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外公贺瞎子
文/周新华
没来由的,想起我的外公来了。
想起那个高大身材、寸头银发,永远拄着拐杖、永远穿着黑色褂子、永远眯着眼偶尔才从隙缝隙露出翳眸的瞎子外公来了。
是的,我的外公是个瞎子。至于到底是怎么瞎的,我却自始至终不知道原因,母亲也不肯提起。或许,他的瞎是天生的。又或许,生下来视力就很不好,年龄大了越来越差。更或许,是某个时候某种原因遭人致伤的。
不过估计年轻时他窄小的眼缝里还能透了一点光亮来。因为母亲说过,她小的时候,外公去山上种红薯。为了种出横平竖直的整齐地来,会要她用一根长条形的棍子在地上摆弄着帮忙。他的锄头下去时,尽可能顶着这根棍子。棍子是平直的,整出来的地畦也面平直的。
但他不是一个单纯的瞎子,也不是一个单纯的农民,他有一门手艺:他会算命。小的时候,每天傍晚在屋里玩,听到外面叮叮叮的声响,就知道他算完命回家了。
每次出去,他会在腰间别一个铃铛,铜制的,圆形的,巴掌大的。铃铛还有一个细小的棒槌,也是铜制的。走到大路的时候,走在集市的时候,走到别人家门前的时候,他会敲击它。听到铃铛的声音,人们远远知道,“贺瞎子来了”。有要算命的,搬来椅子,请他到院子或是厅屋坐下来,求他算一算,不和睦的家里是不是进了不干净的东西?年幼的多病的孩子能不能养大?年迈的某个老人还能活多久?
这时候,他会停下脚步,坐下来,把拐杖靠在椅边,从身旁取出他的长长的旱烟杆来(我一直想不通,他的一只手要敲铃,一只手要拄杖,这根烟杆怎么随身带着?)。随后,摸出一小袋烟丝,取出一小撮,塞进烟勺。有时候,请他算命的人——他的主顾,会主动掏出烟丝为他装上,即使没有烟丝,也会想方设法为他点着。于是,一条白色的烟雾,从他的嘴里喷出来,火星在烟杆的那一头闪烁。而他,悠悠然地侧躬坐在桌前,不时把耳朵侧过来的那个人的前世今生娓娓道来。末尾,总要加一句,“生死有命,讲直了莫见怪”。听得人频频点头,的确是这么回事似的。
但他算命也不完全如他每次末尾的那句“讲直了”。有的时候,在他看来,某个多病的几近绝望的人很快就要离世。他却说,只要挺过来年春天就好了。为着这句话,那个垂死的人竟也有了希望,奇迹般好起来了。
我不知道,作为一个并不能察言观色的瞎子,他是如何从他人的衣着打扮行为举止神情相貌里探出这个人的实际情况来。但外公确实做到了。在别人眼里,他的命很准。讲的话又到了心坎上。他得到了人们长足的尊敬。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在当地一度被别人亲切地介绍:“这个是“贺瞎子”的外甥女….”。
为着给他人算命,外公抚养大了六个儿女。这六个儿女的名字,令在外走南闯北的外公着实费了一番功夫。这几个名字凑起来,甚至可以拼出一个故事来。他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儿,尽管只是一个女儿,但在一个身体有缺陷的他看来,也是珍贵的,他为她取了一个名字,彩珍。他的第二个孩子也是女儿,没有关系,他希望她才华横溢,彩华。不过当他第三个女儿出生,在养儿防老传宗接代思想浓厚的当时,他有些急了,他叫她彩文,谐音为女儿生到这里就完毕了。但他的第四个孩子也就是我的母亲并未遂愿,他几分失落地叫她彩佑,意思为“又”是一个女儿。好在接下来终于得到一个儿子,他取了一个颇有意味的名字:招林,双木林的林。他对多子的愿望完全落,是是又一个女儿的出生,但依然取了红火或是红色的名字:彩虹。或许,他在心里为自己算了无数次,他的命里子嗣不多。或许,他想开了,只要孩子们健康念书性情好,日子一定能好起来。在物质极度贫乏的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他想方设法送她们上学,极力满足她们的小心思。
这五个女儿,也如他希望的那般,个个娇美如花,成为那个年代少有的念了书的人,而且都嫁给了令他满意的郎君。她们两个是优秀教师,两个是会计能打一手好算盘,一个是村里卫生所医生。每逢节日,她们携着他的女婿、外孙外孙女们回来。女儿们围着他的妻子,在厨房里叽叽喳喳。女婿们陪他坐在厅屋圆桌旁喝酒,他一如既往地善谈,俨然女婿们的王。而我,则和众多的表兄妹们跑到院子里嬉戏打闹。
