,在地名遗产开发的过程中传承和保护地名文化。

四、培植地名文脉,丰实和美家园。
未来,唯有创新式发展,创造性转化,才是新时代讲好地名故事,讲好中国故事的最佳途径。深入挖掘弘扬地名文化,在保留其自然风貌的同时拓展其文化意涵,将其融于农村产业和农民生活中,这样才能打造特色地名文化品牌,为乡村振兴拓展思路。龙甫镇在充分保护和尊重自然地名的前提下,组织省内外文史专家和各村乡贤,对各自然村的村名文化内涵进行了一定拓展,并征求村民意见,使其更符合自身人文历史沿革和自然风貌特点,用于宣传乡村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色。各自然村的村民名及其文化内涵全部用大麻石条刻录成为村牌,摆放在村口,并收录于《龙甫文史荟萃》一书。
龙甫镇辖龙头、营脚、水口、芙蓉、燕岭、蚁田、白石塘7个村民委员会,共103条自然村(村小组)。主要以“龙腾江海,头角峥嵘”的龙头村委会的几条自然村为例,来介绍龙甫镇乡村地名文化建设的几个出发点和特色特点。一是根植伦理道德,彰显文化意涵。弘扬追求真善美、扬善抑恶等伦理道德,有助于加强社会主义公民伦理道德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认宗认祖认亲的伦理道德,尊重血脉相承、祖缘相承,视家庭、亲情,倡导孝老爱亲、尊老爱幼、与人为善、戒恶扬善的处世方式,可引导社会群体按照“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的训导多作善行善举,增进社会群体的团结互助,形成良好村风、民风等社会风气。如:“德孝为先,岗榕长茂 ”的德岗村,“佛意善心,子荣村盛”的佛仔咀村,“新寨古韵,小村淳风 ”的新寨村。二是突出自然风貌,寄托发展期望。坚决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高质量建设和美乡村道路。龙江河等三条阡陌纵横于全镇,自古以来这里的人们逐水而居,这里的文明伴水而生。当前在向建设和美家园进军的新的赶考之路上,矢志不渝地贯彻新发展理念,激励人们建设农家别野阆苑,霑润着泥土的芬芳,弥漫着诗意栖居的气息,实录着生态文明思想绘画的景致。如:“马步根基,崀秀田丰”的马步崀村,“梅红柳绿,岗美村宁”的梅岗村,“江山秀美,咀村兴隆”的江咀村,“石耸山头,岗村碧翠”的石头岗村,“塘清水净,坑平路阔”的塘坑咀村;别的村还有“白云常伴、水秀山青”的白水村,“江边美景、乡村馥郁”的江边村。三是颂扬敢为人先,强调进取精神。四会为四水汇流之地,自古以来四会人素有“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精神,四会人既有包容,又添争先。几千年以来的农业赋税,在2006年全国取消农业税,作为全国试点市(县)之一的四会市于2000年8月全面铺开了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在挖掘地名内涵和外延上,注重激励人们包容开放、敢为人先的思想,守正创新、踔厉奋发的实践。如:“龙门福地,头雁出众”的龙头大寨村,该村明朝进士卢宅仁传承家风,其勇立潮头、敢于胜利决心,有其诗为证即“脚踏船头跳板开,天公赐我洗尘埃。人人笑我衣衫湿,我从龙门跃起来。”故以“龙门福地,头雁出众”为该村村名的内涵,以励志人们。还如“大展宏图,窿村焕彩”的大窿村等。

以文化赋能之下,未来乡村产业大有可为,为农产品品牌化发展、农业现代化发展拓宽了思路。当前,坚定文化自信,传承中华文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时代相融合,创造中华文化新的辉煌,是时代赋予广大乡村振兴工作者的新的历史使命。实现建设“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和美家园,就需要把保护地名文化的责任与激情传递出去。龙甫镇的乡村地名文化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四会地区“人文沃土可以深度耕作”的比较优势,深入挖掘千年村落的地名资源,讲好乡村地名故事,切实践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地名文化保护工作不断开辟新路径,创出新业绩。
(作者供职四会市龙甫镇党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