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姚崇(651~721年),本名元崇,字元之,今三门峡市陕州区人,唐代著名政治家,文武双全,历任武则天、中宗、睿宗三朝宰相。696年契丹李尽忠、孙万荣作乱,攻陷河北数州,时值军机事务繁忙,姚崇处理得当,深受武则天赏识,擢,迁兵部尚书、名列宰相。
705年姚崇参与张柬之、桓彦范等人发动神龙政变,拥立唐中宗为帝,因功受封为梁县侯。
710年,睿宗继位,姚崇担任兵部尚书,又升任中书令。他与宋璟协力合作,革除中宗时期弊政,任人唯贤,赏罚分明,使得国家各项法度得以整饬,后因得罪太平公主,被贬为申州刺史。唐玄宗亲政后,他官拜兵部尚书、同平章事,迁中书令,封梁国公。他提出《十事要说》,推行社会改革。整顿吏治,淘汰冗职,选官得才,抑制权贵,发展生产,为"开元盛世"奠定了政治基础和经济基础,被称为"救时宰相",与房玄龄、杜如晦、宋璟并称"唐朝四大贤相"。