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息来源:大河网 本报通讯员 叶品 葛强)
金杯银杯不如百姓的口碑。2月9日上午,正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李永建主任和财务负责人展红一行,冒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来到正阳县税务局将一面书有“爱岗敬业、热情服务,办事快捷、尽职尽责”的锦旗送到该局负责人王亚军手中,以表达该中心对正阳县税务局工作人员热情服务、方便群众、高效落实税费政策的感激之情。
“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高效便捷的个性化的服务是税务部门应尽的职责。”收到锦旗后,正阳县税务局负责人王亚军再三表示。
这面锦旗的背后还真有一段鲜为人知的故事。
按照《财政部关于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2〕50号)文件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为落实好这一新政策,正阳县税务局于2022年12月30日与县林业局完成“林草两费”征管职责划转。1月31日,该局与县林业局进行例行工作信息传递时得知,正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需缴纳12.1304万元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已被省林业局批准,缴费通知已下达,该局工作人员立即根据缴费通知与缴费人取得联系,并一起确定按照省局第三税务分局制定的远程缴费流程进行缴费。根据缴费指南,税务人员发现缴费人的法人代表未进行税务变更,及时提醒缴费人到正阳县税务局进行此项业务的办理。在缴费人准备邮寄资料时,得到了市局业务科室的精心指导,邮寄材料一次通过。后续因缴费人对开票时间需求较为紧张,选择在2月3日到郑州实地缴纳。在缴费人办理业务时,市局科室领导主动联系省局第三税务分局相关工作人员,对缴费人进行业务指导;正阳县税务局分管局领导全程陪同办理,该局工作人员远程配合,为缴费人修改投资人控股比例信息2项,为缴费人在郑州顺利办理业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月3日上午10时,正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成功开出第一张2023年度森林植被恢复费12.1304万元缴费凭证。标志着森林植被恢复费两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工作在正阳成功落地。
“自划转工作开展以来,正阳县税务局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做好工作汇报,同时,加强与县财政、林业、人民银行等部门协作配合,强化业务操作培训,优化工作流程,拓宽缴费渠道,确保划转工作接得稳、收得妥、拿得下、管得住,力争把正阳县森林植被恢复费两项非税收入划转工作推向新台阶,为建设更加美好的大正阳贡献税务力量。” 正阳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赵国锋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