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坛吹牛
刘万成
文坛吹牛已非一日,似乎离了吹牛就没话说。而文坛吹牛的大把式就是创造或放大一个概念,然后拉一帮子人在其麾下搞出一点气候来,好用以反衬自己是该领域的大佬。
譬如说二十世纪80年代以前,文学理论里就有小小说一词,只是《写作学》上不予详加讲授。如今,每听说谁谁成了“小小说界的大腕”之类夸夸其谈,在下就会问自己蒲松龄的《狼》是不是“小小说”?
后来在下又特意一一数了的,那个《世说新语》总共涉及史书数十部中的有名有姓的历史人物达1770多个(尽管有张冠李戴的),且每一篇几十个字,就讲清了一个故事,这算不算“微小说”、“闪小说”?由此翻至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又上溯至东晋干宝《搜神记》等笔记小说,又回到民间流传的《笑话》本子里,算不算“小小说”呢?
理论上应该算。可是这样一算,若还想利用“小小说”这一概念硬生生拉扯起一杆大旗说“我们小小说二三十年的创造成就”巨大无比,那就成了文学史上的笑柄。鲁迅做大了杂文,但他先承认杂文“古已有之”,也从来不敢说自己的杂文比先秦、两汉、唐宋、元、明、清的杂文都好,因为鲁迅写杂文的目的,并不是要用杂文去奠定他在文学史上的地位。
如今不同了,为了“言顺”而先“正名”——自拉大旗的目的是要作虎皮,几十年“拉”下来,连小说也被细分得什么小小说、微小说、闪小说等眼花缭乱了,目的就是想在文史上给类似的小玩意文章“争得一席之地”——能有小小说名家、小小说大奖等等理由的堂而皇之,除此之外,却并没有什么别的什么了不起的意义。
难道二十世纪80年代以前没有所谓的“小小说”吗?真是笑话,再说下去真就没意思了,恐怕连蒲松龄《聊斋志异》也比不上如今的“小小说”吧?这就是文坛争地位、吹牛皮给文学理论带来的大麻烦。还是读读蒲松龄的《狼》轻松一下吧,它在止若眼里是难得一见的“小小说”杰作。
狼
蒲松龄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
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尽管吹牛不纳税,但爱叽喳的家雀不长肉还会让人笑话。啥时候中式文坛改掉了名利是图、不惜吹牛的毛病,那时候也许真能出几位名副其实的文学大师。不贪名利而吹牛,人能死吗?其实远离了吹牛,也许其他的事反倒好办得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