他也希望我有所出息。一个寒冬来到我家,坐在灶膛边烤火,我拉着他为我算一算。他起先不肯,又禁不住我不断地扭动他的胳膊,终于为我算起来。可是又没有太多的话,只说我在命里能吃上皇粮。但他知道我那时很是任性性子也烈,又反复说着要听大人的话之类的。末尾依然加一句为别人算命时都要说的话:“生死有命,讲直了不要见怪”。弄得我也怪不好意思地如大人一般回答,“不会不会”。而一旁的母亲,客客气气给了他两毛钱。他并没有多推脱就收下了。
在我的印象里,他的睡床摆在厅屋通过厨房的过道里,和他的床一侧靠墙摆放着的,是他早早就准备好了的棺材。棺材颜色并不鲜红,前后画着大朵的大丽花,也一样显出旧的颜色。或许司空见惯,对于这座棺材,我并不觉得恐怖,更不会和别的地方看到时那样,想象出什么鬼魂之类的东西来。我想,他夜夜躺在他以后要常眠的棺材旁的床上,对于死亡也看得比别人透彻了吧。他是不是以为他的人生就是两件事,一个是生,一个是死。他甚至不是将死亡看作是生命的另一种形态,一直都在身边。
但他还是对生命有所依恋。我记事的时候他至少年过花甲。一次听他和邻人聊天,他长叹:唉,我要是看得见就好。邻人却用一种戏谑的语气说,你不是眼睛好,因为你从来都是瞎子;你是年纪大了,想多活几年。他不说话,把烟嘴塞进口里,更加急促地大口吸着。
他确实老了,尤其是生命最后几年,本来就看不见,脑子也有些糊涂了。有一次他拄着杖来我家。我叫他,他说,幸华,你在我家喔,快扶我坐下——他错把我家当成他家了。更多的时候,他在屋子外墙或围栏边徘徊,用拐杖敲墙,意思是要推门进屋——他在黑暗里,找不到自己家了。
他走的时候,我在外地念书,是事后才得到消息的。母亲说,生命的最后一刻,他曾无声长叹。母亲又说,他走时,只有外婆,他的娇小的同样智慧的相伴一生的妻子守在身旁。然后,外婆来到临路的院子里,没有哭泣。她就这样静静等着,等着他的儿女们回来。
几年后,二姨走了,紧接着外婆也走了。再后来,大姨走了,三姨走了。舅舅舅妈为了给大学毕业后在外地工作的表弟表妹们带孩子去了外地,留下空落落的房子。我无数次走近那座屋子,有时候也进去看看。只是,我永远见不到他了,见不到他靠着睡床那座墙摆放的棺材了。我多么希望,在他永生的那个世界,光亮透彻,色彩缤纷。
幼时,天真而肤浅的我对他并无多少理解。直到涉世已深的今天,才一次次坐在桌前,让回忆一点点下滑,滑到他的那个混沌漆黑的世界中。
人生本是一片无法摆脱的混沌。作为一个瞎子,他的世界更加如此。在他的周边,所有事物都蒙上了一层雾纱,轮廓模糊不清。只有某些庞大的物体,在鲜明强烈的光线照耀下,才隐隐约约映入眼帘。但他一直在某种无形力量的驱使下奔波,他拄着杖,敲着怀中那个巴掌大的圆形的铜制铃铛,在朦胧如月或漆黑如夜的路上摸索着行走。他的拄杖和铃铛,被他磨打得滑。他脚下的路,却被他沉重的脚步踏出鲜明而熟悉的脚印来。他循着这些脚印,行走在时间和空间的道上,深入到他人盛放心灵和肉体的屋子。他可能回答不了为什么要这样每天行走,他看上去更多的是为了摸索而行走。
但他应该清楚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是一个瞎子,更是一个丈夫,有着众多的嗷嗷待哺的子女。当他明白这些时,他有了一些旁人没有的力量,并担负起了自己的责任:他眼瞎,心灵却必须澄明;他要化作一道亮光,照亮他的妻儿,并为那些眼明却心陷黑暗的人指路,给他们以希望、欢喜和方便。
他不再害怕死亡,不再恐惧于周边的这个越来越黑暗的世界,以及终将永远沉入的那片无声无息的漆黑。
英国小说家毛坶说,菲利普一个劲儿问自己:人活着究竟有什么意义?世间万物,一切皆空。他活着,不过是一个碌碌之辈,无声无息。他死后,就被人忘得一干二净。
但他并没有忘得一干二净。他或许从来没有想过,他的音容笑貌,会于死后三十多年还在某个后代的泪流满面的回忆中复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