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西省吕梁市深入开展“铁腕治污”,各部门严格履行环境保护职责,以整治企业环境违法为重点,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将“散乱污”企业淘汰、取缔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来开展,对发现的“散乱污”企业严格按照“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要求进行取缔关停。

前有政策出台,后有违法事件不断。近日中阳县金罗镇蔺家墕村民反映称,位于该村后山处一配煤厂占用土地堆放煤料,而且污染环境严重,在另一个场地上则是晾晒大量煤泥,不知中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和金罗镇镇长高建军是多久安排人去排查一次,是没有发现还是睁只眼闭着眼,暗中助力黑煤场老板污染违反规定生产。

2023年1月2日,沿着Y485道路来到了蔺家墕村,发现现场该配煤厂露天堆放大量煤泥,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正在进行生产作业,未采取任何环保措施。煤也没有进行遮盖,露天堆放,废水横流,粉尘飞扬,遮挡、棚化、苫盖都不具备,没有任何防尘措施,更没有任何喷淋和环保设备设施。煤尘漫天飞舞,地面更是一层又一层的煤尘,经过的道路上也都是黑漆漆一片,一眼望去一片狼藉、满目疮痍。黑配煤厂严重破坏了周边生态环境。更可怕的是堆放煤泥的场地涉嫌违法占地面积很大,而且还把附近的农田耕地毁坏。

“散乱污”煤企专项整治工作既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歼灭战。对于“散乱污”企业应该做到发现一处、入账一项、清理取缔一处,建立起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量化问责。而不是像中阳县多个职能部门推诿扯皮,监管缺失。

配煤厂的生态污染俨然是人民群众的“心头大患”。防止污染要靠刚性制度约束。新时期的环保治理是针对污染现实的一记重拳。像此类煤厂应该及早扼杀在摇篮里,而不是任其肆虐发展、持续违规生产。不知金罗镇人民政府主管全面工作的高建军镇长看到会有何行动?中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看到后又会如何安排查处?

对于此事的进展我们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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