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赵东岭赵家清朝买卖土地契约
文图/赵海文
井陉县小作镇赵东岭村,在清朝乾隆一道光年间,有一大户家族。据赵氏族谱记载:赵洪纲之子赵 祝是德高望众的大德之人,他育有七个儿字,俗称“七家户”。分别是赵三元、赵三戒、赵三聘、赵三益、赵三重、赵三寿、赵三泰。当时,赵祝家族是村中大户,家底丰厚,村里没钱化的农户,就卖地维持生计,所以有人就将地卖于赵祝。
现在赵东岭村共320多户,仅“七家户”就有70余户,占全村五分之一户。
在一次街上闲坐时,得知赵祝六子后代,有祖辈留传下来的买地和赵祝给七个儿子分家契约。
原来,赵祝及后代将当时买地和分家契约放在一小木箱里,为了永久保存,将木箱垒在盖放的墙里边。历经几面年沧桑,房屋倒蹋,小木箱才重见天日,后人小心把木箱保存下来。
我让施主把木箱打开,我一一翻看,并用手机拍下部分契约。
现抄录一份契约如下:
立卖人赵玘元因无钱使用将自己王台沟
地一段一亩上下土木相连东至买主南至买主西至买
赵 永北至买主四至分明各照汨规凭中人赵 敬说卖
与赵 祝永远为业言明卖价七千弍百文其□卖
日交足並不久少怨口无凭立卖契为证
随带平地粮
嘉庆十六年十二月初六日 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