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林,字玄鲲,号文忠轩主,当代著名书法家。
2005年,应澳门林则徐纪念馆馆长之邀,参加纪念先祖林则则巡阅澳门166周年活动,受邀书写先祖林公则徐诗句海纳百川书法作品,澳门特区行政长官何厚桦上台亲接,同时亲颁郑林(文忠轩主郑玄鲲)澳门林则徐纪念馆荣誉顾问。
2008年5月,应邀参加河南卫辉比干公诞辰3100周牟全球纪念大会,受邀书写长二米六比干庙财神殷楹柱联,己挂出。受清华大学人文学院之邀,书写先祖林公则徐座右铭整八句,被该院收葳。
2008年,郑林(文忠轩主郑玄鲲)应邀参加韩国半岛和平大会活动,受邀书赠韩国利川市市长书法作品;做为国际间的文化传承与交流。广东虎门林则徐纪念馆收藏郑林(文忠轩主郑玄鲲)书写先祖林公则徐《十无益》和《回疆竹枝词》30首书法作品,颁其收葳证书。
2012年,受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之邀,为笫六届泰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笫六届换届大会,题写书法作品,在人民日报海外版上发行。郑林(文忠轩主郑玄鲲)书法作品多次应邀参展,获得国际奖项,被海内外知名企业,及友人认可赏识并收藏,融入市场受到好评。
2014年,书写先祖林公则徐回疆竹枝词30首书法作品约13米,参加全国民族大团结名人名家书画展,在国家博物馆一层大厅展出,展后作品被新疆伊犁市政府收葳,颁发证书;之后由香港文学出版社出版郑林(文忠轩主郑玄鲲)隶书《林则徐回疆竹枝词》30首,全球发行。
孔子思想体系的核心是“仁”和“礼”。
孔子提出“仁者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为政以德”,要求统治者体察民情,反对苛政和任意刑杀,提倡广泛的理解和体贴他人,以爱人之心调节与和谐社会人际关系,稳定社会秩序。
孔子主张“克己复礼”,就是说做人要克制自己,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礼”的要求。为了实现“礼”,孔子进一步提出了“正名”的主张,即按照周礼的制度把当时已经混淆了的社会等级秩序矫正过来,达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名正言顺,贵贱有序。
孔子注重政治与人事,对鬼神抱有敬而远之的态度。孔子并不否认天命鬼神的存在,但他明确表示:“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他还认为“不能事人,焉能鬼神”、“未知生,焉知死”,把探讨和解决人世间的实际问题放在优先位置。
孔子还提出“有教无类”,认为不分贫福贵贱,人人都有受教育的资格;主张“因材施教”和采取启发诱导的方式去教育学生。
一、孔子对于学生的基本要求
为了确保实现学以成仁这一根本目的,孔子又从学习态度与学习方法,以及自我主体意识等方面,对学生自身提出了一系列基本要求。关于学习态度与学习方法问题,在前面孔子的“学习”观一节中,已经做过具体介绍,这里不再重复。以下仅就自我主体意识这一基本要求,再集中做一具体阐释。
在孔子看来,“道不远人”(《中庸》第十三章),只要有了对于仁道的理性自觉,那么成仁之路也就在脚下了;实现自身之仁的主动权与最终决定权,归根结底,就掌握在每个人自己手中;其他任何人在这方面的作用,相对均居于次要地位。这也就是孔子所谓——
“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述而》)
“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
据此可见,在孔子看来,学以成仁的实践主体,归根结底,其实就是学生自己;为了确保学以成仁这一根本目的的实现,学生自然首先必须确立起自己的自我主体意识。
也就是基于上述思想认识,所以孔子在其教学实践中,对于培养学生的自我主体意识问题,始终予以了高度重视。这方面的具体例证之一,是《礼记•学记》所载——
故君子之教喻也,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
其意是说,正确教导学生学以成仁的基本方法,理应是循循善诱地教诲引导学生,而不能是生拉硬拽地强制其就范;理应是积极勉励学生,而不能是消极地压制打击学生;理应是启发式地开导学生,而不能是把知识以及问题的答案,简单地直接灌输给学生。之所以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培养学生的自我主体意识,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与自觉性,从而最终实现其学以成仁的根本目的。
这里所谓的自我主体意识,其集中体现是,学生的独立思考精神与判断能力。具体而言,就是依据仁道这一根本原则,对事物能够独立做出正确的判断与抉择。
学生的独立思考精神与判断能力的养成,当然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必须经过一个长期的学习与培养过程。在孔子看来,在学以成仁的初级或曰打基础阶段,学生主要应是认真听取师长的教诲,学而不厌,默而识(记)之。这也就是《礼记•学记》所谓“幼者听而弗问,学不躐(越)等也。”伴随着年龄的增长与学习的逐渐深入,则应逐步加强对学生的独立思考精神与判断能力的培养,从而使其能对学习内容,加以“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中庸》第二十章)。《论语•为政》载孔子曰——
“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
从孔子的“三十而立”这一自我表述来看,人生理应在其三十岁左右,基本确立起自己的独立人格。这其中就包括了,独立思考精神与判断能力的基本养成。
孔子虽然高度重视,学生必须养成其自我主体意识,必须具备独立思考精神与判断能力;但孔子同时又特别强调,对于自我主体意识的具体把握,必须依“中庸”以行之。具体而言,就是在坚持仁道这一根本原则的大前提下,依据当下时境的具体特点,妥善把握好其间的度,无过无不及,而切不可走极端。孔子在这方面,堪称为世人树立了楷模。例如《论语•子罕》所载——
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其意是说,孔子虽然具有鲜明的自我主体意识,但是孔子在接人待物方面,却从不凭主观臆测行事,从不绝对化看问题,从不固执己见,从不以自我为中心而自以为是。
二、师生应如何相待与共处
据前述已知,在孔子看来,师生双方相互结合的根本目的,是实现人生之仁。进一步具体而言,从为师者这方面来说,是教人以成仁;而从学生这方面来说,则是从师而学以成仁。实现人生之仁这一根本目的,同时又是师生相待与共处的根本原则,师生双方必须始终坚持而不动摇。孔子对此的具体表述是——
“当仁,不让于师。”(《卫灵公》)
其意是说:面对仁道这一根本原则问题,即使是对于老师,学生也不应有所妥协与退让。
确立了实现人生之仁这一根本原则后,孔子又分别从教学活动与日常生活两个方面,对于师生双方的相待与共处,进而提出了一系列基本要求。在孔子看来,在教学活动中师生相待的基本准则,总括而言,就是各尽其角色职分;具体而言,就是分别按对师生双方的前述基本要求而行之。这里不复赘述。以下仅对在日常生活方面,孔子关于师生相待与共处的基本要求,集中做一具体介绍。
基于师生如父子的思想认识,孔子认为,师生在其共同的日常生活中,理当共同培育起父子般的亲情。孔门师徒在这方面,堪称为世人树立了光辉典范。孔子视学生如其子,以其真挚的关爱之心,循循然善诱人,从而教诲引导弟子普遍归于仁道。面对学生颜渊与子路之死,孔子如丧其子而痛哭失声,悲恸难已。与此相应,弟子们始终以其爱敬与感念之心,侍奉孔子如其父。孔子病逝之后,子贡向同学们倡议曰——
“昔者,夫子之丧颜渊,若丧子而无服(丧服),丧子路亦然。请丧夫子若丧父而无服。”(《礼记•檀弓上》)
安葬孔子之后,弟子皆迁居于墓地,为孔子行心丧之礼。“二三子三年丧毕,或留或去,惟子贡庐于墓六年”(《孔子家语•终记解》)。孔门师徒这种形同父子的深厚情谊,至今依然令人感佩不已。
在孔子看来,虽然说师生如父子,但是两者毕竟又有重要区别;因而不可把师生与父子关系,完全等同看待,而理应有所区分。例如《礼记•檀弓上》所载——
事亲有隐而无犯……事师无犯无隐。
其意是说,基于爱敬与感念之心,无论是对于父母还是对于老师,都不可有所顶撞与冒犯;但同是面对是非问题,子女对父母却可以在看法上有所隐瞒,而学生对于老师,则理当如实表明自己的观点与态度。特别是在事关仁道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学生对老师就更应是这样,而不应有所隐瞒与妥协。此即前引“当仁,不让于师”之意。
在师生应如何相待方面,后儒在孔子尊师重教的基础上,进而提出了师道尊严的主张。近代以来,孔子为此曾备受责难。这里有必要对此再做一简要澄清。
后儒对师道尊严的明确阐述,是《礼记》所载——
凡学之道,严(崇敬)师为难。师严然后道尊,道尊然后民知敬学。(《学记》)
深入体味其意蕴可见,后儒所提倡的师道尊严,归根结底,尊师乃是为了“道尊”与“敬学”。这里所谓的道,也就是孔子所主张的仁道。进一步具体而言,也就是为师者所肩负的教人成仁的根本职责,以及传承华夏礼乐文明的历史使命。如此看来,对于后儒所提倡的师道尊严,显然也就无可厚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